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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796|回复: 8

[新移民问答] 房子签租约不写租金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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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11: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东的意思,为避税。交租金时也是,1000以下的部分可写支票支付,剩下的一点要现金支付,搞得人很没有安全感。请教大侠们应该怎么做才好?另外,租约期满前的一个月房东有权带潜在租客来看房吗?普遍现象还是稀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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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12: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一个问题感觉稀有,不懂。后一个问题应该很普遍,但是房东应该和你预约吧。不懂,抢个SF。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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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13: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问题么,看你和房东的信任关系了。要是我的话,一定会要求写上租金的,这对租客的利益是最大的保证,虽然口头协议的租金也有效,还是有书面的协议更有保证,而且将来万一有纠纷去仲裁也比较容易提供证据。

不过,安省的租务委员会只说可以在租约里写上租金,并没说必须写,没写租金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具体看这里 http://www.ltb.gov.on.ca/en/Key_Information/STEL02_111463.html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你已经通知房东要终止租约,或者你们双方同意终止租约,房东可以带潜在租客来看房,不需要提前书面通知你。不过他要在进入你的房间之前告诉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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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I + 7 专业人士回答得就是清楚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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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4 21: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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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23: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看来一切依据法律和规定来办理更为安全,以免不必要 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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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5 01: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北美枫叶 于 2010-7-25 01:47 编辑

和房东说好签2份合约,一份用来缴税用,另一份写明所有和钱有关的内容,为的是避免万一和房东发生矛盾时拿出来用。白纸黑字,都具备法律效力。这样,租客安心;房东也可以省些税务,两全其美。胡乱出主意,可行程度请专家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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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5 04: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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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5 04: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房东说好签2份合约,一份用来缴税用,另一份写明所有和钱有关的内容,为的是避免万一和房东发生矛盾时拿出来用。白纸黑字,都具备法律效力。这样,租客安心;房东也可以省些税务,两全其美。胡乱出主意,可行程度 ...
北美枫叶 发表于 2010-7-24 09:46


不错的主意, 只要两份合同里没有互相冲突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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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5 16: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房东说好签2份合约,一份用来缴税用,另一份写明所有和钱有关的内容,为的是避免万一和房东发生矛盾时拿出来用。白纸黑字,都具备法律效力。这样,租客安心;房东也可以省些税务,两全其美。胡乱出主意,可行程度 ...
北美枫叶 发表于 2010-7-25 01:46


姜还是老的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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