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我看到有人说卖方给经纪付费,买方不需要,是这样吗?
桃园结义 发表于 2014-1-26 12:17
对,又不全对。
一般的标准买方代理合约上,是需要填写一个如果成交,买方经纪应得的经纪佣金的。有人说它是卖方给的,的确,通常来说这个佣金是卖方支付给他的卖方经纪。如果房子卖出了,卖房经纪会将事先同意的酬劳支付给买方经纪公司,做一些扣除和结算后,最终有一部分会到买方经纪手里。这样的正常流程下,你不需要额外付出佣金给你的买方经纪。
但是,合约上也写了,如果卖方经纪实际分拨给买方经纪公司的佣金数字如果少于在“买方代理合约”上订立的数字,那么买方也是有义务补足那个差额的。但,通常这种事不会发生。不过,我觉得,做为负责的买方经纪应该告诉买方,或者买方自己应该搞清楚,做为买方,的确有一个可能性需要自己额外支付佣金的。我个人觉得,这个没必要隐瞒,应该坦诚告诉客户。
上面是回答你做为买方是否需要额外付佣金的问题。
另外,有些买家说,或者他的经纪告诉他的,经纪佣金是卖方出的,所以与买方无关(原因就是上面提到的)。这么说不能说错,经纪们也最喜欢客人们接受这种解释。
但,凭良心讲,羊毛出在羊身上,卖方支付的佣金,通常是从买方最终支付的房款里扣除的。我站在买家的角度,而不是经纪的角度去看,我在合约上订立的佣金比例多少直接影响了卖方的实际支出或他的最终卖房收入。按理说,佣金少一点(比如我提到的给枫情朋友的优惠),他在房价上的松动可能性按理说应该大一点点。说两者完全无关,多少有点勉强。看你怎么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