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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事] 法律奇闻广西男子涉杀人入狱,真凶自首3年后仍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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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18: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9年前,广西一青年农民王子发身陷命案,尽管他坚称没有抢劫杀人,且同为受害者,但几年后仍被两级法院判处死刑和死缓。就在他心灰意冷,失去人身自由4年后,“真凶”现身。尽管在“真凶”一案庭审过程中,法院认定他犯罪的关键证据被推翻,但他至今仍在蹲大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覃汉宝案为何久拖不判?2010年5月31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工作人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经请示领导,答复是“无可奉告”。
事实上,不仅王子发的家人不理解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何不对覃汉宝案作出判决,就连公诉机关也表示“不理解”。

王子发的家人在一份申诉材料中说,[fly]当初给王子发定罪的法官仍身居高位,覃汉宝被定罪意味着王子发案是错案,就要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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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话,我认为才是案件奇怪结局的根本原因。
神奇的中国, 希望最后的结果也能是神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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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4 09: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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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4 13: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年代了,还在“凡是”着呢?啥错误都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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