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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那时枫叶

[社会百态] HR工作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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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5 23: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啊,我从来没听说这样的好事儿。。。难道是我太良民了?而且我身边的同事、同行们,似乎也没见这样明目张胆的。。。

职业道德何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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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5 23: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亦汐 于 2008-1-25 23:14 发表
今天才去一个同学那边,看到很多老总都前来虚心请教有关新法的实行。
听同学讲,如果企业的人均产值在RMB20W左右,那么新法的实施是不受影响的。

不知道飞娟有何好的建议! ...


首先不知道你这位同学,是不是HR 同行?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这个话题,我本来想放到后面的段落里来着,既然提到了,就先说二句),给企业和HR 业界带来很大冲击,这是无可否认的。但是,针对中国目前比较混乱的用工状况,这样一部法律本来早就该面世了。作为劳动者,我真心希望这部法律能落到实处。但是,作为HR,我知道,很多管理者还在想方设法,从中找到空子,观望着能不能打打擦边球,保护现有的既得利益。

回到你同学的这句话,可能指的是,应对新法,企业可能付出的风险成本。自然是员工能为企业创造的效益越大,企业愿意为员工付出的福利更多。但是,这个准确的数字是怎么核算出来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工资水平,不同人力资源市场,这个很难界定。我认为,以一个人力成本与产值或者营收的比例来说明,更具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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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enne98 + 5 拜谢大姐,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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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05: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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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0: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飞绢 于 2008-1-25 07:02 发表


这饭请得好没道理。。。HR 可以私自决定,用不用赔违约金么?难道没有这方面的制度可循?另外,正常离职,要支取住房公积金,不过是公司配合开一些证明盖一些公章而已,HR又需要出多少力?严重怀疑,你被不良HR敲榨了。。。

我咋没 ...
他不是不良,他是太良了!

我后来看到HR主管在我辞职信上的批示:此同事工作合同未到期,但因剩余时间少于一年且该同志工作积极,违约金可予以减免;

还有我们单位规定,到东南亚之外的国家考察后,需要为单位工作5年,提早走要罚钱,我当时是要罚的,结果批示这样写:此同事于xx年到欧洲考察,鉴于当时无签订考察协议,因此不适用xxx规定(他们要抢你钱,用不着说签没签过那啥协议呢,所以明摆着是放咱一马);

主管这么一写,单位大领导自然就放行啦,后来另外一个同事移民,就被罚上面两项违约金了,估计是没请HR主管吃饭~~~

当然,咱们单位是国营作风的企业,跟小飞的大大大型正规企业还是很不同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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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枫叶 + 5 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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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0: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霹雳油侠 于 2008-1-25 07:10 发表






ruibin,你谢谢那个HR吧,
现如今,
谁把一顿饭当回事呢?
拎着两瓶子好酒,
都没人搭理.


现在,都是直接递现子儿..


霹雳果然是个精,我也觉得他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好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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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4: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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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4: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LZ的分析真实中肯,看来对于以后的interview,我们要针对其心态如何应对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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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枫叶 + 5 很高兴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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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22: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楼 的帖子

我信rubbin的话,国企的HR太牛了,简直可以主宰你这一辈子的道路;lz在外企,HR是真正为企业服务的,国企的HR为两种人服务:他的上司、他/她自己;上司再为他的上司、他/她自己服务,如此往复循环直至无穷,就是没有一个人真想把企业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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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的鱼 + 5 想搞好也没有那个环境呀
那时枫叶 + 5 事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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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22: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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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7 13: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理解。

有可能进HR这个行当。

[ 本帖最后由 liedetection 于 2008-1-27 14: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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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枫叶 + 5 如果有什么问题,欢迎提出来我们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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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9 00: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能赶在本周结束年前的一些工作,这段时间在忙,因此这段时间没有更新。。。

之前似乎看到汐版有回一贴,这里做一些解释:日常工作中,HR常常会和劳动监察部门打交道,并且建立良好的关系。事实上,在业界,这句话非常有名:“民不告,官不究。”这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没有控诉企业或举出有力证据,劳动监察部门通常会对企业的一些行为眼开眼闭,有时甚至会在收到类似指控时,第一时间通知企业。但是,他们不会舍身犯险,也会在这种时候致力于解决问题,当然,是遵循法律要求,劝说企业友善地与劳动者协商。具体手段并不新鲜,就不多说了。

这也许并不是一种普遍现象,但它的确存在。国有大型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劳动监察部门的敬畏往往不在一个层次上。因为属地限制,也因为关爱员工,也因为一贯政策,外资企业在员工关系方面非常谨慎,通常表现得循规蹈矩,不愿意被牵涉进任何投诉。这使他们根据法律法规,设置他们的福利,这也就自然而然成就了他们强于国有企业的吸引力之一。

[ 本帖最后由 飞绢 于 2008-1-29 01: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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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9 01: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uibin 于 2008-1-26 10:19 发表
他不是不良,他是太良了!

我后来看到HR主管在我辞职信上的批示:此同事工作合同未到期,但因剩余时间少于一年且该同志工作积极,违约金可予以减免;

还有我们单位规定,到东南亚之外的国家考察后,需要为单位工作5年,提早走要罚钱, ...


恩,事实上,他们要你赔违约金时,如果你的确没有在培训之前签订“不公平条约”,那么你就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义务去支付这笔钱的。。。当然,如果你想维持与原单位的良好关系,这样的解决办法不失为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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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eefullily + 5 精品文章
Ruibin + 10 exac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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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13: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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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1 19: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LZ:
您好。
本人,心理学硕士,主修心理测试,有5年社会实践经验。

曾经想改行,进HR,做人事测评,并且甘心从学徒做起。
虽然劳力者治于人,但自己就想做个劳力者。心里踏实。
凭手艺吃饭,心情好点儿,并且到哪儿都会有口饭吃。

但,现在发现,自己有些天真了。
如果人事测评,基本上是“领导让测成什么样,就测成什么样。”,应该说自己有能力满足领导的要求,或者叫遵守潜规则,那么,自己宁愿回去做老本行。呵呵

唉,其实又左了,不同性质的组织,其人事测评的功能本身就是不同的。
没有纯黑纯白,我们生活在灰色的世界里。

[ 本帖最后由 liedetection 于 2008-1-31 2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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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枫叶 + 5 心理学对HR 工作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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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 00: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飞绢 于 2008-1-25 23:22 发表


什么啊,我从来没听说这样的好事儿。。。难道是我太良民了?而且我身边的同事、同行们,似乎也没见这样明目张胆的。。。

职业道德何在啊? ...


我说的不是HR.
HR毕竟有同事的面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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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 16: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帖子, 谢谢.
请问楼主, 用猎头公司吗?
如果用,那么会对猎头把所有的要求全盘拖出吗? 包括此岗位对薪资待遇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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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枫叶 + 5 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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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6 22: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edetection 于 2008-1-31 19:58 发表
LZ:
您好。
本人,心理学硕士,主修心理测试,有5年社会实践经验。

曾经想改行,进HR,做人事测评,并且甘心从学徒做起。
虽然劳力者治于人,但自己就想做个劳力者。心里踏实。
凭手艺吃饭,心情好点儿,并且到哪儿都会有口饭吃。
...


做HR ,需要具备很多相关学科的知识,心理学就是非常有帮助的其中一门。。。但以你的资历,转回头从基层做HR有些委屈了,也就是我之前说的Overqualification。。。

但我想,你的“水瓶”必不只混口饭吃而已吧,期待与你探讨心理学方面的问题(我很喜欢这个学科,也许去加拿大读书会选这门课去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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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detection + 5 谢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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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6 22: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leefullily 于 2008-2-1 16:33 发表
很好的帖子, 谢谢.
请问楼主, 用猎头公司吗?
如果用,那么会对猎头把所有的要求全盘拖出吗? 包括此岗位对薪资待遇的预算?


对一些市场上比较稀缺的高级职位、或者具备行业顶尖技术或资源的特殊职位,才会考虑用猎头公司。。。

对猎头要声明清楚的,是对此职位的特别要求,比如一些硬性指标--某学校某专业某学位的学历、某行业某职位工作经验多少年、多大规模的团队公司管理经验多少年等等。。。在薪资预算方面,会给一个比较有弹性的范围,但象这类需要猎头寻觅的职位,最后薪资还是要根据Candidate的资历、市场条件职业前景等,双方商谈才能确定的,一般来说,Case by Case。。。

猎头可不便宜,因此,我们在使用时通常会比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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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6 22: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归正传。该怎么说这个养老保险,确实费了我一番踌躇,想来想去,还是用最直白的语言,写出我所知道的那部分吧。

养老保险,顾名思义,是给公民一个老来可以保障的生活基金。但这基金由谁来交?按照现行政策是公民交一部分,这一部分全部进入个人帐户;个人所属企业或者事业机关什么的,总之是工作单位交一部分,这一部分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帐户。由谁来管理呢?各地方ZF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本地生活和工资水平确定每年缴交基数和发放基数,建立专门帐户,负责收取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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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6 22: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设立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初衷来看,那是非常地无可厚非。谁不想趁年轻的时候,把钱捂好了,等到老来那一天,腰包鼓鼓地对人说,“咱不靠别人,咱自己有钱!想吃啥买啥,想去哪玩去哪玩!”但是在中国社会,还真不是那么件简单的事儿。作为也许(嘿嘿,其实我是非常想去加拿大养老,不知道能行不能行)将在中国终老的公民 ,我就不怎么放心这笔钱。这帐户里的钱虚虚实实,但我就是看不见摸不着,心里没底:其一,ZF 政策改来变去,以前是企业交的有一部分计入个人帐户,而近二年,又全部划入社会统筹帐户;其二,多少官员因为挪用社保基金下了台啊,这还是走了光的,没上台面的不知凡几;其三,某高官访谈里曾云这笔大钱已经开始交给国外基金操作,增值大大的,可我怕怕的;其四,物价飞涨,虽然我现在交的不少,但等到我退休那年,这笔钱还够我过日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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