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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恋杭州

[社会百态] 大家快来猜猜"很傻很天真"的老红是如何处理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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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9: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看来不能心眼好啊!



偶正在主动给绢子同学转银票呢,就在这个功夫却被娟子同学奚落嘲讽了一番!



这,这,这社会怎么总是善良人吃亏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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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枫叶 + 10 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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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9: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BUT 没有500,只有495! 不过挺好的了,我狠满意。。。

[ 本帖最后由 飞绢 于 2008-10-16 19: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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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9: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让银行转帐的时候,不发个短消息呢。。。要不我就悄悄地领了银子,请你吃一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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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9: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飞绢 于 2008-10-16 19:07 发表
收到!BUT 没有500,只有495! 不过挺好的了,我狠满意。。。


你就是满意一下就完了?



难道,对于俺在孜孜不倦滴给你转银票的同时你却正在奚落俺的行为,你,就没觉得怎么滴?




看来,就为这个事,俺还是要上书温家保讨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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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9: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找阿宝那么大的人管我啊,我好PIA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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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9: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5楼 的帖子

就不觉得别人在辛辛苦苦滴在银行给你取钱,而你还讽刺那个人是大坏蛋时,有那么点过意不去?绢子就没那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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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0: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老师啥时候成一个大坏蛋啦。。。我可没那么说,冤枉啊。。。谁借我一条大手绢啊?我得哭死我。。。要不你把你用过的那根面条借我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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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谷 + 1 “红一刀”这个词说我是好人还是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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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0: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飞一条手绢过去~~~ 接好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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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谷 + 10 又一个和偶一样善良滴筒子!世界还是好人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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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1: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河谷  金钱 +1  “红一刀”这个词说我是好人还是坏人?!! ...  2008-10-16 20:23


嘿嘿,那是形容你是江湖知名的大侠啊。。。象小李飞刀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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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1: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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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1: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好看到一篇文章,偶给小布头之流当头一棒:




大三学生替考被开除 法院判学校为其恢复学籍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18:02  大河网
  大河网讯 当“枪手”被开除学籍 法院认为校方处理过重,要求其撤销处分决定,再作处理。

  因为一次替考,在校大三学生被大学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该大学生在对自己违犯校规做出深刻忏悔的同时,也感到校方对他的处分明显过重,不想因此失去学业的他,在与校方多次请求恢复学籍未果的情况下,将母校河南师范大学告上法庭,此案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最终有果。10月15日,本网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再审做出判决,撤销河南师范大学校处分决定;限河南师范大学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孙振伟是一名来自河南省辉县山区的农家子弟,2004年,他以优异成绩被河南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录取,学习专业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化。在校期间,该生学习刻苦勤奋,跟同学相处和谐。2004年,他顺利进入大三学习,眼看再有一年学业即将结束,可是,在此期间,一件事件却改变了他的人生,让他至今还游离于大学门外,迟迟不能完成自己的大学学业。2006年9月,他的同学沂蒙(化名)因要参加另一个科目的考试,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法律基础》科目的考试,随即找到孙振伟,想让他帮忙替他参加这次考试。碍于面子,孙振伟没有拒绝。于是,他代替沂蒙参加了《法律基础》科目的考试,不巧被巡考发现,遂报请校方对他做出处分。校方在了解过此事后,为了严肃校纪,对孙振伟做出校学字(2006)33号开除孙振伟学籍的处分决定。

  面对学校的处分,孙振伟在对自己违反校纪的行为追悔莫及的同时,也不想因此失去大学学习机会,他认为学校因一次替考,就将他开除学籍,处分明显过重。在多次向学校请求恢复学籍无望的情况下,他不得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河南省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孙振伟虽违反了校规校纪,但其认错态度较好,且是初犯,未造成严重后果,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该行为尚不属情节严重,应酌情给予其它处分。

  河南师范大学给予孙振伟开除学籍的处分明显过重,且适用法律、法规不当。遂做出判决:

  撤销被告河南师范大学作出的校学字第〔2006〕33号处分决定;河南师范大学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恢复原告孙振伟学籍。

  该案一审判决后,河南师范大学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做出判决驳回了河南师范大学的上诉,维持原判。对于法院的判决,河南师范大学仍然不服,以学校处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适当,而原审判决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为由,提出再审请求。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再审认为,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规定了学校对违法、违规、违纪学生予以处分的原则性要求,特别对于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宜谨慎对待、从严掌握。孙振伟代替他人考试,违反了校规校纪,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但综观其认错态度,已深刻反省并作出检查,亦未造成严重后果,故河南师范大学对其作出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欠妥。据此,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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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布 + 1 所以在中国替考的,违纪的屡禁不止。 我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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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1: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飞绢 于 2008-10-16 21:01 发表


嘿嘿,那是形容你是江湖知名的大侠啊。。。象小李飞刀那样。。。


现在看来,绢子对俺的看法转变了,不是前面说的痴呆的问题了,而是







智力低下!因为:老红分不出来“红一刀”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可以任由绢子解释!



绢子使用时,明明是批偶的词;现在,就转换成赞扬偶的词了!


偶看,地沟油的家长也不用上访不用找了!中国都是这么些人在说话,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哪来的公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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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1: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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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02: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老红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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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谷 + 1 官僚主义!楼主的帖子换了好几个题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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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0: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霹雳油侠 于 2008-10-16 21:45 发表
还没有侃完啊?
已经彻底水了。
ps:还有没有想要钱的,快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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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11: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lotusleaf和飞娟都从老红那里拿了这么多的大洋真是眼馋啊

本来我想在她们的基础上修改一下

想到老红给省教委的领导写了信

但感觉和她们的答案太贴边

怕到时被老红讥笑一番.

要知道能这么轻松的拿到厚礼

一定厚着脸皮写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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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usleaf + 5 小鼓励一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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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1: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老红给楼主发奖金,善良的老红啊!想想你是站在谁的地盘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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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1: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安慰老红脆弱的受伤的心灵,我来吧。。。杭州同学,我转帐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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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1: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恋杭州 2008-10-17 11:32 金钱 300 枫情币  积分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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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4: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恋杭州 于 2008-10-17 11:09 发表
看到lotusleaf和飞娟都从老红那里拿了这么多的大洋真是眼馋啊

本来我想在她们的基础上修改一下

想到老红给省教委的领导写了信

但感觉和她们的答案太贴边

怕到时被老红讥笑一番.

要知道能这么轻松的拿到厚礼

一 ...


既然杭州同学也考虑到了写信的途径,那,

就设置个3等奖吧!

3等奖的奖金额是400元。

飞绢同学已经替我垫付了300元,那么,

偶就再补发100元,请看银票:

爱恋杭州 2008-10-17 13:59 金钱 100 枫情币 积分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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