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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玫瑰金

[中国时事] 只许州官放火 (图片需要点勇气才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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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1: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玫瑰金 于 2012-2-27 11:48 编辑

人人网那个,后来分析估计是假的,毕竟还收押着呢!

至于当时的情况,谁也没法还原那个景象,就是后来网上根据双方说法,拼凑猜测了一下。当时男的敲门,女孩开门让他进来了,他并不是一进门就施暴的,还是说了几句话才吵起来的,然后拿出打火机油泼上去并点燃。正常人谁想得到一个未成年小男生有这么残忍的心思呀,就算是小孩有几句口角,小姨也未必想到会出这么严重的后果吧?毕竟对方也不是一个有前科的变态。而烧起来之后女孩呼叫,小姨是马上就冲过来拿被子给她扑火了呀!你从哪里看出来女孩没有呼救呢?打火机油兜头泼过去烧起来的,不是你扑火迅速就能避免伤害的。

女方父母的回复也提到,事发之后男方父母是承诺无论十年二十年也要治到底的,我觉得女方父母不见得是真心感谢,只是一方面他们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还只能指望着对方,另一方面也是怕得罪了对方遭报复吧!这点难道不是更悲哀?明明是施暴者应作的补偿,受害者还得感恩戴德,因为除了对方的赔偿,受害者根本无法继续治疗。

不管真相是什么,哪怕是女孩玩弄了男孩的感情,就应该遭到这样的报复?何况女方为了躲避(或者该说是女方父母希望她躲开)都已经转学了,还要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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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1: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看到网上的消息:

“女孩的代理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李智贤表示,受害人的父母均为工厂工人,无力支付诉讼费,为此向当地司法局申请了法律援助,自己被指定代理这起案件。李律师表示,周岩伤情很严重,受伤两个多月后才脱离生命危险转入普通病房,之前警方曾派法医对周岩进行检查,法医认为周岩的颈部需要先进行植皮手术才能做伤情鉴定。李律师说,受害方一直呼吁尽快做伤情鉴定,因为没有伤情鉴定,案子一直在侦查阶段徘徊,无法进入诉讼阶段。目前施暴者陶汝坤已被羁押了5个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嫌疑人只能在拘留所被羁押7个月,如果还不能进入诉讼阶段,公安机关必须变更强制措施,陶汝坤就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此后,女孩的医疗费用遭停止支付,嫌犯要求取保候审,几乎将受害人家庭逼上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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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5: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玫瑰金 于 2012-2-27 15:18 编辑

有人捐款了,知道女方家里电话号码,打过电话了解了一些细节。不过人家说最好不要到处转载,我只转几个重点:

她父母工作单位我知道了, 不是做生意的,小工人家的

给我的感觉, 这女孩家人真是很笨笨的, 脑袋其实不灵活, 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是故意造谣骗钱什么的.

她们家现在就是自己捣腾这点事, 自己接待媒体什么的.  她们跟律师沟通的可能也不够.

女孩家不是非要重判那个男孩的, 不是非要死刑无期什么的. 这点她妈妈想得很明白, 那男孩就是死, 也没有用, 她们也没想说要严惩凶手. 她们满脑子就是想治疗的事情, 就是一根筋的想要对方家庭一直陪着她们看病. 一毛钱不赔都没关系,也可以谅解那个男的,只要男方答应以后治疗费用都能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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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5: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个人参与过三度烧伤病人康复治疗的经验来说,女方父母的想法很可以理解,因为烧伤治疗是没底的。你可以说,只要把人救活,ok,现在孩子生命已经没危险了。你也可以说,就算不能整成跟原来一样漂亮,也要各方面功能正常外表能看得过去不吓人,那我可以说,这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和最少十几次整容手术,每次手术之后还需要3-6个月康复治疗,还有长期的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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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06: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真相是什么,哪怕是女孩玩弄了男孩的感情,就应该遭到这样的报复?”,我想知道真相。但任何真相都不可以justify伤害别人,尤其这么残忍的手段,恶劣的后果
前文转诉的男孩“破门而入”,那我们正常思维下,破门而入有那么容易?不使劲敲使劲砸怎么破门而入?这种情况下,即便女孩不呼救,小姨不应该和女孩在一起么?而小姨的叙述是,事发在女孩自己的房间,一个破门而入怀有歹意的人怎么进到女孩房间的,而和女孩同一个空间的成年人竟然不陪伴?
正是这些疑问,让我怀疑女孩家里说的有几分可靠。没有真相,怎么有公正?我拭目以待。。。
看到某人评论此事说:如果有人认为真的是追求不成将其烧伤,未免太天真。这个观点我比较赞同
至于大家都看到的女孩烧成那样,不需要争,这种伤害后果极其严重,罪犯必须承担刑事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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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08: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在关注,下图求鉴定,哪个是疑犯?图片是不是PS的?
75de3192jw1dqhos9w84q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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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8 09: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各种说法都有,不过我倾向于相信俩人是有过恋爱关系,虽然父母可能并不清楚。
反正年轻过的,或者家里有年轻小孩的,应该很容易理解吧,十几岁的孩子早恋,父母不清楚具体情况是很普遍的现象。
不过有没有恋爱关系,作风如何,都不是重点,重点就是这个芝麻官二代用极其残忍的手法蓄意伤害,而且情节特别恶劣,把一个青春期少女害得生不如死。
至于破门而入,女方家长没有在身边,我觉得我前面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毕竟是曾经的同学,也有过恋爱关系,家长和女孩子本人都没有预料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吧?的确网上有讨论说这女孩子的家长保护意识不够什么的,我完全同意。但是这仍然是细枝末节,重点是故意伤害。
当然咯,这社会的诚信危机,不是任何人能够承担的,大家愿意猜测也好愿意帮忙也好,都是各人自己的判断,我只转发一些我看到的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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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17: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伤害他人显然是不对的。
中国法律绝大多数的条文是靠谱的。
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在不涉及政权面子且已经暴露在民众视野的问题上基本是不太敢瞎来的。
综上所述那个小藕巴这次惨了。
陶家在危机公关的能力上显然没有李家来的有经验。老李家毕竟是维稳一线上混的,起码的常识还是有的。只要做到苦主不出头,任凭舆论折腾,系统里面好操作,法律毕竟还是留着空间可利用的。回头看看老陶家那笨样。事情都捅出来还舍不得花钱找高品质的公关团队,在天涯上发的那些水贴质量惨不忍睹。

每每看到这样的报道总是给人很看不到希望的感觉。但是祖国向正常文明国家前进的步伐一定不会停止。如果觉得看不到前路的话,去书里找点指路的灯火吧。推荐通俗读物《我们台湾30年》三联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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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01: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伤害他人显然是不对的。
中国法律绝大多数的条文是靠谱的。
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在不涉及政权面子且已经暴露在民众视野的问题上基本是不太敢瞎来的。
综上所述那个小藕巴这次惨了。
陶家在危机公关的能力上显 ...
鼓鼓囊囊1 发表于 2012-2-28 17:18

总是老实人吃亏。还有上次那个被小三拆散了家庭自杀过后又被家人救起的还要在电视台道歉。道的哪门子的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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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01: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30# sanyi 是否有男孩的家庭和有女孩的家庭有不同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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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I + 7 说到点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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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03: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e 于 2012-2-29 03:21 编辑

不管怎么说“毁容”这一事件本身就是情节恶劣!哪怕女孩在事件发生前讲什么再难听的话,做什么再难看的事都不应以“终身毁容”来作为报复。也就是说“毁容”这一事件是最严重的,之后要关注的是如何给这个女孩和这个家庭以帮助,以及案件的判罚,而不是其他细枝末节的真相。当然如果最后发现“毁容”实际是女孩家人所为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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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06: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知道真相,是因为在原来百分之百相信女方时,我用了百分之百的同情心。在女方所述隐瞒部分事实的情况下,我该用多少同情心?说实话,我用不到百分之百了
至于判案量刑,是法官的事。我只是不想我的同情心被人滥用
但实际,还是很同情这女孩。人生毁了,万劫不复,以后的路怎么走?我很怀疑她那编谎编不圆,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的妈有什么能力保护她少受伤害,帮助她树立信心。汝何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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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07: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知道真相,是因为在原来百分之百相信女方时,我用了百分之百的同情心。在女方所述隐瞒部分事实的情况下,我该用多少同情心?说实话,我用不到百分之百了
至于判案量刑,是法官的事。我只是不想我的同情心被人滥 ...
寰球荷顶 发表于 2012-2-29 06:15

所以呢,正确交友,交正确的友是一门学问,必须要培养小孩子有良好的判断能力,没这个能力就不要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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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09: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伤情鉴定总算出来了,希望能得到更好的救治吧!


http://www.popyard.com/cgi-mod/n ... r=0&v=0&j=0

“今天下午,公安机关向我们告知了刑事科学鉴定结论,鉴定结果周岩的伤情为重伤。”昨晚7时许,周岩的母亲突然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同时,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获悉,该案已经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昨天下午4时许,周岩的家人接到瑶海警方的电话后,来到瑶海公安分局。警方向其出示了关于周岩伤情的《鉴定结果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嫌疑人对周岩的伤害构成重伤。


随后,记者从合肥市警方获得证实。警方称,法医已对周岩面颈部和耳部的容貌毁损伤情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周岩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由于周岩的颈部及双手功能仍处于康复期,要等伤情稳定后再行补充鉴定。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表示:“周岩的伤情,不论怎么样也是重伤,我们对公安机关的鉴定结果没有异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也就在昨天下午,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已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陶某被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嫌罪名仍为“故意伤害”。“这表明该案已经侦查终结。”李智贤律师告诉记者,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一般检察机关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顺利,案件将很快被起诉到法院,届时该案的很多真相就会大白。”


捐款总额已超83万


昨天14时15分,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布了周岩家人收到的善款情况:四个银行账户共收到616384.14元,上门捐助共收到210300元,网上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也收到了5千多元。周岩的母亲李聪对捐助者表示感谢,并表示会随时向社会公开善款数字。


可能去北京康复治疗


“她这几天也没休息好,病情很不稳定。”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介绍,由于连日休息不够,周岩近期颈部伤口发炎,病情有加重的态势。昨天晚上,北京一家医院已和周岩的家人取得联系。“这家医院提出免费为周岩治疗,如果治疗方案切实可行,我们将在3月2日带周岩前去接受康复治疗。”李智贤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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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3: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周岩能够尽快康复,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烧伤的患者康复是漫长的,需要长期的治疗与周围环境的支持,而且最大的障碍还是心理上的。我们在围观事件的同时,在平时对有身体上的残疾的人士多一点关爱,少一点歧视,尤其是不要拿他人的缺陷开玩笑或是行“注目礼” 其实就是对他们最大的支持。千万不要像某些赵姓笑星及他们徒子徒孙一样老是拿残疾人的缺陷当笑料!
陶某之流或许能以“未成年”逃脱或减轻处罚,但他们将被无数有良知的人所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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