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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自由的精灵

[新移民问答] 没办法了,只有把家丑外扬,求助于各位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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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2: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具体的给一个建议:精灵可以现在组织一份材料,把三方面的应对理据都先用英文列出来,这样遇到官方对峙,不会漏掉什么要点。跟官方打交道,主要是看谁能提供更有利的实际证据了。

关于退租,好像通常是需要书面提出的。

对了,还有一点就是,遇到这些麻烦,夫妇俩更应该相互支持了,千万别相互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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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FCH,小猪,AMBER,WONDERING,谢谢各位老大帮忙出主意!现在想起来,房子漏水,早在我们搬入前就有了,房东隐瞒了我们;说什么树叶吧排水管堵了,也是在骗我们。因为我记得:第一次看房,上到二楼的阳台,就看见那块塑料布,问房东为什么铺塑料布在这里,房东说:树叶落的多,落在塑料布上好收拣。至于老鼠,也绝对不是我们放进来的,搬进来的第二天,新买的狗粮袋子就被嗑了个洞。花1450刀/月租这个30年的老房子,是我的错,不该轻信人,太过感情用事了。住了3周不到4周,修了3次,老鼠咬狗粮袋子2次,邻居王门上贴警告信两次,房东转发SRATA经理警告信一次,出太阳的时候,阳台里的积水没过小腿那么深,上面是雪,下面是水;雪全化了,会更深;实在没办法再住下去;房东以为那样的大雪天,我们举目无亲,两眼一抹黑,不可能找到住的地方,所以才答应我们搬走,答应的很轻松;可我们真的搬走了,她才傻眼了,没了经济来源。。。以后怎么办?短期内,那么贵的房子也租不出去。所以,才想办法告我们,我们,可能继续成为她的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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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正在学习租务条例,准备按FCH老大的意见,“组织一份材料,把三方面的应对理据都先用英文列出来,这样遇到官方对峙,不会漏掉什么要点。跟官方打交道,主要是看谁能提供更有利的实际证据了”。
提供漏雨的证据,很困难。因为已经搬出来了,就不能进去拍照片了。只有间接去证明,入单位领导可以证明:我请假的时间和理由,还有同事也可以证明;还有利用房东提供的证据,如2楼的潮湿的卫生间,地板都翘起来了,下面都是水,还有房东照的老鼠大便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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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3: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你说的“隐瞒漏水”那一点挺重要的,也可以考虑先发制人,其实现在已经不是先发了,我是说,可以想好写一封陈述信,也找那个仲裁机构投诉房东,并解释你们搬走的原因。

同时也可以提到他威胁的事情,虽然这一点可能无法对证。工作期间的骚扰(比如去大统华找你们单位等),如果觉得确实造成了困扰,我觉得是否也可以提一下。

这些应该都可以视做那里无法居住的支持点。再看看还有没有其它能支持的理据。

当然了,如果可以,尽量还是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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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3: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怕,到时候千万记住:
1。不能迟到
2。没有必要找律师,如果对自己的英文口语没有把握,一定找个口语地道的朋友当翻译
3。辩论时心态要平静,反驳时陈叙理由,不要用太多极端的词句,不要让人看你是气急败坏
4。写个书面的提纲,不要面面俱到,抓要害,关键问题不能含糊,据理力争减少损失
5。找黑社会威胁的言论可有证明?如果有,一定死抓不放,如果没有,没必要在这方面做太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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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公怪我,是应该的,是我选的房子,签的合同,并一直告诉老公:我遇到了一个热心的房东。所以FCH老大,这件事确实是我的错,我很自责。老公埋怨我,我心里还好受些。
那些被房东威胁后提心吊胆的日子,老公一直坚持去接我下班,那么大的雪,有时寸步难行。。。我也想过去报警,但觉得无比耻辱,感觉自己很懦弱。
我一定要坚强起来,把材料准备好,把证据收集齐,争这一口气!我决定听从Wondering的意见,去告房东违约,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就是她真的找黑社会,我也不怕了,有什么怕的,连死都不怕了,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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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 + 5 信任人没有错,调整好自己注意身体啊 ...
小布布 + 7 精灵怎么这么自责呢?自己一个人新到一个陌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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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3: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权威倒是提醒了,如果口语不是很有信心,可以问问官方是否可以提供免费翻译服务,法庭和医院是有这样的服务的,但是你们现在应该不是要上法庭了,可以先问一下那个房屋纠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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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东威胁的时候,老公在一旁,听的清清楚楚,但我估计法律上可能不会接受爱人作为证人。绝对权威,谢谢您的权威观点,我会牢记您提的要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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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楼 的帖子

老大,我会去"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提交我的申请,我要告房东违约,那样的房子,是不能出租的!将心比心,如果是我,需要付贷款,需要修屋顶,我会自己打工挣钱,而不能那样坑人,尤其是坑新移民,新移民一步一步走过来,多不容易啊!何况自己也是中国人!我也会去了解这个机构有没有翻译服务或中文服务。谢谢老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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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楼 的帖子

小猪,合同签的6个月,从12月1日开始。没写什么具体内容,写了租金和押金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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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猪哼哼 于 2009-1-18 11:35 发表
我想可以到一些帮助新移民的免费机构先去咨询,你住进去的时候房子的状况没有在合同里写明吗?搬走的时候也没办交接?房东是原告,那么他要提出依据证明是你破坏的,你也可以说是住进来是就这样的,另外房东找人来修过,说 ...


房东提供了一张08年4月份照的照片,照片里全部的家具电器都有,还有绿色植物呢!照片旁边写了:这就是原来的样子。30年的老房子了,室内也不可能没有些磕磕碰碰的地方,我们的合同里没有写明。房东现在一口咬定,并且到一个叫Home Depot Canada的地方打了一个单子,列明新的东西多少钱,按照那个价钱让我赔偿,实际上,在逻辑上是一个错误的引导。30年的门,掉了一块漆,花300刀买个新门,即使那块漆是我去刮掉的,对于我来说,也还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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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3:4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怕的!刚来的时候遇到这些,心理上肯定有些影响,但是,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一定可以安然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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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3: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提醒一句,这个房屋纠纷处理机构就是法庭是BC省专门的法律判决机构。

[ 本帖最后由 绝对权威 于 2009-1-18 13: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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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等这件事情划上句号,我可能会开个帖子,把所有资料发上来。关于如何租房子,如何签约,解约,如何投诉,解决纠纷等等。回报论坛,回报在这里为我出主意的所有热心老大!谢谢你们!也请你们多为我出出主意,看有什么是我们忽略的,遗忘的,或没想到的!等下次聚会的时候,我和老公一定带四川小吃,让大家品尝。老公现在在西人厨房帮厨,手艺很好!我来了3个月,在大统华各位大哥大姐热心调教下,连馒头都会蒸了!别提什么成都小吃“钟水饺”,“赖汤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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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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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绝对权威 于 2009-1-18 13:50 发表
再提醒一句,这个房屋纠纷处理机构就是法庭。


所以,我只有一次机会啊!还请你多提醒,多帮忙!感觉你很专业,不会是也像我一样,被迫上这个法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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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4: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自由的精灵 于 2009-1-17 22:57 发表


所以,我只有一次机会啊!还请你多提醒,多帮忙!感觉你很专业,不会是也像我一样,被迫上这个法庭吧?!


可以参考一下这个:https://www.rto.gov.bc.ca/documents/RTB-114.pdf。处理你们纠纷的应该是这个机构指派的dispute resolution officer,是不是法官,没有实际经验,不知道,感觉不像是。如果对最终裁决不满,可以上bc最高法院上诉。

另外,你们已经收到了这个机构给你们的通知了吗?就是房东要求的那个。如果已经给了参加日期,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再另外开一个案子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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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4: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了:DRO类似于法官,那个机构也类似于法庭的性质,判决有法律效力。但是属于仲裁机构,处理小额纠纷,其它的必须上法院:

A dispute resolution officer is impartial and is trained toadjudicate residential tenancy issues, similar to a judge. The disputeresolution officer's decisions and orders are legally binding.

A dispute resolution officer can hear a claim for money if theamount is less than $25,000. If it is a higher amount, a landlord ortenant must apply to the Supreme Court of British Colum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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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4: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自由的精灵 于 2009-1-18 13:57 发表


所以,我只有一次机会啊!还请你多提醒,多帮忙!感觉你很专业,不会是也像我一样,被迫上这个法庭吧?!

专业谈不上,但是我曾经去前台问过该机构的法律地位,回答说这就是BC省租屋诉讼专业法庭。

你是独立出入吗?有没有任何厨房厕所与房东共用?如果有,该法庭不受理,就是说房东告了也没有用。

你能找到当时修屋的师傅吗?记得姓什么吗?可以找份中文买卖报挨个打电话问,十有八九是那上面打广告的。

如果你能把租房合同QQH 给FCH,对你的帮助应该更大。

[ 本帖最后由 绝对权威 于 2009-1-18 14: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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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4: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绝对权威 于 2009-1-17 23:35 发表

专业谈不上,但是我曾经去前台问过该机构的法律地位,回答说这就是BC省租屋诉讼专业法庭。

你是独立出入吗?有没有任何厨房厕所与房东共用?如果有,该法庭不受理,就是说房东告了也没有用。

你能找到当时修屋的师傅吗?记得姓 ...




从他们的材料,感觉像一个听证会,但是有法律效力,这个实质很像法庭了。

以前论坛有个朋友经历过这种纠纷,那是公寓的房东或者管理公司扣按金(这种情况似乎不少),那个朋友后来组织材料去抗辩,结果对方心虚,没有露面,自然获得胜,获得了退款,还得到了一个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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