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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tml

制度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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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14: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制度的创新

有争论才有创新,但争论不能变成分裂。
但愿新家园迈出的第一步是坚实的、诚信的、公开的、平等的(对家园的管理者而言)。
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移民朋友们,才能信守新家园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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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15: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制度的创新

笨笨你是何苦?!刚到加拿大那么多事,多辛苦,还非要来争个你死我活?

拉人?就算是拉人,刚建立家园论坛的时候我们谁没有拉过人啊?我们在其他移民论坛发了多少家园论坛的联接?我们又给多少朋友发MAIL介绍到家园论坛?那时怎么没有你听见你说半个不字?为家园论坛拉人就可以,为这里就不行?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又是不是双重标准?这又是不是“严于律人,宽于待己”呢?

再说,所有的移友是哪个论坛的私有财产吗?我们自己的联系地址中因为其中有人是家园论坛的,就连MAIL 都不可以发了?

我的发言可能有些得罪的地方,多包涵。你刚到加拿大,刚开始的事情千头万绪,能不能歇些日子再来争论?我们是分开了,但竞争要求我们彼此都要做得更好,对移友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于移友们选择哪里获取信息,那完全是移友的自由。论坛靠信息吸引人,不是要拉就可以拉的,对吧?我们是分开了,有精力把各自的论坛建设得更好,让大家自己去选择不好吗?

唉,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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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15: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制度的创新

Post by 小熊笨笨
FCH,你说点实际的好不好; 人家在问怎么确保公益性和非牟利,怎么看你都在避而不答,王顾左右而言它。 不公开你一直要鼓吹要公开的讨论和信息对称,不提你梦想中的乌托邦,不提你创新的制度(大家出钱,出力,决策投票?)。

谈到“诚信”,俺不知道FCH你是否能够在论坛找到笨笨任何前后不一致,表里不一的发言;而你FCH,...


登陆了吧,笨笨。。。别忘了多写点原创帖子回馈曾经帮过你的朋友。

html问我如何确保公益性与非牟利,我觉得我回答的都是很实际的内容呀,呵呵。。。您再好好看看?想想?

我梦想中的乌托邦,创新的制度,都提到了呀,你也再好好看看?想想?

说到诚信,笨笨,我从头到尾问你的两个问题,你没有一次能正面回答的!第一,你在家园论坛的初期,有没有承诺过非牟利,非商业目的?!你开始说你没有亲自说过,可是html找到了你自己亲口说的话,你无言以对。你说从非牟利的承诺到不敢承认自己的承诺,这是不是没有诚信!

你不会忘记自己从战战兢兢提出自己拥有51%的决策权,置家园论坛一贯沿用的决策机制于不顾,到后来,因为我对你提出了一些意见,就断然宣布家园论坛是你自己私有的。这是不是没有诚信!就算FCH对不起你,你怎么也得考虑其他人吧?!其他帮助过你的人,难道他们的贡献就此一笔勾销?!你怎么就能从51%到100%拥有家园论坛呢?这还不叫没有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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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15: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制度的创新

笨笨,你不要再纠缠了,你就老老实实地回答一句:家园论坛是不是你私有的?如果你的论坛是为你牟利的,你挣你的钱去!何必来这里纠缠呢?

你说我公开攻击你,我说你的哪句是虚构的?!我从头到尾,问你的就是上面两个问题,你却故意回避,甚至将简单的问题误导向权力与利益的斗争。

创建新论坛,是在你宣布家园论坛归你所有后才发生的,难道大家都应该顺从地跟从你走向一个前途不明方向的地方才对?说到拉人,你觉得家园论坛的人气也都是你小熊一个人的私有资产吗?为什么不可以让大家有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呢?你一直把这里当作你的竞争对手,剥夺了曾经帮助过你的人的发言权力,你不内疚吗?!网络本来是一个资讯流通的工具,你却用自己手里的权利,剥夺别人言论的自由,你不觉得有愧吗?特别是在剥夺了别人自由的同时,竟然在内部选择性地公开一些讨论,造成绝对的信息不对称!因为你要审判的人根本没有发言的权利!你觉得你还有一点“公平“之心可言吗?!你不觉得这样的行为恐怖吗?

看看你来这个论坛的发言吧,有哪一篇不是针对与攻击这个论坛的?!它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难道也是大逆不道了?你去看看fch在你的论坛上的帖子,原创与对新移民有帮助的帖子占了多少比例?!你在这个论坛的发言,对新移民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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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15: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制度的创新

即使你来挑战这个论坛,挑战我,你也不会被禁止发言,这个就是你的私人论坛与这个论坛的其中一个本质区别!

如果说新旧家园都是以为新移民提供实用信息为主要内容的话(虽然它们的最终目的不同!),你觉得你在这里的表演是否应该结束了呢?!

目前在这个论坛发过言的朋友,我敢说自己见过其中大部分!你以为你的几句中伤的话,就可以蛊惑人心吗?

笨笨,你得到了一个众人帮你建立的网络世界,你失去了什么?

good luck, 笨笨!你还有很多新的fch, suiping, dawn, apple3800那样的支持者!还是那句:你要善待他们,不只是在你最困难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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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1 18: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又争论起来了。

俺来这里没有拉的,自己跑过来瞧瞧的。

俺觉得事实胜于雄辩,还是放下这一个话题,
过一段时间再回头看看吧。

对了,笨笨登陆多伦多了吧?
先抓紧时间安顿下来吧,论坛事情不妨先这么维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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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19: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人有个毛病,那就是爱憎分明。

在论坛建设上,有些口角,有些分歧是很正常的事。

在家园上,我公开说过,我不取一分利益,也不谋求丝毫的权力。

在新论坛建设上,出钱出力的是fch,dawn和apple。还有些无名英雄在帮助,在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和新家园没任何利益关系,没谋求丝毫的权力,也没出过一分力气。

那么,我要说笨笨的为人了。

笨笨所作所为是可耻的,就封杀他人的言论这点来说丝毫不过分。笨笨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可表现出来的行为呢?发人深省!

至于fch有没错暂且不说,被笨笨封杀的人难道都想跟他笨争利益吗?笨笨在管理委员会里的言论可以放出来看看嘛,怕什么呢!尽管笨笨说话小心,但字里行间也能一窥笨笨的心计和用意。如果笨笨觉得委屈了,觉得我冤枉你了,那你去听听所有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声音,你就会明白。你真可悲!如果笨笨觉得大家都错了,那么他的世界观一定是黑暗的,自私的,唯我的。一切的善良都会被他利用,一切的爱心都会被他践踏。笨笨在论坛的所作都是为了将来成百成倍地捞作准备,一切都将成为他私欲的工具。

笨笨还没有什么政治资本,就一个小小的论坛管理员,都这样飞扬跋扈,烂用权力,将来会造到什么样的报应,苍天知道,大地知道。如果笨笨知道自己错了,可以痛改前非,还有救。否则,将来灾难的降临都将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笨笨喜欢玩小聪明,绝大多数论坛的注册会员都玩不过他,也不会察觉笨笨的行为有什么不妥。但有一点希望大家明白,笨笨不是奔着公益去的,只要人气有了,他自然会利用这人气去取他的利益。现在所做的封杀异己,清除自己将来谋利的障碍,为将来“致富”扫平道路,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不过,笨笨还有改错的机会,何去何从,自己选吧!

fch被笨笨算计了,这就是他为什么萌动了搞公益论坛的心。

html,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话中夹着酸味,你是从澳际过来的,经历过澳际倒台的一幕幕。你应该清楚知道fch的为人。他敢承诺搞公益这是他尽爱心的决心,无论他能否坚持下去,我们都该支持才是。如果fch有问题了,再向他吐口水也不迟。你是半路进的家园,很多事情不知道,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可以看看管理委员会里的东西,我还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其他的资料。我看过你在家园的贴子,你的确对家园的内部事务知道的不多。fch在这大篇幅地回答你的问题,他是把你当做了好朋友,你说我说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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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21: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局外人(虽然我算是论坛中的一员 )我觉得html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
既已分开还吵什么 有些东西说不清楚甚至越描越黑
呵呵 即使以前是哑巴亏也要闷声咽下 不然何必当初
正如你们劝笨笨一样现首要任务是建设和人气
若宽容为坛子标准之一 那就要宽容笨笨本人 毕竟他还年轻
你们这些核心人物的离去 就是笨笨去中心化的开始 一定意义上说目的也就达到了
但信心不等于结果 所以大家都拭目以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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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23: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hanhan
作为局外人(虽然我算是论坛中的一员 )我觉得html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
既已分开还吵什么 有些东西说不清楚甚至越描越黑
呵呵 即使以前是哑巴亏也要闷声咽下 不然何必当初
正如你们劝笨笨一样现首要任务是建设和人气
若宽容为坛子标准之一 那就要宽容笨笨本人 毕竟他还年轻
你们这些核心人物的离去 就是笨笨去中心化...


你好,hanhan,很高兴在这里见到你。

这个帖子是html起的,他问了些关于这个论坛的最根本的问题。因为他是以前澳际的其中一个至尊宝,大家“相识”很久,我觉得他“认识”fch这么久的人,之前也对我有那么多的误解,我有必要跟他解释得详细些。。。事实上,他问的问题,也是必须要向所有人交代的。不可以含糊其辞的,不然还要重蹈旧家园的覆辙。

而回答那个问题,必须要说到这个论坛的由来,说到论坛的由来,就不得不说一些自己真实的感受,因为感情因素毕竟也是大家开这个论坛的其中一个原因。你说的没错,现在这个论坛的首要任务是建设和人气,可是,对一些严重的指责,特别是搬弄是非的言论,如果不给与回击,那也是对论坛不利的,不负责任的。但是至少,这里给所有的人言论的自由,只要不是违法的,不道德的。现在这些内容的讨论都放在了一个板块,也是显示这不是论坛的主流,如果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来这里听听,看看,想想,然后再做自己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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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23: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hanhan,我想跟你分享一点私人的感受:如果你只有看着别人评论你,审判你,而没有任何辩驳的机会,您的感受又会如何呢?这是在什么样的制度下才会见到的举措?!原来帮助过旧网站的一些主要的人,都得到了这样的“待遇“。

即使这样,我也许也得感谢笨笨,他让我在和平的年代,也体会到了被专政的感觉,一次难得的经历呀,也因为这个,我有了更多的人生感悟,以后会慢慢跟大家分享。当然了,他也得感谢我,是我给了他一个契机,让他从民主彻底走向了独裁!虽然这步走得相当难看。

我对笨笨的个人回复到此为止,除非他继续做一些我不得不回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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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09: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hanhan
作为局外人(虽然我算是论坛中的一员 )我觉得html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
既已分开还吵什么 有些东西说不清楚甚至越描越黑
呵呵 即使以前是哑巴亏也要闷声咽下 不然何必当初
正如你们劝笨笨一样现首要任务是建设和人气
若宽容为坛子标准之一 那就要宽容笨笨本人 毕竟他还年轻
你们这些核心人物的离去 就是笨笨去中心化...

HANHAN ,你好,好久没有见到你了。

同意你的说法,首要任务是建设好论坛,无论对这里和原来的地方,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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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10: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口口声说笨笨怎么对待他们,不说他们怎么对待笨笨的, 俺重复一下这个故事:

以前两个人是好朋友,关系很好.有一天,两人翻脸吵架;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又打又骂,后来被打的人回击。开始打人的人还特别的委屈的问,你为什么打我,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啊。

为了印证这个故事,大家看看具体的日期顺序:
2005.8.8 - 2005.8.20: 攻击家园论坛,创建新论坛,并肆无忌惮的家园论坛拉人. 2005.8.21 : FCH宣布结束辩论.
2005.8.21 : 随后小熊笨笨宣布基于FCH创建新论坛为竞争对手的考虑,管制相关讨论.
2005.8.26 :由于它们持续攻击家园论坛,为新论坛拉人,小熊笨笨对FCH等新论坛核心成员发言权利进行管制.

说实话,俺对FCH很失望,因为他在辩论中大失水准,只知道空谈他所谓的理想,即使到新论坛他可以决定一切的时候,也没有勇气做他以前要求笨笨做的事情(公开所有信息讨论,大家投票决策) ,不断的显现出他的前后不一和表里不一的一面,最后劣质化到对笨笨进行人身攻击.  

最可笑的是上面还拿51%到100%说事, 使俺对其逻辑思辩能力很为怀疑.你分裂建立新论坛,攻击笨笨的基础竟然是笨笨提出的未达成协议的方案.

至于本贴中带"文革"遗风的某人,你威胁俺已经数十次了,给你回复只有两个字: 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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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10: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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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11: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dawn0065
没完啦?!!!
俺到这里不过三,四天,发贴不超过20个,参与讨论人数不超过10人,你指定俺在那个版面讨论,俺就在那个版面讨论,从来不重复在不同的版面发同样的帖子,与你们在家园论坛的那一轮攻击能够相提并论吗? 这样你就受不了啦,俺说你们是双重标准吧,你又用行动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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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11: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dawn0065
没完啦?!!!
厉害 人家发那么多字才能赚2块钱 你只发几个字就赚到了好拉好拉 别争了 这样争下去就没完拉...想吸引新人来这版块啊?那其他的地方就没人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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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11: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想与你辩论,没意思,你不想停,我也只有陪着了。

好吧,说说双重标准。

1.攻击?就按你的标准把我的帖子叫做攻击吧,那你在这里发的帖子叫什么呢?我在你的个人论坛上发了多少有用的信息,你在这里发过什么呢?

2.我在你的论坛如今不要说指定,任何地方都不可以发帖子,至少你在这里还可以发吧?这是不是双重标准?

3.拉人的双重标准你直面过没?我问过你当初我们在别的地方帮家园论坛拉人的时候,你说什么啦?说不行?这是不是双重标准?

自己都做不好的事情,别想着指责别人,搬石头的时候,也要看看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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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11: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我再补充一个。

为了避免双重标准,是不是也在你的论坛开个栏目允许我来辩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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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11: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可笑的是上面还拿51%到100%说事, 你......的基础竟然是笨笨提出的未达成协议的方案.
我的理解,你要请DAWN\FCH回去共商家园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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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12: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乐意回就回,但如果你说想陪俺玩,俺倒不需要别人陪,这个你别费心了.

Post by dawn0065
好吧,说说双重标准。


1.攻击?就按你的标准把我的帖子叫做攻击吧,那你在这里发的帖子叫什么呢?我在你的个人论坛上发了多少有用的信息,你在这里发过什么呢?



如果你视力正常,可以看到,俺的发贴量是4000多,不是20吧?



Post by dawn0065

2.我在你的论坛如今不要说指定,任何地方都不可以发帖子,至少你在这里还可以发吧?这是不是双重标...




怎么连dawn你的逻辑思辩能力也出问题? 禁止竞争对手在家园论坛发贴拉人是家园论坛一贯的标准, 而你们论坛的标准是"欢迎竞争对手拉人,人是拉不着的,道理越辩越明,信息对称,没有什么不可以公开的".  如果要指责笨笨"双重标准",需要提笨笨对自己和对别人的标准有什么不同,而不是提笨笨是什么标准,而你是什么标准. 这里有两个主语,understand?
比如说,你们在家园论坛轮番闹了十几天,你们都不烦自己;而俺才在这几天,你就烦了;这就是双重标准.


Post by dawn0065

3.拉人的双重标准你直面过没?我问过你当初我们在别的地方帮家园论坛拉人的时候,你说什么啦?说不行?这是不是双重标准?
这是两个主语,和双重标准不搭界.
俺再重复一下,俺的标准是,在家园论坛拉人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严重的甚至会被disable掉. 但如果其他论坛,竞争对手允许甚至邀请俺去,俺一定会去的.
至于你们把那些鲜亮的口号当成你们的标准,不知道你们坚持多长时间.当你们要修改你们标准的时候,前后不一致的帽子戴你们头上又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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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12: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dawn0065
哦,我再补充一个。

为了避免双重标准,是不是也在你的论坛开个栏目允许我来辩论呢?

哎,阿dawn,俺看你得重修一下逻辑课了.

你做了这件事情,是因为你说了要做这件事情,你应该为说过的话负责.

但不能因为你做了这件事情,就要求别人都做这件事情. 如果别人不做,就指责它是双重标准.
你的逻辑根本就不通,更和双重标准不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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