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金 发表于 2011-6-8 14:41:35

药家鑫终于死了——但愿死的是真身

在这挖个坑,坐等圣公圣母为残暴的杀人犯辩护

REMARQUE 发表于 2011-6-8 15:38:08

一切都结束了。都回吧。

aokilinda 发表于 2011-6-8 16:23:34

『Bla-Bla-Bla』『Bla-Bla-Bla』

life007 发表于 2011-6-9 04:53:04

在这挖个坑,坐等圣公圣母为残暴的杀人犯辩护
玫瑰金 发表于 2011-6-8 14:41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事情,这种人,必杀!
没有什么好说的!
如果这样的案件都不杀的话,那真是没有老百姓的活路了!

枫叶在飞 发表于 2011-6-9 04:59:01

围观看热闹。。。

小鸟神威 发表于 2011-6-9 06:51:42

特意上网查了查药家鑫的事迹,确实该死。。。『大汗』以命偿命啊,杀别人时候干嘛来的。

玫瑰金 发表于 2011-6-9 07:09:13

不知道多少精蝇在网上叫嚣珍惜生命啊,给年轻人一个机会啊巴拉巴拉的,不知道如果被害者是自己家人还能不能那么圣母

那时枫叶 发表于 2011-6-9 08:16:56

杀人偿命啊。。。『欠揍』

走四方 发表于 2011-6-9 09:58:03

我只是质疑,这么简单的一个案子,怎么拖了这么久才判?早就该判他死刑了。
这个案子同时也是一个悲剧,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车祸,最后竟然演变成杀人案,不应该有一些需要我们反思的东西么?
1.是什么教育把一个学生培养成了冷血杀手?
2.车祸只需要经济赔偿,为什么不能完全交给保险公司来处理?药家鑫怕什么?
3.宝马撞人以后为什么还要再碾压?为什么撞死比撞伤赔的钱还要少?碾压为什么不能按杀人判刑责?
中国法制,任重道远呀。

在海边 发表于 2011-6-9 12:15:20

本帖最后由 在海边 于 2011-6-9 12:16 编辑

是否是真身还真不好说,现在的公检法真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

冬日的彩虹 发表于 2011-6-9 13:40:45

两败俱伤,谁又是赢家?不死,终生监禁,不能缓期,不枉生命来人世一回。宽容不能宽容的事,给犯错者一个忏悔的机会,对本人和社会都是一种美德。
很多年前,四个苏北民工抢劫时,可能有语言原因,情急之下,将其一家残忍杀死,每人身上不下百刀!血腥啊!!!!!!!!
德方家属虽然愤怒,但提出不能判民工的死刑,他们认为,谁也没权力剥夺他人的生命!而在南京的外国公司的人员,想以死难者的名字建立基金,他们认为悲剧的发生在于中国的教育问题,想用这个基金来救助中国的教育,可是政府没有批准!
最后我的老师很悲凉的叹息法律的实行与现实的差距!可以从这件事上看出德国人的素质!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9286137/

冬日的彩虹 发表于 2011-6-9 13:57:46

本帖最后由 joying2121 于 2011-6-9 14:18 编辑

中国人不缺宽容、忍让之心啊!
为什么大家都这样浮躁,以恶报恶呢!
人生短短数十年,天灾人祸,已经够残酷了,为什么以德抱怨就成了口诛笔伐的事了呢?????

我同情双方。

本来生活不易的张妙一家,突然丈夫丧妻,幼儿亡母,而且车祸后如果药家鑫积极救治,损失的只是金钱,家长、社会对年轻人的教育、引导,确实到了该反省的时候了!
对药家鑫父母来说,中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同样也是值的大家同情。但家长应对突发事件的态度和处理方法,确实令人气愤。
对社会,无论药家鑫是不是才子,从小培养一个大学生,国家、社会、家庭所有的付出,随着药家鑫的死,一切付之东流水,谁又是赢家?

冬日的彩虹 发表于 2011-6-9 13:57:58

本帖最后由 joying2121 于 2011-6-9 14:05 编辑

在遥远的异国他乡,深夜,做这样艰难的思考————百种滋味涌上心头......
只希望世界更美好,多一点爱,少一些恨,让我们像手足,一疼俱痛吧!『怕怕』 『难受』

玫瑰金 发表于 2011-6-9 14:11:50

本帖最后由 玫瑰金 于 2011-6-9 14:14 编辑

的确没有赢家,但药家鑫在紧急时刻的反应实实在在反映了内心残暴、不尊重生命的本性。
当然悲剧的根源在于父母的教育,所以觉得父母及他本人都不值得同情。
别总是拿社会说事,十三亿人口都生存在那个不完美的社会,是不是每个人都要看不顺眼就拿刀子捅人?!

“宽容”这种残暴的杀人犯,就是给世人一个作恶也不会有恶报的错误示范。“爱”罪恶,就是对普通老百姓的犯罪,助纣为虐

冬日的彩虹 发表于 2011-6-9 15:07:48

http://www.people.com.cn/h/2011/0609/c25408-1008020758.html

生死一念间

REMARQUE 发表于 2011-6-9 15:28:31

http://www.people.com.cn/h/2011/0609/c25408-1008020758.html

生死一念间
joying2121 发表于 2011-6-9 15:0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支持了

REMARQUE 发表于 2011-6-9 15:35:59

药家鑫那一天撞见鬼了,简单的事情复杂了。现在,一切结束了。对他也是一个解脱。
估计一段时间以后,这件事会有续集。

玫瑰金 发表于 2011-6-10 10:01:50

http://www.people.com.cn/h/2011/0609/c25408-1008020758.html

生死一念间
joying2121 发表于 2011-6-9 15:0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药家鑫就谈药家鑫,扯这么多有的没的干嘛?
的确比药该死的还有千千万,也不能为药开脱分毫

玫瑰金 发表于 2011-6-10 10:02:55

本帖最后由 玫瑰金 于 2011-6-10 10:04 编辑

药家鑫那一天撞见鬼了,简单的事情复杂了。现在,一切结束了。对他也是一个解脱。
估计一段时间以后,这件事会有续集。
REMARQUE 发表于 2011-6-9 15:35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你这么说话的吗?无怨无仇的受害人被残忍杀害,现在还要骂人家鬼?

张妙才是撞见一个残暴的魔鬼吧!

玫瑰金 发表于 2011-6-10 10:05:51

我只是质疑,这么简单的一个案子,怎么拖了这么久才判?早就该判他死刑了。
这个案子同时也是一个悲剧,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车祸,最后竟然演变成杀人案,不应该有一些需要我们反思的东西么?
1.是什么教育把一个学生 ...
走四方 发表于 2011-6-9 09:58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药爹是军方的,有家底,四处造舆论辩护,就是不肯一审付法。另外,就是这楼里你能见到的精蝇阶层的辩解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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