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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羽球发烧友

一个记者眼中的地产十年(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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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01: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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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人们也发现如此强悍的产业又是多么的不堪一击,它本不应享有那么多似乎唯它独有的力量,它是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重要部分,虽然姗姗来迟、后来居上,但仍需相关经济门类的和谐配合。整顿金融,抽紧银根对其产生的重创即是有力的证明。
    但是更为深刻的是,导致这次历史性大起伏的最本质的原因,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艰难过渡中新旧体制的碰撞。曾有人说:正是因为房地产业是特定时期崛起的新兴产业,因此它最为淋漓尽致地反射出新旧体制之间的矛盾。
    在向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兴产业具有市场属性的天然活力,但同时至关重要的还有非市场生态的一面,由于政府管理体制亦正向市场方式过渡,因为旧有的带有浓烈计划色彩的管理方式既没有为新兴产业提供合乎其发展趋*
势的市场规则,又无法控制其迅猛发展,加之整个经济形势都层次不同地反映出管理机制的这种矛盾,相互影响,相互借助,终于发展到现有体制近乎难以把握的危险境地,引发政府“不得已而为之”的干预行为。
    应该说这次金融和房地产首当其冲的政府宏观调控行为,与历年来历次宏观调控相比较,已经增添了不少市场色彩,但从房地产的市场角度来看又显现出行政干预的色彩。尽管房地产市场在其建立和发展相当长的时间内仍要依赖于政府的调控行为,但调控的目的亦应是借行政手段建立市场规则,其手段亦要向经济、法制手段转化,就目前而言,房地产业最需要的是市场规则以及其执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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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01: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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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今后房地产能否健康发展,取决于这些问题解决的程度,取决于规则的市场化程度。而在此过程中,政策仍对产业的发展起着生杂予夺的作用。如果今年整个经济形势的好转,房地产因控制松动而重新活跃起来,这对房地产来说未必就是件好事。因为如果市场规则建立情况不够理想,重新导致过度“繁荣”不是没有可能,则因此引发的政府干预仍将首先重创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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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01: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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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地产税值税
细看僧面佛面
有关部门称将尽量减轻负面影响,容许地方灵活处理
    【本报北京讯】对于外商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增值税,政府有关部门日前表示,*
将尽量减轻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容许地方政府作灵活处理。
    上周前香港房地产建筑协进会代表团赴京访问税务局、财政部、建设部、土地*
管理,就今年起征的房地产增值问题表述意见,提出多项建议,其中包括:消除双重征税(按现行条例,企业或个人在缴纳房地产增值税后,仍须缴纳所得税);新的征税方法不具追溯力;从拍卖或招标得来的土地、个人自住的物业、长线投资的物业,可得豁免;计算增额的扣除项目,应包括通胀因素、利息支出等。
    政府有关部门表示:开征房地产增值税的出发点,主要是针对从前以低廉地价取得土地并从中获得暴利的房地产商,目的是打击炒卖、增加税收、规范房地产市场以及鼓励外商建设内销房。有关官员亦申明要保障外商的合理利润,问题是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尽管政府部门对代表团所提出的有些建议未提供明确答复,但明确表示将尽量在实施细则中减轻房地产增值税暂行条例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容许地方上灵活处理。
    据悉,房地产增值税实施细则正在制订中,至于何时出台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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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01: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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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趁低入市闻鸡起舞
营造人气渐有题材
市道点评
●泰羊
    前几天,经济学家杜润生在天津一项危房区改造合作项目协议签字仪式上说:“由于通货膨胀的压力,房地产不让搞了。但是网开一面,可以搞普通居民住宅。”此语简洁道出房地产业目前的境遇,事实上,年初一月底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即有政府高级官员概称,偌大房地产业只剩下居民住宅了。市道蛰伏间,业者亦充分认识到产业的“先导性”:正是由于吸纳资金量大,牵涉方面多,才在国家经济宏观调控中受到“优先”调控;那么,市道的整体复苏亦取决于调控政策的变化,一旦“闻鸡”,立即“起舞”。
    基于这种判断,业者似乎达成一个共识:推测整个经济的运行情况,估计到年中时调控政策会改变,届时也正是房地产业复苏的起跳点。复苏的提前或推迟,要看调控的效用到底如何。市道的复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气的复苏,取决于业者及消费需求方对市场的信心和兴趣。尽管近来有关政策面的消息多为平淡,但隐约透露出微妙的变化,亦足以增加业者信心。
    ——今年开征的房地产增值税遭受业者怨声狙击,特别是来自境外投资者的压力极大,如因此而影响吸引外资,则后果非同小可,这是政府所不能忍受的。目前该税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据政府部门有关官员透露:肯定会有不小的改动。
    ——前些时候闹得沸沸扬扬的广东禁炒楼花条例,亦有省政高层领导出面定调,允许依市场规律买卖楼花,至少表明正常的市场运作会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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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01: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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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设部总结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情况,结束自去年下半年开始的对全国房地产经营机构全面检查工作。早在去年底,建设部已曾说机构检查会在今年初告一段落;今年一月下旬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侯捷部长亦配合《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防止房地产业盲目发展》强调,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是长期艰巨的,不是说机构检查一结束调控也就结束。尽管如此,宣布机构检查结束仍然具有不少的意义,因为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最明显、最具体的行为似乎就是检查开发机构,这回能给个“说法”无疑是一个信号,将给业者带来不小的信心,并能印证对市道复苏的有关判断。对地区经济以及发展商来说,有这样一个明显的转折点,现在也许是趁低入市的最后机会。对政府来说,如果市道反弹,业者开始追逐高利项目,或许还会出现前一轮热潮中冷落普通住宅的势头,如何真正把普通住宅变化市场的一部分,则是现在就应深思熟虑的事情。(原载于1994年2月23日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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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01: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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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市道低迷业者观望  时局清淡造势有为
人气:旺盛到惨淡的涅PAN(般PLUS木)
市道述评
●陈大阳
    今年“两会”开过之后,中国房地产市场企盼已久的资金松动时期并未到来,相反,政府出台措施继续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控制。这使去年底以来业者特别是手中积压项目的业者希望落空:尽管市场总体处于理性复苏之中,但今年第一季度至年中出现人气转旺似乎已不大可能。
    主观色彩浓厚的人气何以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如此重要,以至业者纷纷寄厚望于斯?这对年投资规模在700个亿左右的巨大市场来说,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但也正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奇特所在。
    原因很简单,市道蛰伏人多观望,似乎只有人气来带动资本的投入和跟进,以刺激商品楼宇的购买力。银根紧缩抑制了房地产的投入产出,也间接抑制了市场需求,那么业者希望至少能靠人气刺激政府控制范围以外的资金能注入市场,以寻求市道景气。
    事实上,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简短的高涨发展历程即印证了人气的灵验:1992年邓小平南巡春风一度,经济发展前景看好,人气空前旺盛。作为国民经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的房地产业,历史、体制原因造成的低供应,猝遇扑面而来的高需求,其高额利润驱使大量资金纷纷涌入,1992年下半年年底,房地产一时间成为巨额财富的神话,人气愈加旺盛,公司骤然增多,资金直奔南方,在一些地速堆砌起后来人们所称的“泡沫繁荣”,形成所谓的“房地产热”。
    当资金的过量涌入甚至威胁到国家整个经济投资的预想运作时,1993年下半年,政府启动宏观调控手段,强力整顿金融秩序,收紧银根,这对投资大、周期长的房地产来说,无异釜底抽薪,过热势头受到抑制,开发增长速度明显放缓。直到这时,人们似乎才意识到房地产市场也有风险,而且风险很大,不少地区的房地产项目处境尴尬,转而希望能在今年出现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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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01: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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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是人气加资金导演了中国房地产市场轰轰烈烈的“悲喜剧”。但人气真有如此神力吗?
人气的背后,是高额利润的引诱和市场规则的缺乏。获取暴利可以行不由径,人气当然没有理由不旺盛。
    在中国,作为房地产业发展的两大政策支柱,住房商品化和土地有偿使用,尽管已有很大发展,但远未达到完善的地步。住房制度改革进展缓慢,使国民资金占商品房资金份额不大,在房地产市场中运作的绝大部分实际上是国家和一些集团的资金,构成缺乏层次,必然对其他投资领域产生影响;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不完备,使不少地区房地产开发成本过低,实际上增加了利润诱惑。据一份官方资料表明:1992年初到1993年7月,在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总共取得的12.6万多公顷土地中,行政划拨的占35.49%,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占49.09%,招标的占0.78%,拍卖的仅占0.32%。土地供应总量失控,随意性大。这些都助长了人气的旺盛,同时也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这期间,尽管社会对房地产的需求总量依然庞大,但经过原始暴利投机的市场调整,在一些品类上供需关系已趋平稳,业者在追逐利润的同时,亦开始较为理智地检讨、消化自己的投资运作行为。一些地区如南方沿海地区已出现市场饱和信号。无情的市场规律给盲目人气以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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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01: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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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人气:
从原始到成熟的进化
市道述评
●陈大阳
    短短两年间勃然而起的房地产人气,在今年遭受到难以预料的沉重打击,以政府大力调控经济为基调的一系列举措,使人气从高潮跌入低谷。种种迹象表明:人气已不可恃。
    今年元旦,国务院发出紧急通知,各地一律暂停出售公房,以制止贱价售房造*
成国有资产流失。从某种程度上说,住房制度改革需要稳步进行,近期内无法指望个人商品房购买力占据足够的份额。
    作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政府在法规、税负方面也有大的动作,以期“合理”地拉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利润率。广东即曾出台法规禁止炒作楼花,引起当地业者的抗声以及其他地区的关注;土地增值税和房地产增值税的出台亦引起震动,境内外业者反应利润过低可能会影响投资,香港房地产界曾组团赴京陈情,估计税法的实施细则会做一些符合地方实际的修改;在项目审批方面政府申明严格控制市场前景不明朗的高档物业;为使房地产开发能带动国民住宅建设,在拟议中的《房地产》中亦规定房地产开发应负担一定比例的普通住宅,等等。
    与前些年数次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相比较,此次调控出台了不少经济法规手段,应该说在控制经济方面进步不小,至于一些税率是否合理,尚有待时间和市场的验证。
    房地产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向中国经济充分展示出超前发展的先导性,同时也充分证明了建立、健全市场规则对于市场发展的重要性。
    对政府而言,对这条资金巨龙必须谨慎驾驭,控则有望带动相关50多个相关产业兴旺发展,纵则要冒经济秩序受到冲击的风险。而驾驭的要诀已不可能仅仅是行政干预。
    对业者而言,对房地产的认识已经超出一枝独秀、一本万利的粗浅印象,更多地开始关注房地产与金融、政府以及相关经济部门的制约与协调关系,认识到短线投资的正负面效果,认识到风险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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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01: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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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家、学者称,至少今年上半年是房地产的消化期,如果资金环境缓和,则进入复苏期,有关官员则判断消化期将延长,复苏期将推迟。
    事实上,当业者普遍觉得日子难过的时候,一些大发展商已经充分认识到,市道低靡中鼓动人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其开发销售以其长远发展。在具体运作上,亦开始蜕去就楼说楼的原始形态,发展为较为理性、成熟的综合策划,更多地侧重其项目所处的区域整体发展潜力,一改过去售楼才作广告的做法,不惜重金广泛宣传表面上似乎与其项目关系不大的市场发展趋势,以使人们对包括其项目在内的整个区域产生投资兴趣。在一些大中城市,这一营造人气的新潮游戏似乎还只有资金雄厚的大发展商才能玩、才敢玩。
    市场不可能没有人气,业者也不可能完全不需要人气。具有重要意义的是,人气应该从感性走向理性,应该随着市场的渐渐成熟而成熟,甚至要超前成熟。
    今年的业者已不能指望靠人气来救急,但大有用武之地的是,可以根据政策、市场的走向,营造、借助人气,进行具有远见卓识的投资。
    从这一角度看,人气淡静或许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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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01: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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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热闹中房地产观点求“磨合”
政府:大胆往前走
业者:小心再观望
市道述评●陈大阳
    “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对处于今年经济背景下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资金雄厚就是幸福,而最大的不幸亦莫过于手中没钱,于是在资金拆借、项目寻找、计划审批、开发实施、预售方案以及各种微妙的“擦边球”等环节稍有不慎,便会“各有各的不幸”。但无论幸与不幸,开发商们普遍关注的依然是政府面消息:大起大落已不可能,关键是政府能允许开发到什么样的程度。
    4月中旬广交会期间在广州举办的中国房地产展销会,由于主办者中大公司与国家建设部的特殊关系,实际上成为业者与政府直接沟通的场合。其间种种情势隐约显现这样一个场景:政府许诺市场会更规范,希望开发商把钱拿出来投资;而业者似乎疑虑未了,担心回报率达不到预想水平,因而多持观望态度,于是政府谈大势,业者谈税制。
    建设部官员告诫开发商不要幻想房地产市场会出现一、两年前那样的开发高潮,同时又将3月份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达成的政府观点合盘托出,以图稳定投资者信心。在新闻发布活动中建设部所提供的一份材料表明,政府亦承认今年房地产业面临复杂形势,但总体前景乐观,今年发展也有不少有利因素,如:经过去年宏观调控,政府和企业对市场的认识均成熟不少,在许多问题上取得了共识;国民经济保持一定规模和速度发展要求房地产业与之相适应,农村城市化进程和小城镇开发开拓出需求市场;扩大对外开放政策的继续亦使吸引外资投向房地产的环境稳定优化;政府对住宅建设采取大力扶持政策,将实施安*
居工程,云云。而业者特别是境外业者关心的问题,似乎非常简单,香港记者对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兴趣压倒了一切其他问题。政府在以数字估算抑制炒作的程度,业者在以数字估算回报被拉低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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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01: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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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业者的疑虑具有更深层次的意味:规范的市场能降低运作的风险,但单单出了一个土地增值税再加上“下半年可能出台”的《房地产法》(现改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究竟能把市场规范到什么程度?
    对此,政府官员的思考也颇具深度。规范市场不单单是法律的问题,从某种角度来说,有些甚至是简单的概念问题。实际上,调控期间的房地产业已承担了不少足以毁其前途的不白之罪,如“房地产开发扰乱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规划是房地产开发必须遵守的铁则,是最坚固的堡垒,何以不去“规划”开发反而被开发“规划”了呢?近年来城市建设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来自房地产开发,何以“扰乱”城市建设呢?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而至今似乎并未完全得到切实的匡正。
    “发展是硬道理”,今年政府要大力推动普通住宅尤其是“硬道理”,但“硬道理”如何使业者、居民真正信服呢?普通住宅的问题在于把价格压到使普通居民可以接受。限制开发商的利润很简单,但要把摊入住宅开发中种种不合理的费用剔除掉,却不是一个部门所能做到的,此外还有银行购房贷款业务不配套等等一堆让政府头疼的问题。
    那么,其他的路并未都堵死,业者会真正甘心走普通住宅开发的微利之路吗?*
对业者而言,这也许只是头疼问题中的一个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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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21: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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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意味着什么
新法甫出 全力规范市场
旧事重提 小心体制顽症
市道述评
●陈大阳
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来说,将于明年起正式实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绝不仅仅意味着一部法律的诞生,更为重要的是,它意味着一个原始、暴利时代的结束和一个真正趋向健康、成熟时代的开始。
旧时代的结束:超常暴利一去不复返(t)
以宏观调控为最直接背景出台的这部法律,它所终止的混乱局面人们还记忆犹新:
——一个曾经梦想着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民,已把“农转非”视为极刑,因为他可以卖掉风水看好的土地而一夜暴富;
——一位精通国情的外商面对一位县长拍拍脑门提出的协议出让土地价格猝不及防,情急之下要求再提高几万,因为这一价格竟然大大低于他杀价方案中的最低价;
——一个地级市出让的土地已超过整个市区面积,以至于市政建设还需要向原来的买家再买回土地;
——设立开发区成为施政魄力的表现,而要把全国所有的开发区基本建成,以目前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能力,需要几百年的全部投入;
——银行和一些地方政府醉心投入,甚至使内地的农民取兑不出外出打工子弟的汇款,“白条子”之外又多出“绿条子”,钱已经投向炒作,以至于房地产公司都贷不出款,企业间资金拆借利率曾达30%以上;
——一个由资深业者组成的台商投资考查团,在对大陆进行调查后,认为投资风险太大,因为他们看不到市场的规则,只看到“领导的手”在市场中运作……
尽管不应否认高速发展对经济的推动,但缺乏规则的房地产市场中超常暴利吸引的超常资金投入以及由此引发的对产业本身和国家经济秩序的破坏性冲击,不可避免地使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酝酿和出台,无疑体现出政府加大力度以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的决心。
新时代的开始:全环节强力设定市场规则(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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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21: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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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乱一治”,可以说,没有1992年的房地产热潮,就没今天这部法律的出台。像其他产业的发展历程一样,没有突然的大发展,就暴露不出太多的致命问题,也就不能加快立法进程。房地产市场暴露出的惊人症结就是市场规则的缺乏和松懈,因此,随着宏观调控强措施的推进,始于1988年的房地产法制订进程骤然加快,数经修订,终于出台了改为现名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整部法律烘托出抑制暴利、规范市场的主旋律:
管好房地产的“源头”严格按规划供应土地,除限定范围的划拨外,其余采取拍卖、招标、协议方式出让,协议出让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集体土地必须先收归国有方能出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后不得“晒地皮”,闲署土地一年,要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闲置两年则无偿收回土地;楼宇转让和预售必须完成总投资的25%以上,地块转让必须将生地变为熟地等等……
这些环节的规范,无疑将有效地抑制暴利,并将市场能量转向曾受忽视的普通住宅建设,这亦是政府多年的愿望,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别规定: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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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21: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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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公司的管理亦开始逐步减少行政色彩,按照法律,实际上解决了申请注册前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资质审查的程序,成立房地产公司可直接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对于前阶段众说纷纭的是否允许炒卖楼花一事,法律亦未作禁止性规定,具体事宜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与草案中禁炒楼花的规定相比,无疑更符合市场动作规律。
市场的规范化无疑也有利于对象外资的吸引,正如建设部部高级官员所称:“该法的出台,不仅使我国房地产的开发、交易和管理行为有法可依,而且也保护了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政府相信,有了法律的保障,将会有更多的外商来中国投资经营房地产。”
正处于理性盘整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已对这部法律持有相当的心理准备,可以预见,随着明年起法律的正式实施,市场将有保障地走向健全和规范。
新旧时代的转换:“治市场若烹小鲜”?(t)
人们似乎有理由轻松下来:市场规则已经有了,今后该不会出什么大乱子吧?但这绝不是一个带有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的轻松话题。“乍暖还寒时节,最难将息”,且不说市场状态转变所要面对的旧有经济运作的惯性和利益微*
妙调节的难度,先是如何运用法律就值得人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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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21: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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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从事任何产业、市场的管理无不隐约着人治的传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无不重视人的因素,乃至到达“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境界。在要求以法制来保障社会、经济运行的今天,人治的因素仍然在较长时期难以清除,曾是暴利诱人的房地产市场当然不能例外。
实际上,中国房地产市场才刚刚进入“有法可依”的层次,最具考验性的还在于如何“执法必严”、形成真正保护市场健康发展的机制。建设部有关高级官员称,这部法律尽管已在诸多环节考虑市场规律,但在如何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机制方面尚不完全成熟。实际上,这部法律的一些条文甚至早在房地产热以前即以部门规章等形式存在着,人们也目睹了社会经济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种种现象,在宏观调控后的反思中,可以发现很多问题*
的症结就在于“人的因素”,特别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不规范的政府行为、寻租行为,因此,在今后以法律来管理房地产市场的历程中,如何解决法律所难以实际解决国情顽症,政府尚有待拿出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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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21: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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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张百发为房地产“招商”
极言北京市场只涨不落
【本报北京讯】在最近举行的第二届北京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上,北京市副市长张百发称:“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在北京搞房地产绝不会有大起大落,而且北京房地产的趋势只能涨不会落,要落也没落在房地产商身上,30%的回报率是有保证的。”
张百发希望开发商能对市场放心,他指出北京房地产的发展相当稳定,很多国内外机构、公司都需要在北京设办事处,国内的房改也要解决住宅问题、危房改造问题;从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后,大、中、小公司不断成立,都需要办公用房,所以市场前景相当好。
对于有关市场回落的说法,张百发称:“要落也是落在设计不合理,不该要那么高的价钱,要降低成本。”
同时,张百发提醒开发商,到北京搞房地产“一定要慎重,要咨询,要仔细,不要上当”:现在北京市开发公司有700多家,情况较复杂,外商在北京投资应先找官方的咨询公司,咨询合作伙伴及地块以及总体规划的真实情况,避免受骗伤财。
据这位常务副市长透露,国家已批准投资64亿元,在现在首都机场东南侧兴建20多万平方米的新机场;陕西天然气进京工程已经开工,政府今年已投入8500万元、天然气总公司投入1亿多元修建管道,新建住房都要用天然气;通过专家研究南水北调工程方案已经确定,最迟2005年竣工。这些工程将对北京发展起到推进作用,同时也是房地产市场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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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21: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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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北京举槌展现商机
竞买心态宜早调整
首宗拍卖 崇文区夕照寺街14号幕前亮相
投资热点
●陈大阳
继深圳、上海以拍卖形式出让地块、不少城市纷纷拍卖地块及物业后,北京亦将于年底首次举槌拍卖一宗房地产,将成为商家置业、投资的热门话题。
根据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日前发布的拍卖公告:政府已委托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于12月16日在北京亚运村国际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起价9000万元*
公开拍卖北京市金鹏房地产开发公司欲转让的一处房地产。该宗房地产为崇文区夕照寺街14号,系原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位于东二环以内的市中心地段,临近两座立交桥,市规划局已批准为商业综合用地。竞得人既可现状使用,亦可重新开发。
北京目前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地位,以及今后的国际大都市发展趋势,使*
境内外投资者趋之若鹜,房地产高企难下,市场前景看好,成为房地产投资的*
高频热点区域。由于供应有限,所以如何取得开发机会成为投资者最大的运作*
题材。特别是北京近年来各类写字楼供不应求,租金涨幅较大,将是今后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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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21: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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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的投资热点。
北京此番推出待拍的房地产,被认为涵盖了热门市场的发展趋势。对投资者而言,其诱惑力不言自明:
首先,在北京这样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能通过拍卖取得该宗房地产,无疑在今后的市场发展中确立一定的优势地位;
其次,由于开发机会有限,因此通过拍卖直接取得房地产,虽然增加了成本,但亦免去了很多或许数年久攻不下的中间运作环节,能够以简单形式介入北京*
房地产市场;
极为重要的是,北京首次拍卖房地产,其意义已远远超出房地产市场本身,涉及到中国对外开放姿态、市场经济健全发展等大势,政府亦会努力促其成功,*
因此首次拍卖将成为市场发展中的重大事件。能在这次拍卖中竞得房地产,投资者所得到的当然也就远远超出房地产本身。
但目前对有意于此的投资者来说,仍有一些操作上的困难,主要的问题是时间太短,要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有关资料、现场勘察,加之审时度势作出决策、调整筹集资金等等,与常规招标、拍卖较为充裕的准备时间相比,无论如何会显得仓促、紧迫,这似乎又是一次对投资者的考验。
对于拍卖成交价格,目前只有9000万元人民币的拍卖起价对外公布,有关方面称心中已有预期价格。尽管有关价位的猜测各不相同,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的:考虑到北京房地产的地位和前景,拍卖成交价恐怕不适合处于低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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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21: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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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北京首次房地产拍卖
1994年12月16日,北京市金鹏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欲转让的一家房地产,委托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公开拍卖。此举成为北京带有出让性质的首宗房地产拍卖。
被拍物业为原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位于北京市二环路内,距天安门8公里,距首都机场23公里,占地面积9600多平方米,有楼房5栋、平房20多间。在50年土地使用年限中,竞得人即可原状利用,也可按规划条件开发写字楼、公寓兼容商业、餐饮、娱乐业。
此次起价为9000万元人民币的拍卖,特聘香港魏理氏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注册拍卖师梁冠康主持。五个竞买人为:北京天创房地产开发公司、经济日报社、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惠安经济发展公司、西安华诚*
房地产开发公司。
其中经济日报社和富华公司均势在必得。经过激烈的竞价割据,富华公司以1.3亿元人民币的价位竞得北京这一首宗转让兼出让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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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21: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一个记者眼中的地产十年(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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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味深长的一槌
新闻分析
●本报记者 陈大阳
当各式各样的文物拍卖、书画拍卖、吉祥号码拍卖直到高校大学生闲置物品拍卖大行其道时,新兴产业房地产领域的拍卖却远未流行起来。但有迹象表明,热点已经出现。
12月16日,北京首次房地产拍卖以1.3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其成功的价值已远远超出拍卖成交一宗物业本身,更为深刻、微妙的意义在于某种趋势的暗示和象征:政府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决心和信心越来越强。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即将全面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的背景下,这一注定载入市场发展史的事件更加意味深长。
拍卖作为市场竞价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某种程度上既能反映市场发育的程度又能促进市场的规范化。自1987年深圳首次拍卖出让土地以来,拍卖这种形式在房地产一级市场即土地供应市场中渐渐开始采用,此后上海、福州等地亦以拍*
卖出让方式使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进入市场过程中体现出巨大的经济价值。但就全国市场而言,除大量的划拨土地外,在有偿出让的土地中绝大多数仍采取的是协议出让形式,招标、拍卖仅占一小部分,土地收益并未达到应有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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