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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是猫

血的教训?向RUIBIN等大侠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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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4: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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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根问底哈,又查了官方网站:http://www.cra-arc.gc.ca/benefits/cctb/faq_qualifying-e.html

其中:

4. Can I get the Canada Child Tax Benefit (CCTB)?
To get the CCTB, you must meet all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 you must live with the child, and the child must be under the age of 18;
  • you must be the person who is primarily responsible for the care and upbringing of the child;

    • This means you are responsible for such things as supervising the child's daily activities and needs, making sure the child's medical needs are met, and arranging for child care when necessary. If there is a female parent who lives with the child, we usually consider her to be this person. However, it could be the father, a grandparent, or a guardian.

  • you must be a resident of Canada; and
  • you or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must be a Canadian citizen, a permanent resident, a protected person, or a temporary resident who has lived in Canada for the previous 18 months.
最后一段,你必须在本地待了18个月。倒是真的有提出了这个“居住”原则。

这个18个月,看起来有些蹊跷,其实,我想,主要是因为牛奶金的算法,是按照上一年的收入来定的,而发放日期又是从这一年的7月开始,所以,这么算了一个18个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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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4: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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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段,是否真的只能领取11个月:

引用:

You should not delay in applying because we can only make retroactive payments for up to 11 months from the month we receive your application. However, if circumstances beyond your control prevented you from sending us your application on time, you can ask for an extension by attaching a note to your application or writing to your tax centre.

看来,如果真的能说服税务局,还是可以往前再追的。就是得证据确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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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4: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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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小蜡;729484
你或你的配偶不是加拿大居民,或移民身份改变


这句请专家解释,孩子爹不是加拿大居民的话,孩子也不能领牛奶金了吗?

冒充专家解答:

看了上面摘录的官方规定,我觉得:如果申请人是抚养者,也是加拿大居民,这种情况,即使配偶不是加拿大居民,也不影响;

如果申请人是加拿大居民,但是不与孩子住一起,同时,配偶又是非居民,与孩子住一起,那就可能有问题。

换句话说:必须是加拿大居民在加拿大(按照大家说的意思)照顾加拿大小孩,才能拿了。

大家看看是否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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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4: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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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4: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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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suiping;729434

“牛奶金”金额的计算

4)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5,921元,有一儿童者,金额减少$1,020元的2.5% ;

5)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5,921元,有两个以上儿童者,金额减少5% ;


这里提到的净收入是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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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5: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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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确认大家的看法,我又搜了一下,发现,孩子在国内,未必不能拿牛奶金!


以下是这个人的情况:
我太太05年5月生的小孩,9月带儿子回中国,06年3月她一个人回来,儿子留在中国爷爷奶奶暂带一段时间,我一直待在温哥华,之前我们在这边也有3、4年了。
我们从儿子出生起就一直拿牛奶金
,直到06年7月份,我们主动写信给政府,问这种情况能不能继续拿牛奶金,他们回信说的很详细:我太太和儿子在中国的那段时间是有牛奶金的,从她回温哥华的那天起就不能拿牛奶金了,所以我们就返还了06年3月之后的那些牛奶金,包括每月100元补助,大概有1700多元钱。
所以如果你们爸爸在这边每年都有报税
,孩子一直跟着妈妈在中国,按照政府给我们回信的解释是可以拿牛奶金的。
但你们一家一直在中国是不可以拿的。具体情况你可以写信问一下,他们会很详细的回答你。
不该拿的就不要拿,该拿的他们一分钱也不会少你,所以还是写信问问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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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5: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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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是税务居民,有报税,跟孩子在一起生活的那一个加拿大居民,不管在哪里生活,都可以领取。这其实并没有违反付出者才享有福利的原则。虽然,报税未必等于纳税。

我也曾经听中侨的人说过:必须孩子在加拿大才可以拿,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官方正式说明。

那么,问题来了:前面提到的,必须在加拿大住了18个月,又如何解释呢?

you or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must be a Canadian citizen, a permanent resident, a protected person, or a temporary resident who has lived in Canada for the previous 18 months.

加西网上的人的看法是,它说的是临时居民。可是,从上下文看,应该不会呀,因为那段话前面还有一句:you must be a resident of Canada; and

我的理解,会不会是:在你申请的时候,必须已经符合这个居住要求。还有,如果属于新移民,应该也不需要等这个18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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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5: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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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FCH;729529
为了进一步确认大家的看法,我又搜了一下,发现,孩子在国内,未必不能拿牛奶金!


以下是这个人的情况:
我觉得不是说孩子回国就不能拿, 这个例子,孩子母亲05年9月带孩子离开加拿大,06年3月独自返回.05年9月-06年3月之间的6个月,她和孩子在一起居住,她因为以前一直在加拿大居住,她05年也一定报了税,所以一定是符合领牛奶金的条件.
猫的情况她短登以后一直没在这里居住,也没有报税,确实不符合领牛奶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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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5: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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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的问题,如果没有报税,就没有悬念了,呵呵。

也是因为这个问题,引发了一直以来的一个悬案:到底回国的孩子是不是不能拿牛奶金。不过,最好还是每个遇到这样情况的父母,直接写信去税务局询问,有了书面回复,就什么也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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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5: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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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twoway;729518
这里提到的净收入是什么概念?

就是扣除了一些可以减免抵扣的项目之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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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5: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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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星荟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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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6: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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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6: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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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贴。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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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7: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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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如果在加拿大没有工作,也就是说没有收入,当然也没有交税,是不是就不能领牛奶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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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23: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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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tsungkang;729668
这么说,如果在加拿大没有工作,也就是说没有收入,当然也没有交税,是不是就不能领牛奶金呢?

收入是多方面的。

通常打工单位是按工卡号通过支票支付工资。在支付工资的同时就已经扣税。

如果没有打工,在当地消费实际上也交了税。还有银行的存款收入的利息税等等。

政府收税和退税都是根据报税情况进行测算,牛奶金也是基于此而决定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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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23: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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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水平高低不一致,对政策的掌握尺度也不一样,弄错是很普遍的现象。如果举例可以举出一大堆。

我同意fch的建议,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去信给政府相关部门询问,白纸黑字,有法律依据。打电话询问只能作为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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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23: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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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FCH;729538
所以,只要是税务居民,有报税,跟孩子在一起生活的那一个加拿大居民,不管在哪里生活,都可以领取。这其实并没有违反付出者才享有福利的原则。虽然,报税未必等于纳税。

我也曾经听中侨的人说过:必须孩子在加拿大才可以拿,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官方正式说明。

那么,问题来了:前面提到的,必须在加拿大住了18个月,又如何解释呢?

you or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must be a Canadian citizen, a permanent resident, a protected person, or a temporary resident who has lived in Canada for the previous 18 months.

加西网上的人的看法是,它说的是临时居民。可是,从上下文看,应该不会呀,因为那段话前面还有一句:you must be a resident of Canada; and

我的理解,会不会是:在你申请的时候,必须已经符合这个居住要求。还有,如果属于新移民,应该也不需要等这个18个月了。

这里说的18个月是针对那些临时居住加拿大的人来说的,比如说访问学者,留学生等等。并非说的是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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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00: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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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tsungkang;729668
这么说,如果在加拿大没有工作,也就是说没有收入,当然也没有交税,是不是就不能领牛奶金呢?

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缴税,都没有问题,但是,一定得报税,就算收入是0,也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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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01: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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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FCH;729529
为了进一步确认大家的看法,我又搜了一下,发现,孩子在国内,未必不能拿牛奶金!


以下是这个人的情况:


该不该拿,道理特别简单:
羊毛出在羊身上。你为这个国家报税了,你是它的纳税人,你就有权享受福利,因为“我为人人”了,所以“人人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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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04: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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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suiping;730016
收入是多方面的。

通常打工单位是按工卡号通过支票支付工资。在支付工资的同时就已经扣税。

如果没有打工,在当地消费实际上也交了税。还有银行的存款收入的利息税等等。

政府收税和退税都是根据报税情况进行测算,牛奶金也是基于此而决定多少的。
Post by FCH;730049
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缴税,都没有问题,但是,一定得报税,就算收入是0,也要报。

多谢大师和FCH老大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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