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问题要请教朋友们:
1、在ME中要求:Pay the Right of Permanent Residence fee for yourself and Spouse/Common-law partner.
是什么意思?我的理解是要求提交入境费,可是没说要交多少钱,用什么方法汇款,不知可以用人民币交款吗?钱汇到哪里?汇给谁?
2、我女儿今年8月份到加拿大留学(上高中),她的体检今年六月份才做的需要再提供吗?还有她的护照是不是也要寄到签证处?象这种情况她到时要怎么才能拿到移民的身份?
3、大使馆发来的地址是英文的,在寄资料时地址该如何写?写英文还是中文,或者两者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