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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和一个国内谈商务合同条款. 其中有一条是要求他们公司向我们公司披露一些执行合同必要的销售数据. 他们领导上来就说, 这条我们有意见. 我们和你们是直接竞争对手, 这些信息你们公司的销售部门知道了, 对我们争取客户订单非常不利.
这个中国公司的业务是挺国际化的,产品在美国加拿大欧洲都有销售,他们的顾虑我可以理解, 但是不提供这些信息, 我们就没办法监控合同的执行情况. 以前我们和另一家美国公司谈判也碰到了这个问题, 后来双方同意在合同中进一步对销售数据的使用范围和保密义务进行约束, 也就解决了. 于是我就向他们提出用类似的办法来处理, 他们的主谈当时就给了我一个非常意外的答复。他说:wondering, 你离开中国太久了吧。
我心说我到加拿大也就两年啊,两年很久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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