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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CH

[社会百态] 汤姆他叔请进,有事相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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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2: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苏羊 于 2014-6-25 02:44 编辑

俺是觉得病的可能性比较大,有认识其真人的坛友吗?最好去看看她吧,如果方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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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2: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汤,这里交给你吧。你打算怎么操作呢?

如果解禁当事人其中一个ID,限定其在这里发言,你觉得是否合理?你觉得如果当事人没有按这个规矩做,应该如何办? ...
FCH 发表于 2014-6-25 02:11
几个ID都解禁了好,老大。一视同仁,帖子适合在哪个版块发,她会选择。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移走或删掉。

有主动攻击他人的行为(论坛有界定,比如含侮辱性词语),哪个id发起攻击就封哪个,并不再解禁了(因为以前已经有前科),但除了这些言论,原来有价值的帖子应该保留,那是历史。

如果有人用带有侮辱性的字眼儿首先攻击她,第一希望她不还击,第二向论坛举报,由论坛处置。我看到也会劝告。

这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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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yhjh 于 2014-6-25 03:02 编辑

也顺便问一个问题:对于近似刷屏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理?

对个别人来说,刷屏是自由,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就是不自由;刷屏的人倒是很痛快地天天来,其他人最终就干脆走人;新来的同学打开网站一看,满眼都是一个人的水帖,大概也都会口耳相传慢慢就再不会有新人加入。

tom,很不客气滴说,这就是你给我的观感,本来不想发言,怪只怪你在这栋楼里堂而皇之的长篇大论。我承认我修炼不够,包容心不足,所以,发完这个帖我也不准备再做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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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3: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ID都解禁了好,老大。一视同仁,帖子适合在哪个版块发,她会选择。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移走或删掉。

有主动攻击他人的行为(论坛有界定,比如含侮辱性词语),哪个id发起攻击就封哪个,并不再解禁了(因为以前已 ...
UncleTom 发表于 2014-6-25 02:53

禁有禁的理由,解禁也得有个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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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5 03: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ID都解禁了好,老大。一视同仁,帖子适合在哪个版块发,她会选择。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移走或删掉。

有主动攻击他人的行为(论坛有界定,比如含侮辱性词语),哪个id发起攻击就封哪个,并不再解禁了(因为以前已 ...
UncleTom 发表于 2014-6-24 13:53


老汤,你这不是你一个人决定了嘛?支持你这样做的有多少人?这样做就是公平合理的吗?

恕我直言,她要的至少还公平些,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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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5 03: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封禁不重要的时候(不是我封的),已经是一次了;后来又出现了数个ID,又相继被封。这叫不叫有前科?有警告?难道换一个ID就多一次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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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5 03: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公平合理,至少要能服众吧,老汤。

别怪我挑刺,咱们既然要讲大条的道理,就讲到底。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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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5 03: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汤姆,这个帖子里,你是管理员。让我也享有一点普通会员的挑战你的权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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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3:3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什么帖子适合在“相聚加拿大”发,这个太难定义,它不像其他版块主题那么明确。“驿路征程”下的各版块主题也很明确。唯独这个“相聚加拿大“,副标题就是——移民故事,感悟分享,新移民问答!加拿大各地华人欢聚一堂——和下面版块的范围有交叉。
现在的社交平台种类越来越多,未来我看也难有希望让多个版块都活跃即都有存在的价值。
水吧——看社会百态,聊中国时事,侃国际新闻,休闲娱乐,灌水聊天——内容现在看帖子的内容和相聚版其实差不多。
目前除申请版块之外,也就这两个版块有人气。
是得考虑一下,老大,不在意就继续,要么想个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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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5 03: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汤,论坛版块的事,说来话长,以前测试过各种方案,咱们再分贴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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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3: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sanyi 这个ID 不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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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3: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汤姆,这个帖子里,你是管理员。让我也享有一点普通会员的挑战你的权力吧。
FCH 发表于 2014-6-25 03:29
哈哈,真是的,不敢当,一起讨论。我当然不能代表任何人,仅仅是我的想法,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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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3: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汤,论坛版块的事,说来话长,以前测试过各种方案,咱们再分贴讨论吧。
FCH 发表于 2014-6-25 03:37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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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3: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arolline 于 2014-6-25 03:51 编辑

搞个公投很难么??007他们公开告别,还有多少没告别也不愿意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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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5 03: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真是的,不敢当,一起讨论。我当然不能代表任何人,仅仅是我的想法,说出来了。
UncleTom 发表于 2014-6-24 14:38

我至少代表一部分人,你要是不代表任何人,那肯定不公平合理。

我们这个帖子的目的,是找到公平合理的方式,不是咱俩协商。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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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3: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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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5 03: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sanyi 这个ID 不封。
lamjin 发表于 2014-6-24 14:37

我觉得也合理,但是,不是说sanyi这个id封不得,只是用这个id来做代表。

就算法庭审判,被审判的人也应该有资格说话。

咱们这里不是公开给那些ID解禁,而是探讨是否封禁得合理。当事人用一个ID来替自己辩解,我觉得合理,但老汤说的解封所有ID可以正常发言了,不合适。毕竟暂时还没达成那个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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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5 04: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多次提到陪审团,也主动提到希望设立陪审团。老汤,你觉得这样做是否公平?

是否可行,我不知道。毕竟很多证据已经被销毁。

如果只发一个投票贴,可能比较直接。找一个公平公正的监票人,确定真实论坛ID,避免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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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line + 7 支持!论坛是大家的,让每个人都有投票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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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5 04: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投票,还有一个作用,让所有人知道一个比较客观的民意。如果当事人获得多数的支持,我公开道歉,是我理解错了民意,并恢复其所有ID正常使用;这也同时说明,我对论坛民意把握不准确,我以后就不再做任何论坛管理的事情,只会提供义务帮忙及其他暂时找不到人去做的事情,直到不再需要我做这些职责。

如果多数人并不支持当事人,反而支持论坛及管理员对当事人的出发,那也希望当事人和当事人的支持者接受民意。毕竟,驿路枫情只是众多移民论坛的其中一个,这里不适合当事人,肯定有更适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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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4: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顺便问一个问题:对于近似刷屏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理?

对个别人来说,刷屏是自由,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就是不自由;刷屏的人倒是很痛快地天天来,其他人最终就干脆走人;新来的同学打开网站一看,满眼都是一个人的水 ...
tyhjh 发表于 2014-6-25 03:01
有一个妹妹听力老有选择性,定向,越受不了某个频率越是听得见,于是痛苦地捂着耳朵四处打听。不想有同样耳朵的人还不少,有老的,有新的,还有的耳朵在万里之外,也受不啦,同声相和,纷纷对她口耳相传:我们在太平洋这边都受不啦!
妹妹开始尖叫:老耳朵,都跑吧!新耳朵,别来啦。来到这儿,你可是啥都听不见了,痛苦着呢!本来我们这里是个太平间,至少是个静心斋,但现在一个声音就把这里搅成农贸市场啦!

注:特选用20000赫兹的大字,天涯妹妹可能就听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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