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jin
发表于 2014-6-25 21:28:14
傻傻明显是支持你的,这点你都看不出来吗?『大汗』*-)
竟然遭到你的攻击,傻傻真是太冤了,窦娥啊!:-P
青山绿水家 发表于 2014-6-25 21:23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选用了错误的方式的支持。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28:23
都说完了?
以后思维能不是对事不对人一点。
lamjin 发表于 2014-6-25 21:25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就要对你了,怎地?
你少来!
不能一如既往地对我好就...远点,呵呵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31:56
傻傻明显是支持你的,这点你都看不出来吗?『大汗』*-)
竟然遭到你的攻击,傻傻真是太冤了,窦娥啊!:-P
青山绿水家 发表于 2014-6-25 21:23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怎样对她的用得着你说三道四吗?
平生最恨的就是无事生非,挑拨离间的人,比敌人还可恶。
好好反省吧您呐。
对,我又不淡定了
请问这次是你先对人不对事的吧。
不要赖我。
再不客气地话都可以对你说,不过,已经够了。
FCH
发表于 2014-6-25 21:32:45
一会儿要出去,只有一点想先说的:
sanyi的发言里,提到我拿了论坛的钱,这是很严重的指控!请问,你是从哪儿得到的结论说我挪用了论坛的钱?你管这论坛呢吗?我自己先花钱垫支租用场地费用,然后聚会结束后再跟论坛结算,是你说的挪用吗?我们先垫支论坛的注册和服务费,然后再跟论坛结算,这也是你说的挪用吗?论坛没有国内账户,先用私人账户接收国内广告费,这也算是挪用吗?
你的其他发言,也都是信口雌黄。等我有时间对有意义的内容再回复。
最后,我也跟你一样,建议大家都再仔细看看狂人日记。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33:39
选用了错误的方式的支持。
lamjin 发表于 2014-6-25 21:28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正解!
现在上网的一定是胖子他太太呵呵。
她用了我听了非常刺耳的话来支持我。
幸好她纠正及时,我冰释前嫌请她喝茶,呵呵。短信我,给你地址喝茶。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37:57
一会儿要出去,只有一点想先说的:
sanyi的发言里,提到我拿了论坛的钱,这是很严重的指控!请问,你是从哪儿得到的结论说我挪用了论坛的钱?你管这论坛呢吗?我自己先花钱垫支租用场地费用,然后聚会结束后再跟论 ...
FCH 发表于 2014-6-25 21:32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摆脱你说话用词严谨一点专业一点咬文嚼字一点好吗?
我说你拿了论坛的钱,哪里说你挪用了?这两个词能划等号吗?
如果我说了挪用,那你确实应该生气,你可以请律师告我诽谤呵呵
可是,你自己说漏嘴了吧,还是心虚?
我是不知道呀。
警察跟犯人对话,通常会说一些很微妙的词,而犯人呢,因为心虚,就会顺着自己的思维想,一不留神就都招了呵呵。
我研究过弗洛伊德的理论,要继续展开吗?
请示一下。
FCH
发表于 2014-6-25 21:38:03
还有一点:
你在短信里告诉我你的微信地址,说打长途贵。因为你被封禁,所以,希望从另一个论坛之外的途径安慰你一下。没想到。。。
另外,你在这里有这样的自由把所有人骂一遍,诬陷一遍,你觉得你的自由还是不够,对吧?然后你还要跟人拼命,你的自由还是不够,对吗?
FCH
发表于 2014-6-25 21:38:25
汤姆他叔,你的高见呢?呵呵。
lamjin
发表于 2014-6-25 21:38:28
老大觉得这个事情在这儿这么辩论有什么意义?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40:46
一会儿要出去,只有一点想先说的:
sanyi的发言里,提到我拿了论坛的钱,这是很严重的指控!请问,你是从哪儿得到的结论说我挪用了论坛的钱?你管这论坛呢吗?我自己先花钱垫支租用场地费用,然后聚会结束后再跟论 ...
FCH 发表于 2014-6-25 21:32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对信口雌黄这个词作相应的解释,一,二,三,四,五...地列好了
不列我还就不答应了!
指控是什么意思?
指控是公检法对犯人的词语,您已经心虚到以为我是公检法您是犯人了吗?
我还没这么觉得呀。您说说您这都哪来的怨气?
FCH
发表于 2014-6-25 21:43:10
摆脱你说话用词严谨一点专业一点咬文嚼字一点好吗?
我说你拿了论坛的钱,哪里说你挪用了?这两个词能划等号吗?
如果我说了挪用,那你确实应该生气,你可以请律师告我诽谤呵呵
可是,你自己说漏嘴了吧,还是心虚?
我是不知道呀。
警察跟犯人对话,通常会说一些很微妙的词,而犯人呢,因为心虚,就会顺着自己的思维想,一不留神就都招了呵呵。
我研究过弗洛伊德的理论,要继续展开吗?
请示一下。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08:3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摆脱”?你好严谨。。。我就是摆脱不了呀。。。
拿了是什么意思?呵呵。。。孔乙己说:窃和偷,的确不同。。。『呵呵』
你先自己玩着,我很想看看汤姆他叔对你这里发言的态度。
FCH
发表于 2014-6-25 21:45:46
老大觉得这个事情在这儿这么辩论有什么意义?
lamjin 发表于 2014-6-25 08:38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想看看汤姆他叔的看法。
大家只要心态放松,用另外一种心态看,就不会那么较真了。
我也想看看论坛内幕呢,哈哈。。。
lamjin
发表于 2014-6-25 21:49:41
你不是今天很忙吗?
FCH
发表于 2014-6-25 21:50:31
你不是今天很忙吗?
lamjin 发表于 2014-6-25 08:49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就出去了。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53:24
还有一点:
你在短信里告诉我你的微信地址,说打长途贵。因为你被封禁,所以,希望从另一个论坛之外的途径安慰你一下。没想到。。。
另外,你在这里有这样的自由把所有人骂一遍,诬陷一遍,你觉得你的自由还是不够 ...
FCH 发表于 2014-6-25 21:38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拜托!
我用短信告诉你我的微信的时候还在事件之初,我还当你是论坛受人敬重的老大的时候。您那时好歹还先跟我短信沟通一下。
可是后来你说已经在我这个普通ID上花了你数百十倍于在其他id身上的时间和精力。
我一下惊醒了,原来你从来没当我是朋友,只不过是一个普通ID,这让我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我可以不再把你当朋友,既然你先不把我当朋友,所以我说,你不能理解现实生活中瑞班怎么会帮了我,又帮我的家人,我说,你当然不能理解,因为朋友两字就去除了利益,去除了劳累,你根本从来不把人当朋友,你交往的都是你利益能得到的地方,所以你会不理解,你这样的人不理解朋友两个字的意义太正常不过了,这是我后来才想通的,所以可以把一个大家公认的热心人努力在你的洗脑下称为一个狂人,一个蓄意来捣乱和祸害论坛的人,只不过几天就可以掀起“掀然大波”,搞到论坛“乌烟瘴气”的人。威版我不熟,但是他以论坛资深斑竹的身份紧跟着你发表的不当支持和言论造成了更多的同学对我的误解和批判,这是我要向威版讨个说法的。请问威版,您有仔细考察过事情前因后果吗?
之后好多不明真相的,包括我过往的粉丝,类似于非娜一类的对我的误解,我已经懒得解释了,说明真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路遥知马力,事实是怎样的我没必要解释。中国人说越抹越黑,也说事实真相越辩越明晰。可惜到这就都成了反面教材。移民,移的是肉身,并非思想,灵魂,是怎么样的灵魂,不是改个国籍就可以改变的,杰克逊最后还是一个黑人呢,无论他外表看起来怎么白!
青山绿水家
发表于 2014-6-25 21:53:59
要说道歉,从职位来说,你比红酒更高,你更应该是第一个要向我道歉的,没有你第一个的讥讽贴改变了我们就事论事的讨论方向,就不会有我之后的忍无可忍。
是,我是掌握很多内幕。
你现在扪心自问,你从来没有从论坛 ...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03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懂论坛的投资及运营事情,针对你的质疑,我也提出我的质疑:
即使FCH拿过钱,跟你有关系吗?听说此论坛是FCH等老ID投资并一直在管理着,投资和管理者即使拿钱也是正常的,这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你省省吧!
论坛的收入,支出和管理等事情,管理层喜欢公布就公布,不喜欢就不公开,这是他们的自由,和外人没有关系。
FCH
发表于 2014-6-25 21:56:36
在汤姆发表意见前,我先取消了sanyi的发言权力。理由?她没遵守保释条件。
大家能看到她的帖子,她暂时不能发言。别的人也最好别参与进来了。
青山绿水家
发表于 2014-6-25 21:58:14
我怎样对她的用得着你说三道四吗?
平生最恨的就是无事生非,挑拨离间的人,比敌人还可恶。
好好反省吧您呐。
对,我又不淡定了
请问这次是你先对人不对事的吧。
不要赖我。
再不客气地话都可以对你说,不过,已经 ...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31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有我发言的自由,用得着你说三道四吗?
KimHo
发表于 2014-6-25 23:19:44
一放开闸,就都出来了。
KimHo
发表于 2014-6-25 23:31:11
说别人拿钱,证据呢?空口白牙的,有内幕,有证据,拿出来晒!没有的话,就是诽谤!看了70楼,就是司马昭啊!想夺权直接说,这个论坛为什么要你来管?谁认可你?还有什么叫“奸杀”,左一个奸杀右一个奸杀的,谁奸杀你了?说出来,可以报警。你想开茶馆,没人拦着你,那是你自己的事儿。封你ID是因为你到处攻击别人。这就是断了你生计?你就要拼命?请问你茶馆开了吗?是谁砸了你的茶馆?可以报警,打911.这就好比你到报纸上登了一个广告,还是免费的,因为广告里面有不良用语,被撤了。你就去和报社拼命?因为报社断了你的生计?就因为你无法在这一家报纸登广告,你就活不下去了?没饭吃了?强盗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