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梁遇春、丰子恺的随笔
一
随笔是我国古代文学中一种常见的文体, 南宋洪迈在 《容斋随笔》中说:“予习懒, 读书不多, 意之所之, 随即纪录, 因笔其先后,无复诠次,故目之曰随笔。”可见一斑。但中国现代随笔更多地是接受西方近代随笔的影响而滋荣繁盛的。周作人在1921年发表的《美文》中,第一句话说的是“外国文学里有一种所谓的论文”,这里的论文即是英文essay的译名,后来人们通常译为“随笔”。 他介绍了英美随笔名家艾迪生、兰姆、欧文、霍桑等人的创作,说“我们可以看了外国的模范做去,但是须用自己的文句与思想,不可去模仿他们”,最早提出了师法外国随笔而努力独创自己的文体的重要性。西方随笔一般是指即兴执笔、随意挥洒、自由不拘、从容舒展、娓娓而谈、亲切自然的一类散文。鲁迅翻译的日本厨川白村的《出了象牙之塔》一书中,有一节专门介绍essay的文字:
如果是冬天,便坐在暖炉旁边的安乐椅子上,倘在夏天,则披浴衣,啜苦茗,随随便便,和好友任心闲话,将这些话照样地移在纸上的东西,就是essay。兴之所至,也说些以不至于头痛为度的道理罢。也有冷嘲,也有警句罢。既有humor(滑稽),也有pathos(感愤)。所谈的题目,天下国家大事不待言,还有市井的琐事,书籍的批评,相识者的消息,以及自己的过去的追怀,想到什么就纵谈什么,而托于即兴之笔者,是这一类的文章。
这一段话,如郁达夫所说 “更为弄弄文墨的人, 大家所读过的妙文”,对中国现代随笔理论和随笔创作发生过相当重大的影响。确实,西方近代随笔以其个性表现精神和家常絮语笔调适应了中国现代散文的文体解放和文体革新的需要,因而为现代散文家所广泛接受。
中国现代随笔创作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蔚为风行,造就了一种娓语漫谈、亲切自然的“谈话风”文体,对中国现代语体散文的成熟起了重大的推进作用。鲁迅和周作人都是写作随笔的能手,他们的随笔融化了欧美、日本和我国古典随笔的长处,又有自己独特的风格。鲁迅的随笔名篇《春末闲谈》、《灯下漫笔》、《看镜有感》等,从容舒卷, 意态自如, 嬉笑怒骂,博大精深。周作人前期的随笔,如《北京的茶食》、《故乡的野菜》、《乌篷船》等,以博识、机智、趣味著称,他惜墨如金,注重艺术上的节制和矜持,却又浑朴自然,不落斧痕,文字看似朴拙,实则老练,仿如青果,有涩味,有余甘。梁遇春推崇鲁迅和周作人的随笔,但他终生嗜读英国兰姆的《伊利亚随笔》,深受兰姆随笔的浸润和影响。梁遇春的随笔喜欢旁征博引,标新立异,善于在议论中融进记叙、描写、抒情等艺术手段,富有博识、巧思和情采。丰子恺的《缘缘堂随笔》,有淡淡的禅味和纯朴天真的风趣,文字轻松婉曲,如行云流水,有自己鲜明的风格。此外,现代随笔名家还有章衣萍、钱歌川、钱钟书、梁实秋等人。
二
梁遇春(1906-1932),福建福州人。192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英文系,是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散文创作领域的一颗彗星。他那饱含博识和睿智,以诗情的笔调写成的随笔,在艺术上独树一帜,对中国现代散文艺术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他短暂的文学生涯里,留下了二十几种翻译作品(包括三本英国小品文选)和两本随笔集:《春醪集》和《泪与笑》。他逝世后,文坛痛惜失去一个风格特出的“文体家”。文学史家唐弢在《晦庵书话》里指出:“我喜欢遇春的文章,认为文苑里难得有像他那样的才气,像他那样的绝顶聪明,像他那样的顾盼多姿的风格。每读《春醪集》和《泪与笑》,不免为这个死去的天才惋惜。”
梁遇春的生活道路较为单纯,这对于一个小说家或剧作家来说也许有所欠缺,然而随笔作家“最重要的天赋,是在乎能从平凡的事物中, 找出其暗示, 从最无希望的题材中,找出其教训,而不至于粗心”。梁遇春恰好具备这个天赋。他的生活经历简单,因而他的随笔十有八九涉及自己,谈大学生活,谈自己所体味的各种感情,以及社会和大自然的现象,如讲演、读书、乘车、迟起、乡愁、观火、春草等等。只要是一句话,一本书,一团火、一场春雨、一副对联,一句诗词,在他的脑海里稍有逗留,他便能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古今中外的历史故事,神话传说、名人轶事、格言警句、诗词曲赋,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他的热情与感伤,真挚与戏谑、爱与恨,都一一展现在读者的面前。梁遇春的随笔,抒发的是一个思想者对人生的思考。
梁遇春有着诗人的敏感, 他憎恶现实社会的黑暗, 鄙弃醉生梦死的寄生生活, 痛恨知识界中死气沉沉、 平庸盲从的作风;他热爱生活,渴求光明。他在《观火》中谈到意大利作家邓南遮的长篇小说《生命的火焰》时指出:
《生命的火焰》这个名字是多么含有诗意,真是简洁地说出人生的真相。生命的确是一朵火焰,来去无踪,无时不是动着,忽然扬焰高飞,忽然销沉将熄,最后烟消火灭,留下一点残灰,这一朵火焰就再也燃不起来了。我们的生活也该像火焰这样无拘无束,顺着自己的意志狂奔,才会有生气,有趣味。我们的精神真该如火焰一般地飘忽莫定,只受里面的热力的指挥,冲倒习俗,成见,道德种种的藩篱,一直恣意干去,任情飞舞,才会迸出火花,幻出五色的美焰。
因此,他主张一个人在生活中,应该敢哭(《泪与笑》),敢笑(《笑》),敢说(《“还我头来”及其他》),敢闯(《谈“流浪汉”》)一个人应任情使性,生气勃勃地占有生活,享受生活。梁遇春对世人推崇的伟人、绅士,毫不放在眼里,相反,那些不被人尊重的流浪汉,他却满腔热情地加以歌颂。在《谈“流浪汉”》一文中,梁遇春肯定流浪汉的豪爽英迈,勇往直前,待人慷慨,做事痛快,认为他们不像绅士那样畏首畏尾,瞻前顾后;流浪汉对伦理观念,没有那么死板的痴心执着,在他们面前最能失去世俗的拘束,他们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使原本麻木的世界呈现些许生气。文章处处以绅士的虚伪、庸俗、懦弱、势利,反衬流浪汉的真诚、侠义、勇敢和爱憎分明。对流浪汉生活的渴望,是梁遇春对真实、自然人生的一种追求。他认为,这种追求比起苟且于生活的暂时安稳和享乐要有意义得多。但是, 这种对生活破坏多于建设的流浪汉生活, 并不能使梁遇春满足,在《救火队》里, 他又把那舍己为人、 为人类扑灭火灾的救火夫,作为自己生活追求的最高境界:
我这三年来老抱一种自己知道绝不会实现的宏愿,我想当一个救火夫。……他们具有坚定不拔的目的,他们一心一意想营救难中的人们,凡是难中人们的命运他们都视如自己地亲切地感到,他们尝到无数人心中的哀乐,那般人们的生命同他们的生命息息相关,他们忘记了自己,将一切火热里的人们都算做他们自己,凡是带有人的脸孔全可以算做他们自己,这样子他们生活的内容丰富到极点,又非常澄净清明,他们才是真真活着的人们。
梁遇春是博学多思的。在随笔创作中,他总是凭借自己广博的学识、过人的思辨才能,呕心沥血、殚精竭虑地去追索知识和人生的真谛,他的这种探求几乎到了“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地步。梁遇春痛感当时知识界中许多没有个性的人,不会独立思考,只会人云亦云地复述别人未必真懂、自己根本不懂的熟透了的大道理的不幸,便代表他们向社会发出大声疾呼:“还我头来!”(《“还我头来”及其他》)梁遇春嘲讽当时文化界的名流学者,不过是“智识贩卖所里的伙计”,他们把“智识的源泉--怀疑的精神--一笔勾销”,这样,“人们天天嚷道天才没有出世,其实是有许多天才遭了这班伙计们的毒箭”(《论智识贩卖所里的伙计》)。梁遇春主张每个人肩上要扛着一颗会独立思考的脑袋,要有朝气蓬勃的创造精神。
梁遇春善于从矛盾对立中论述问题,发挥新鲜见解。他好做反面文章, 标新立异, 不论什么问题,他都喜欢谈出一套与众不同的见解。他在这方面的追求,简直达到了“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地步。在人们争论“人生观”之际,他偏要探讨“人死观”(《人死观》);人们常说“春宵一刻值千金”,他偏要说“春朝一刻值千金”(《 “春朝” 一刻值千金》);人们恭维“Gentlemen”(绅士),他却赞赏流浪汉(《谈“流浪汉”》);人们认为失恋是痛苦的,他却认为失恋并不可哀,婚后感情的淡漠和破裂,才是人间惨剧(《寄给一个失恋人的信(一)》);欢乐则笑,伤心则哭,是人之常情,他却从自己的感受出发,说笑是感到无限生的悲哀,泪是肯定人生的表示(《泪与笑》); 人们赞美春天,他却认为 “夏的沉闷,秋的枯燥,冬的寂寞”,跟疮痍满目的现实是协调的,而“阶前草绿,窗外花红”的春天同“杂乱下劣的人世”太不协调了(《又是一年春草绿》)。这种推陈出新的刻意追求和标新立异的奇思异想,在梁遇春的随笔中比比皆是。
作为一位文体家,梁遇春的随笔,是以阐发他对知识和人生的新颖见解为灵魂的, 有着不同凡响的独特风貌。 他的随笔从来不作枯燥空洞的议论,总是调动丰富的古今中外的历史文化知识作立论的依据。他在展开议论时,充分调动了记叙、描写、抒情、对话、想象、联想等艺术手段,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结合进行,使议论形象化和抒情化。梁遇春在议论他的论题时,常常是有张有阖,有纵有横,有正面议论和反面反驳, 有曲折有波澜, 有具体的分析和概括的升华,多侧面多层次地使所要确立的论题得到丰富和深化,直到说深说透为止。《救火队》一文,无论从思想和艺术看,都代表梁遇春随笔的最高水平,是充分体现其随笔风格的名篇。这篇随笔以记叙和描写三年前一个夏夜救火夫赶去救火时的矫健雄姿入题,接下去便以议论的笔墨从正面展开对救火夫的赞颂。继之他反驳了一位愤世朋友对救火夫任意贬抑的言论,把议论推进一层,把对救火夫的赞颂和描写推进一层。文章至此似可以结束了,可是作者并没有就此打住,而是把议论的范围大大扩展了。他认为整个世界是在烈火中燃烧的火场,劳苦大众、知识分子都在烈火中经受炮烙的劫难,全世界的人都应是“上帝所派定的救火夫”,都有“救火的责任”,都应成为扑火的英雄。这样一写,文章的气势陡然开阔了,思想也向深处、广处、高处深化、扩展、升华了。 再接下去, 作者给予那些对世界大火取旁观态度的人,那些趁火打劫的大盗一连串的痛斥。与此同时,他又进一步描写救火夫的雄姿,歌颂他们赴汤蹈火、舍己救人的高尚品格。从《救火队》一文,确可窥见梁遇春随笔以议论为中心,调动一切知识积累和艺术手段,使议论形象化、情意化的风姿,以及那种知、情、理相统一特点。
三
丰子恺(1898—1975),浙江石门湾人。最初以漫画知名于世,1925年后开始在 《文学周报》、《小说月报》 等刊物上发表散文随笔。 20世纪三四十年代结集出版了 《 缘缘堂随笔 》、《中学生小品》、《随笔二十篇》、《车厢社会》、《缘缘堂再笔》、《子恺近作散文集》和《率真集》等。丰子恺的随笔散文,依据题材特色和思想倾向,约略可分为四类:一类是探究人生和自然的底蕴的,受佛教悟彻人生、世事无常思想的影响,带有悲观、虚无的玄思色彩,以早期的《渐》、《秋》、《两个“?”》等篇为代表;一类是描写儿童的挚爱和一颗赤子之心,这是丰子恺20世纪20年代后期创作的中心题材,脍炙人口的篇章有 《给我的孩子们》、 《华瞻的日记》、《儿女》等; 一类是回忆自己生活经历和创作过程的,如 《忆儿时》、《学画回忆》等; 最后一类是取材于日常生活见闻, 反映世态人情的,集中体现了他对现实和人生所采取的矛盾态度,这是丰子恺随笔的主要内容,最能代表他创作的基本特色。
对于人生、自然、宇宙的探究,是丰子恺从小就感兴趣的课题。《两个“?”》叙写他小时候空间和时间意识的逐渐觉醒,然而这种觉醒却使他逐渐陷入不可穷究的疑问之中,所以成长以后这两个粗大的“?”照旧挂在眼前。作者把这种许多人经历过的知识启蒙过程提炼出来,款款传出,不由得唤起人们的同感和思虑。
儿女生活、童年时代是丰子恺随笔取材的来源之一。《儿女》一文写道“近来我的心为四事所占据了:天上的神明与星辰,人间的艺术与儿童,这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是在人间与我因缘最深的儿童,他们在我心中占有与神明、 星辰、 艺术同等的地位。”1947年他在《我的漫画》一文中进一步表明了他讴歌童真的原因和用意。
我向来憧憬于儿童生活,尤其是那时,我初尝世味,看见了当时社会里的虚伪骄矜之状, 觉得成人大都已失本性, 只有儿童天真烂漫,人格完整,这才是真正的“人”。于是变成了儿童崇拜者,在随笔中、漫画中,处处赞扬儿童。现在回忆当时的意识,这正是从反面诅咒成人社会的恶劣。
丰子恺“处处在儿童生活获得感兴”,“玩味这种感兴,描写这种感兴”,成为他当时“生活的习惯”(《谈自己的画》),也就是成了他的精神家园。他不仅追寻自己儿时的“梦痕”,体察眼前儿女的童趣,还把自己化为儿童,用儿童的心眼和口吻写《华瞻的日记》,为儿童代笔几达乱真的地步:
隔壁二十三号里的郑德菱,这人真好!今天妈妈抱我到门口,我看见她在水门汀上骑竹马。她对我一笑,我分明看出这一笑是叫我去一同骑竹马的意思。我立刻还她一笑,表示我极愿意,就从母亲怀里走下来,和她一同骑竹马了。两人同骑一枝竹马,我想转弯了,她也同意;我想走远一点,她也欢喜;她说让马儿吃点草,我也高兴;她说把马儿系在冬青上,我也觉得有理。我们真是同志的朋友!
丰子恺讴歌童真,倾心儿童的人格美,用儿童的真诚、自由、活泼、富于创造欲,来反衬成人社会的虚伪、拘束、暮气和颓败,体现的是他的人生理想。
走出宗教和儿童的天地,丰子恺“体验着现实生活的辛味”,把日常见闻感兴作为随笔写作的主要题材。但由于佛教超然旁观思想的影响还存在, 他对人生世态抱着静观玩味的态度, 带有“入于内而出乎外”的倾向。《车厢世界》一文,把车厢看作人间社会的缩影,冷眼旁观其间的奇形怪状,嘲笑了人情世事的纷纭可笑。但他“车厢社会”里种种不合理现象有所讽喻, 憧憬的是公平合理的 “车厢社会”。 除了讽世之作外, 丰子恺还有大量的随笔取材于身边琐事,“任何琐屑轻微的事物, 一到他的笔端, 就有一种风韵,殊不可思议”(谷崎润一郎语)。比如《手指》一文,他仔细鉴赏人们熟视无睹的五指,发现它们“实在各有不同的姿态,各是不同的性格”, 把对五指的观赏和对各种人生的品评有机结合起来:大拇指粗矮丑陋,但吃苦、力强,酷似农民;食指苍劲难看,却勤劳机敏,与大拇指合作最好,好像工人;中指养尊处优,徒尸其位,犹如官吏;无名指和小拇指样子可爱,却能力最薄弱,前者如纨绔儿,后者似弱小者。作者见微知著,独具慧心,娓娓道来,逸趣横生,最后以哲理的升华和善良的心愿归结:“我觉得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倘能一致团结,成为一个拳头以抵抗外侮,那就根根有效用,根根有力量,不复有善恶强弱之分了。”丰子恺这平中见奇、落笔成趣的点化术委实玄妙。
丰子恺的随笔以率真幽默、明白如话的文风见长。他总是超越实利或成见的束缚,以浓厚兴趣体察一切,从平凡琐屑中写出独到自得的感兴,嚼出耐人寻思的人生味,确有他自称的特点:“泥龙竹马眼前情,琐屑平凡总不论。最喜小中能见大,还求弦外有余音。”丰子恺的随笔大多采用娓语体,总是从容下笔,以笔代口,吞吐自如,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似家常闲谈,独具一种亲切感和自然美,时露灵性的妙悟和蔼然的谐趣,在提高随笔的表现力和建设活泼风趣的新文风上也做出独到而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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