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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5-5-18 16: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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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tyouyakuhei
你的观点我基本同意,但有以下一点补充和异议:
一点补充:"和原来的既得利益进行比较,来衡量是否长登,是否移民",我觉得这基本是对的,不过也有例外,既得利益者决定移民的也不少,因为有很多既得利益者的所得是不合法的,或者是钻法律的空子而得来的,即使是合法的,也会由于中国社会制度的多边性等原因,使得今天的既得利益者,明天就不再风光.甚至会大祸临头.
一点异议:也许‘关系’确实在哪里都需要,但是至少从你所举的例子来看,不能证明加拿大和中国有着同样的"关系".
MALL的经理接收认识的人进去是合理合法的,这是他的权利,并不违法,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他不能让认识的人进去.
但医院的医生,院长给亲戚做全身体检,打免疫球蛋白和其它吊针而不收费或少收费却是以权谋私,是违法(医院是院长个人的医院的情况也许应另当别论),只不过中国现在是腐败横行,违法泛滥,执法部门也只能抓一些大案要案,对于绝大多数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都无法顾及,以至于大家都司空见惯,都麻木了,反而觉得很自然,没什么大不了. 但这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性质.更不能拒此将它们合理化.
所以我觉得这两种"关系"是有本质的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
关系本来是好东西,可是在现在的中国还真的成了恶魔.
1、我说很多遍了,不合法的人不在我的建议之列,赖昌星最应该来加拿大,否则早被枪毙了。
2、本不想告诉你的,不过不说不行了,我给经理送过礼。他找了合理的借口把一个租户赶走,让我租。
用双重标准看待中国和加拿大,你值得来加拿大享受一下民工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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