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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恋杭州

[社会百态] 大家快来猜猜"很傻很天真"的老红是如何处理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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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4: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飞绢同学的见义勇为、舍身忘己的革命精神,令人感动!

为了表彰正义,除了补偿绢子同学自己钱包里的300元外,

再追加100大元“好人好事”奖金,见银票:

飞绢2008-10-17 13:58金钱 400 枫情币积分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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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4: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里的校霸,
造假者,
不好好学习者,
替考者,
不学无术者都要好好感谢老红了。

我一直想不明白,
中国的高校为什么不能采取宽进严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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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谷 -1 请立即去法律学习班扫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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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14: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红和飞娟的厚礼,感谢lotusleaf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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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谷 + 1 小学毕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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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4: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看看小布头的恶劣言行:(竟然胆大包天,发到偶的邮箱!)


那学校里的校霸可要谢谢你了。
最起吗的教学秩序都保证不了,
谈什么人权。
人权就是好同学要受到保护,
坏同学要坚决赶尽杀绝!





提请小布头注意了,你姓“法”吗?全名是叫“法西斯”吧?


麻烦你高抬贵眼,好好看看171楼的法院的裁决!

这个裁决说明:开除学籍是处理过度!懂吗?



谁告诉你学生打架就可以开除学籍?


有几个男孩没打过架的?啊?你给我说说!

按你的逻辑,有几个打架的就开除几个? 你听说过哪所学校是这么做的? 如果学校这么做,那是家长甘愿受辱!那是家长无知和学校无知凑一起了!而不是法律规定的!


只要学生打架就开除,那学校是干什么的?学校就教ABC?学校不负责教育人?谁告诉你的?

我告诉你吧:学校的责任是教书育人!是教学和教育人!懂吗?


这个学生打架--没打出人命,犯法了吗?犯你家法了?



你好好跟着老师我学学吧! 别当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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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4: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小布头的又一个对偶的奖励附言:

所以在中国替考的,违纪的屡禁不止。
我要是校长,坚决开除这样的学生。
上学时代就造假。
开除不为过。
在我看,
学校的纪律就是太松了,
什么时候改成宽进严出,
坚决不让那些造假者,不好好学习者毕业,
就OK了。



我告诉你小布头:

学校是教育人的机构!学校有责任、有义务来教育思想有问题的学生。这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学校都不教育学生,把思想有问题的学生推到社会,那么请你告诉我,谁来教育学生?
你来教育吗?


学生有错误,学校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来教育学生,而不是一棍子打死学生,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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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4: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恋杭州 于 2008-10-17 14:20 发表
感谢老红和飞娟的厚礼,感谢lotusleaf的鼓励.


筒子,会算数不?小学毕业没?


娟子给你的300元,偶,可是补偿娟子啦!


你要感谢发给你大奖的是偶!


你要感谢娟子的,是娟子学雷锋---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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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14: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恋杭州 于 2008-10-17 14:20 发表
感谢老红和飞娟的厚礼,感谢lotusleaf的鼓励.




还需要在红老师孜孜不倦的教导下才能毕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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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谷 + 1 你的地沟油后继报道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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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14: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河谷 于 2008-10-17 14:41 发表


筒子,会算数不?小学毕业没?


娟子给你的300元,偶,可是补偿娟子啦!


你要感谢发给你大奖的是偶!


你要感谢娟子的,是娟子学雷锋---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 ...




我不是把你要感谢的人放在第一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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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谷 + 1 偶感谢谁?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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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14: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恋杭州 于 2008-10-17 14:43 发表




还需要在红老师孜孜不倦的教导下才能毕业呢.



现在还不太清楚,不过我想家长们会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拼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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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15: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恋杭州 于 2008-10-17 14:48 发表




我不是把你要感谢的人放在第一位了吗?


哈哈,你就感谢坛子里有这么多的"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的筒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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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15: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河谷 于 2008-10-17 14:41 发表


筒子,会算数不?小学毕业没?


娟子给你的300元,偶,可是补偿娟子啦!


你要感谢发给你大奖的是偶!


你要感谢娟子的,是娟子学雷锋---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 ...



看到老红的委屈,心里很忐忑不安,感觉那个大奖好象是从老实的红老师手里骗来的,还是稍稍爱抚一下您受伤的心.意思意思,请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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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谷 + 10 不是开玩笑嘛?别那么认真!这钱能买苹果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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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5: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恋杭州 于 2008-10-17 15:05 发表



看到老红的委屈,心里很忐忑不安,感觉那个大奖好象是从老实的红老师手里骗来的,还是稍稍爱抚一下您受伤的心.意思意思,请笑纳.




哈哈哈,偶跟你开玩笑呢!


你怎么那么认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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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5: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是教育人的机构!学校有责任、有义务来教育思想有问题的学生。这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

学校当然是教育人的机构,
就是要让那些甘愿破坏学校纪律的坏学生得到应有的惩罚,保证正常同学的学习氛围、秩序,
而不是告诉他们,
“放心大胆的打架去吧,有老红在背后帮你们写信,有法律给你们做后盾!”

老红你看看那几个在海淀艺术学校里侮辱老师的学生的所作所为后怎么想?
学校不能开除他们?
你看看那个广东几个女同学狂打同班女同学的视频,又会怎么想?
学校还是不能开除他们?
类似的视频有很多,
你上网搜搜看。

看到这些人渣所作所为,还不能开除他们?


顺便说一句,
以上打架的几位同学还真是没有一个被开除的,
法律不允许嘛。


结果,坏人当道,愈发胆大妄为,为非作歹,
好人窃窃,只好拜坏同学为老大,甘愿俯首。

悲哀!

让红老师的信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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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5: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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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5: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布布 于 2008-10-17 15:21 发表
学校是教育人的机构!学校有责任、有义务来教育思想有问题的学生。这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

学校当然是教育人的机构,
就是要让那些甘愿破坏学校纪律的坏学生得到应有的惩罚,保证正常同学的学习氛围、秩序,
而不是告诉他们 ...


小布头啊,我提请法庭注意小布头的用词:

看到这些人渣所作所为,


小布头同学,人渣,可不是用来指责学生的。是指责社会的犯罪分子的。(我发现你很激进啊! 危险! )




学生的思想成熟吗?学生的世界观定型了吗?

没有!学生期的思想是可塑的!

因此,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就是要贯穿教育阶段的始终。这个学生今天打架,明天,在老师的正确教导下,这个学生就有可能转变成好学生,变成优秀学生。教育不好,是老师教育水平低下,家长教育水平低下。这个学生今天做枪手,明天,在学校的教育下,可能就成了坚决抵制做枪手的人。可如果把这些学生推到社会,就使得这些学生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失去了塑造思想品德的“模具”。这些学校就等于是在间接犯罪,就等于坑害了可塑的学生,坑害了社会!

如果打架的学生或抄袭的学生屡教不改,则说明教育失败。对这样的学生,学校有处分条例,处分会逐步升级。但是,绝不应一棒子打死!当处分无效、升级无效而学生触犯了法律时,自然有法律来制裁!

教育的任务是要转化后进学生而不是淘汰后进学生!这就是问题的关键。这是这些开除学生的学校所忘记的一个重要原则----忘记了学校的历史使命----不仅要教会学生技能,还要教会学生做人!这是当今我国各级学校都在追名逐利中所忽视的严重问题!

学校培养出来都是高分无德的学生就是好学校吗?现在我国教育界实际运作给出的答案就是:


这样的学校是好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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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7: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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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9: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飞绢 于 2008-10-17 17:36 发表
新一轮辩论开始了。。。围观。。。
围观的同时找机会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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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21: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小布同学








小布也是老师吧那就支持小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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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21: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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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22: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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