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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子女]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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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7 22: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11月底送的材料,夫妻团聚移民,本想的7,8个月就可以和老婆团聚了,没想到
老婆一个电话我心就凉了,说是留的是广州地址材料会被打到香港去审,19个月,
请问各位 我能不能把地址改回成都的家中,然后继续在广州工作,这样好像材料会被送到北京,能快一点,
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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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04: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留的是常驻地址,原则上是不可以留户籍地址的。香港的审理,也有很快的,如果你的case,没啥可疑的地方。也会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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