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使用道具 举报
查看全部评分
多谢瑞侠的详细解答! 如果我太太递交申请后就带小孩回国,这样是否可以,到需要宣誓时再到加拿大,这时是否我女儿已经因不能住满2年而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了?而如果在我太太入籍后再带女儿回国,那我女儿要保留永久居民身份还需5年住满2年吗? 本打算我太太2011年4月递交入籍申请后就带孩子回国,主要是正好赶上上小学,这时她总共在加只住了1年零2月,如果要住满2年就会错过入学时间,而且我们打算让她在国内至少上到小学毕业,打好中文基础,如果仍然是每个5年周期都要到加拿大住满2年才能保留永久居民身份,那这个小学就无法全在国内上了。 请瑞侠再明示一下! 天梭 发表于 2009-11-19 05:47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另外,如果我太太递交申请就带女儿回国(因为要赶上上小学),我女儿的永久居民身份失效,等她读完小学,应该可以给她申请团聚移民吧。女儿与母亲团聚,是不是比较容易通过?通常需要多长时间呢?如果她再和我太太一起回国,就不用5年住满2年而保留身份了吧?申请配偶子女团聚移民时,我太太是不是必须到加拿大居住,如果是,居住的时长有要求吗? 天梭 发表于 2009-11-19 06:47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今天咨询了一个国内的移民中介,被顾问的解答搞糊涂了,再在这儿请教一下:他说其实枫叶卡只是出入境的凭证,而真正证明永久居民身份的是移民纸,所以枫叶卡作废或过期只是出入加拿大的凭证作废,并不代表永久居民身份的丧失。如果我太太获得公民身份后回国,然后若干年后我和女儿以探亲签证去加拿大,可以再申请新的枫叶卡,而移民局将以申请时回溯5年看有没有在加拿大居住满2年,而我和女儿因陪同据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太太居住在中国的时间也视同在加居住,这样理论上就可以获得新的枫叶卡。这样真的可行吗? 退一步讲,这样操作不可行,我和女儿申请团聚,我太太因是加国公民,也无需返加才能申请,或者提前返加哪怕只有一周也不影响我和女儿获得团聚移民资格,是这样吧!请各位大侠解惑! 天梭 发表于 2009-11-19 23:17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瑞侠可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驿路枫情人才济济 观点百花齐放 突然在想:为什么不合心协力 出部书呢? 英汉两部 janezhu 发表于 2009-11-21 00:04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最保险是等你太太拿了公民卡后,再带你女儿回中国跟你团聚; Ruibin 发表于 2009-11-20 00:43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驿路枫情加拿大华人网
GMT+8, 2025-2-20 18:48 , Processed in 0.178246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