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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要短登了,最后的问题: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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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2 20: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短登了,最后的问题: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MP3等还需要从加带回国内,有可能二次登陆加的时候还要再携带。是写在Goods to Follow还是写在Goods to List?如何处理?

内容:
今天去换了加元,6.81霍霍很心痛啊。

换加元的时候,旁边有个年轻的女士见我拿的材料,问我是不是去加拿大的?当然回答是啦,结果一交流,我们的飞机都是从青岛乘大韩去温哥华,飞机只差2天(对方是明天的,俺是25日的,24日没有航班)。当时大家都在找同行的,呵呵都没有找到;结果就要走了,呵呵在银行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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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2 21: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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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3 00: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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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3 02: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tomgod
goodluck

GOODS OF LIST,但是入境时候没有人看,下次回国的时候,你自己需要申明是从加拿大带出去的,那么再次入境的时候就不用缴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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