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ocelynql 于 2012-3-15 21:12 编辑
学位认证
1、所需提供材料:
●签名的《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
●如认证申请是由驻华使(领)馆、移民局、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境外评估机构(如WES)书面通知要求提交认证报告的,请附上相关机构书面通知的复印件一份。
●以下请按照所申请的认证项目提供对应的材料:
A、学位证书认证:需提交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A4)各一式两份;
B、成绩单认证:需提交中、英文成绩单原件(需学校主管部门盖章)各一份、复印件各两份。如果无法提供英文成绩单,学位中心可提供翻译服务,须在网上申请时添加“成绩单翻译”项目;
C、在读证明认证: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中文)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学生证或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A4);(如提供您在学校教务系统的用户名和查询密码,将有可能加快您的认证进度)
D、在读成绩认证:需提交学校教务处出具的中、英文成绩单原件各一份、复印件各两份;(如提供您在学校教务系统的用户名和查询密码,将有可能加快您的认证进度)
E、其它证书认证:需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A4);
已经提交的书面材料一旦接收进入认证程序,中途不得更换。所有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均用于审核、存档,恕不退还。
2、材料寄送:各项材料准备齐全后一并寄往以下地址:
收 件 人:认证处
单位名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广场B座17层
邮政编码:100083
请在汇款后一周内及时寄送书面材料,未经同意,认证处不接受当面递交申请材料。认证程序在材料和款均到达后方可启动。
认证时限
1、认证工作一般在书面申请材料和汇款均收到后20个工作日(中职教育文凭认证为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填写的邮寄地址寄出认证咨询报告和发票。
2、加急服务需先与认证处电话确认,方可进行;联系电话:010-82379480。
3、如超出20个工作日(中职教育文凭认证为3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认证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如超过50个工作日还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停止办理并退还申请人所缴费用。
4、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5、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认证申请的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认证申请,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6、高考期间,因受高考及阅卷工作的影响,与部分省市的高考成绩核实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认证申请,以避免受到高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