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傻 发表于 2014-6-25 17:14:28

如果说她是真的病了呢?
苏羊 发表于 2014-6-25 02:25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真的是病了,那么我们这些没病的正常人更加应该用仁慈之心去包容她、宽容她。而不应去刺激她。

傻傻 发表于 2014-6-25 17:22:13

几个ID都解禁了好,老大。一视同仁,帖子适合在哪个版块发,她会选择。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移走或删掉。

有主动攻击他人的行为(论坛有界定,比如含侮辱性词语),哪个id发起攻击就封哪个,并不再解禁了(因为以前已经有前科),但除了这些言论,原来有价值的帖子应该保留,那是历史。

如果有人用带有侮辱性的字眼儿首先攻击她,第一希望她不还击,第二向论坛举报,由论坛处置。我看到也会劝告。

这样是否合理?UncleTom 发表于 2014-6-25 02:53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次支持Tom的观点!希望论坛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人。

傻傻 发表于 2014-6-25 17:37:19

没有很多时间来论坛回帖,感谢Tom及时表达了我的观点。

Tom,我支持你!以后有机会请你喝酒。

青山绿水家 发表于 2014-6-25 18:47:49

对于跟我拼命的威胁,我已经严正向当事人回复:论坛归论坛,如果再对我个人和家庭进行威胁,我一定会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的!

FCH 发表于 2014-6-24 22:12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支持』『赞成』

青山绿水家 发表于 2014-6-25 18:49:29

8# FCH 很可笑,还陪审团,还竟争陪审员,想违宪是吗?到时候又说被私刑......『可恶』『大汗』
雨润无声 发表于 2014-6-24 22:43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D:icon_lol:

青山绿水家 发表于 2014-6-25 18:50:59


病了就该去治疗,论坛太小不可能有治病的功能也不是治疗场所
雨润无声 发表于 2014-6-25 02:35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赞成』『同意』『洋葱头S88』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0:20:34

原谅她吧,老大。
:wdb506:
红酒 发表于 2014-6-25 00:4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第一个不能原谅的就是你!
身为斑竹,带头闹事!
你跟我之间的第一个帖子请问你自己说了什么?
摆出来,扪心自问,你做得对吗?
你在论坛有一批粉丝,不可否认,你的态度决定了一大部分不明真相的人的态度。
他们甚至都没有耐心来看这个事情的前因后果,或者根本不屑于看,因为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举手举惯了
但凡有一个他们认可的领导振臂一呼,不管真假对错,必定是拥护的,如果选举能举两只手,估计他们也举了。
要说向我道歉,第一个该道歉的我认为恰恰是你。
所以我对你之后貌似大度地不计较,不但不感冒反而更加鄙视!
既然我可以发言了,我要说,第一个该道歉的就是你!
好好反省自己的言行吧。
不是你一开始开口就讥讽,我不会这么讨厌你。
你的学历,所谓的才气在我看来都不值一提,我这里不作展开
所以,你的经历,阅历,才德在我看来都不到可圈可点的程度。
至于有人追随你,是你的粉丝,尊称你为老师,我既不感冒,也不敢苟同。
希望你卸下面具,真诚待人
真诚地向我道歉!
否则,请好自为之!
井水不犯河水最好!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0:44:47

对于跟我拼命的威胁,我已经严正向当事人回复:论坛归论坛,如果再对我个人和家庭进行威胁,我一定会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的!

FCH 发表于 2014-6-24 22:12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你!
我行得正,坐得直。
无论线上线下,公开的,私下里,我自认为都是真诚的,认真的,负责的。
而你,作为论坛老大,作为我认识论坛3年多来心中最敬重的人!
你用短短的两个月不到的时间亲手把你在我心中的形象毁得一干二净!
我非常痛心,昔日我嘴中那么骄傲地喊出来的老大尽然是这么一个瑕疵必报,假公济私的人。
这句话,在你追着我跟我在微信里私聊是一样的。
我在那里是那么说,在这里也是这么说。
如果不是因为这次的事件,我想我会是论坛敬重你的ID中最忠实的一位。
可是,你亲手把你的光辉形象毁了,不但毁了,而且毁得一干二净,一丝一毫都不留。
对这一点,我比你更受伤。因为我不知道这个论坛我还能,还敢相信谁?
你出尔反尔,言行不一,假公济私,公报私仇,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让我对你从敬重到惊讶,到怀疑自己看错了,到证实,到失望,到愤怒。
这期间的变化随着你对我的诽谤升级而一再升级。你与我之间的对话从来都不是平等的,从来都是你一把拉闸,断了我所有的后路,连个申诉的地方都没有,然后任凭着你和一部分别有用心,或是不明真相的人大肆鞭尸。
我本来是最痛恨这些不优美的词的,我希望给大家小资,浪漫,唯美的感觉。
奈何总有那么几个人追着我咬,追着逼我出手,用下流卑鄙的字眼谩骂,辱骂,甚至还把我家乡人全问候了一遍。
不止是攻击我,还攻击我同地域的人,把国内那套地域之争的伎俩都拿来了。
可笑。
当我把这些转给我的同乡,从不看这个论坛的加国老乡看的时候,他们集体在群里哂笑,觉得你们就像一群小丑。
是的,我的脾气性格修养告诉我,我跟你们不是一个水平的,也不是一个等级,所以我有时会觉得不值得,不想再跟你们纠缠和对话下去。
及其可笑的是,论坛里奸杀完了还不算,还追到微信里去训斥我,威胁我,引诱我,可笑。我坚持我的意见。如同我在开首说的。我对你毫不客气。我该怎么说,怎么说。
是的,本来论坛是不影响到我的生活的,我挣的钱也不是论坛出的,也不是论坛的网友带来的。
而这恰恰是你不敢硬气的,因为你要靠论坛为生,你要靠你的好人缘,和一些您认为的技巧和知识来卖房。
我们的第一次交锋,你回忆一下,我说了什么?
你马上对我嘲讽引起了我极大的惊讶和不满。我非常克制,欲言又止完全是为了顾忌你的形象不要被我毁了。
奈何你跟红酒一样,丝毫不觉得自己有不对,利用手中的权力,利用你过往的高人气,名气封杀我压制我,与法西斯何异?
我不过说了声,想跟你做邻居,必须要有跟你差不多的经济能力,才能够有经济实力买房买到跟你当邻居。你马上讥讽我掌握了你们家的帐本!何其荒唐的推论。
还有其后的好多次对话,让我对你的才能和道德一次次地失望,最终不得不躲你远远的。
结果你还三番五次地追到我微信里来。

lamjin 发表于 2014-6-25 20:58:37


我第一个不能原谅的就是你!
身为斑竹,带头闹事!
你跟我之间的第一个帖子请问你自己说了什么?
摆出来,扪心自问,你做得对吗?
你在论坛有一批粉丝,不可否认,你的态度决定了一大部分不明真相的人的态度。
他 ...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0:20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红老太太那时不知道你是三姨太。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03:50

不止是法律途径,是任何可能的途径!
FCH 发表于 2014-6-24 22:16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说道歉,从职位来说,你比红酒更高,你更应该是第一个要向我道歉的,没有你第一个的讥讽贴改变了我们就事论事的讨论方向,就不会有我之后的忍无可忍。
是,我是掌握很多内幕。
你现在扪心自问,你从来没有从论坛里拿过钱吗?
无论是从聚会里拿钱,还是从别的地方拿钱。
为什么论坛那么多年的收入支出从来没有在论坛公开过?
是谁在管理?年底结算的时候要不要公开?
人大还每年有一个政府工作报告,通告全年的预算和决算呢,你们这个存在了近十年的论坛为什就没有?
不要跟我说什么管理员很忙之类的话,如果自己没有这方面的能力,为什么不光而告之,招贤纳士?
论坛曾经,已经或者打算发这样一个招贤纳士,招兵买马的帖子吗?
论坛里藏龙卧虎,你怎么就知道没有热心会员来担当这份责任呢?
还是因为你的言行没有取得专业人士的信任?
你在跟我的对话中,屡次地提到你很忙,当然,谁都很忙,对于一个单独带一个孩子,又要学习,又要工作,还要做全部家务的职业女性来说,你认为你比我更忙更累吗?
既然你觉得自己时间精力不够,为什么不让贤?
你所有的错误还是出于没有监督的关系。
没有监督,光靠你自认为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来规范论坛,自然会自觉不自觉地陷入一言堂。
这是我从重新上这个论坛就屡次告诫你的,而你非但不听,而且从我下刀。
我也庆幸,幸好你是从我下刀,我足够有阅历和理论和精神来跟你论战,直到你单方面,没有通过任何理事会讨论,斑竹咖啡厅讨论
贸贸然就直接封了我的IP地址,我三个手机,两台电脑,一个IPad,自己家的网,邻居家的网,3G, 4G,没有一条路我是可以上论坛的,连论坛的首页都不能显现。
我不仅成了聋子,哑巴,还成了瞎子。
论坛对我的迫害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还要从线上追到我线下去。
对的,女儿是我生命的延续,是我活着的意义,至少现在我大部分时间是为她在活着。我一个人挣,两个人吃,我还要考虑她的将来,我在努力创业,希望找到一个我喜欢的生计来维持我们的生活。可是,你不问青红皂白就封了我贴断我生计。我说了,如果威胁到我和女儿的生活,我会找你拼命。这句话,我公开在这里还是要再说一遍。我不怕你录音,摄像,或者怎么的,我请你也记住。我说得出做得到。
希望你卖你的房子,我卖我的红茶,井水不犯河水!

如果你限定我只在一个帖子里发帖,只用一个网名,请你从自己做起!只用一个网名,只在一个帖子里发言!以身作则怎样?你行吗?
你舍得吗?如果不行,请为你对我作的一切道歉!
我这些不过是跟你学的,你有什么好说的?!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05:54


红老太太那时不知道你是三姨太。
lamjin 发表于 2014-6-25 20:58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知人知面不知心,我屡次地说过,今天还要再多说一遍。
我从来是我手写我心,我从来不躺在过去的成绩上说话。
爱我的,走心的朋友必然会认可我,
那些以貌取人的,趋炎附势的,自然会看走了眼,
我从来都不怀疑这一点。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12:16

俺是觉得病的可能性比较大,有认识其真人的坛友吗?最好去看看她吧,如果方便的话
苏羊 发表于 2014-6-25 02:43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你认为一个逻辑这么清楚,条理这么分明,爱憎这么鲜明的人是一个你嘴里的所谓的病人,那我几乎要用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来驳斥你了。犯不着,你还是去看看鲁迅先生这篇名作再来跟我理论吧。谢谢你的参与。

lamjin 发表于 2014-6-25 21:12:51


所以知人知面不知心,我屡次地说过,今天还要再多说一遍。
我从来是我手写我心,我从来不躺在过去的成绩上说话。
爱我的,走心的朋友必然会认可我,
那些以貌取人的,趋炎附势的,自然会看走了眼,
我从来都不怀疑 ...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05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大概以为你那个ID是汤姆叔.

苏羊 发表于 2014-6-25 21:14:32

不太懂,这论坛可以卖红茶?论坛卖茶可以维持两人生计?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16:10




如果真的是病了,那么我们这些没病的正常人更加应该用仁慈之心去包容她、宽容她。而不应去刺激她。
傻傻 发表于 2014-6-25 17:14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知道的呢认为你是好心,不知道的呢,觉得你貌似好心,实则嘲讽。我说错了吧? 但愿如此。
究竟谁有病谁没病您怎么区分的请告诉我你的标准。
有几条?十条吗?符合几条?
如果有十条,我想第一条就是:
请问你了解自己吗?你对你自己的了解难道同你的网名一样吗?
那么你真的要多思考少说不着调的话了。
谢谢。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17:22





再次支持Tom的观点!希望论坛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人。
傻傻 发表于 2014-6-25 17:22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后一句我支持。
从这点看出你的网名并不符合你自己,你过谦了。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19:05

没有很多时间来论坛回帖,感谢Tom及时表达了我的观点。

Tom,我支持你!以后有机会请你喝酒。
傻傻 发表于 2014-6-25 17:37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
我支持你,请你喝茶,喝好茶,呵呵。当然,免费的哦哈哈,终身,说话算话的。
我在温哥华。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21:21

不太懂,这论坛可以卖红茶?论坛卖茶可以维持两人生计?
苏羊 发表于 2014-6-25 21:14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懂?
不懂就好。
欢迎来我的茶馆,我慢慢跟你聊我的生意经哦呵呵。
免费喝茶哟!真的。我在温哥华。

青山绿水家 发表于 2014-6-25 21:23:26


知道的呢认为你是好心,不知道的呢,觉得你貌似好心,实则嘲讽。我说错了吧? 但愿如此。
究竟谁有病谁没病您怎么区分的请告诉我你的标准。
有几条?十条吗?符合几条?
如果有十条,我想第一条就是:
请问你了解自 ...
sanyi 发表于 2014-6-25 21:16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傻傻明显是支持你的,这点你都看不出来吗?『大汗』*-)
竟然遭到你的攻击,傻傻真是太冤了,窦娥啊!:-P

lamjin 发表于 2014-6-25 21:25:44

都说完了?
以后思维能不是对事不对人一点。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汤姆他叔请进,有事相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