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任何一方属非税务居民申请「牛奶金」 会被视作欺骗
图为总理杜鲁多于本月20日在魁省宣布正式发放新推出的加拿大儿童福利。
加拿大联邦政府新推出的加拿大儿童福利(Canada Child Benefit,俗称牛奶金)已在上周叁(20日)首次发放。新推出的牛奶金不仅免税,而且每个家庭在2016-17年度领取的加拿大儿童福利将比过往平均多出2,300元。 对此,有华裔会计师特意提醒那些家有「非税务居民」的华人家庭,若有 一方当税务居民而另一方是非税务居民的话,就不应该领取牛奶金,以免被税局视为欺骗政府。
多伦多的华裔会计师、税务上诉师胡商(下图)解释:「太空人的家庭,如果已做好夫妻一方当税务居民而另一方当非税务居民的安排,当税务居民的一方欲申请牛奶金,就要申报家庭总收入,包括当非税务居民的另一方在海外的收入。如果不想申报海外收入并缴税,就不应该领取牛奶金,否则就会被税局视为是有意欺骗政府。」 他说,随着人们对税务居民身分认识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在有「太空人」的家庭中,夫妻两人中由一人当非税务居民,是较为合理的税务安排。根据税局的数字,过去五年平均每年会处理18000宗非税务居民的申请。 他续说:「这样可以充分利用非税务居民在税务方面的优势,包括不用在加拿大报税(除非在加拿大有工资或生意等收入),不用按全球收入缴税,不用申报海外资产,在加拿大的利息收入不缴税,可避免税局用净资产评估方法查税等。」 胡商又指出,在加拿大的华人社区内,纳税人当非税务居民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其一是纳税人在加拿大居住了一段时间后,从税务居民成为非税务居民;其二是新移民在抵达加拿大后不久便返回塬居地常住,一年内到访加拿大只有几次。 他说:「确定一个纳税人是否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或非税务居民,主要基于纳税人在哪个地方『安顿、维持及集中地生活』。实际上,上述第二种情况中的新移民一直是非税务居民, 他们从未获得过加拿大税务居民的身分。」 不过,胡商强调说,儘管非税务居民在税务方面享有优势,但华人社区有不少人在离开加拿大时,并未为当非税务居民做好安排,而是不负责任地一走了之。 根据税局规定,申请做非税务居民,在离开加拿大前要填妥NR73号表格,但胡商建议说,人们在离开加拿大之前,最好準备好一份清单,并完成清单上所罗列的事项,从而在事实上达到当非税务居民的要求。例如:在离开加拿大时,致函通知联邦税务局,并提供自己离开加拿大后的联繫地址和电话;填表申报海外资产,并申报海外资产;通知银行自己将离开加拿大,告诉银行不要再邮寄有关利息收入的T5表;通知安省医疗保险计划(OHIP),停用医疗卡;如果将在加拿大的物业出租,委託经纪按照非税务居民来扣税等。 胡商还特别指出,非税务居民是没有资格领取货劳税(GST)和合併税(HST)的煺税的,也没有资格领取加拿大儿童福利,因此,他建议太空人家庭不要领取牛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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