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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话题] 勇逮劫匪,竟遭开除。-------美国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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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04: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银行工作超过两年的尼柯森说,他了解该银行的严格政策是遵行抢匪的要求,和避免对抗。
      但是30岁的尼柯森告诉西雅图时报说,27日当一名身形消瘦、头戴便帽、穿黑色衣服和戴太阳眼铐的男子,把一个黑色背包推过柜台,要他装钱时,他本能的反应是把背包丢在地下,冲向该名男子,看看是否真有武器。该男子即从大门逃跑,尼柯森则在后追赶。
尼柯森追了数个街口后,在路人的协助下,把该男子制伏在地,然后抓住该男子直等到警察前来。       三天以后,尼柯森在30日被该银行开除。      据说警方和联邦调查局不鼓励这种英勇行为,银行出纳员受的训练是让抢匪尽快退出银行,和不要使抢劫危险情况升高,因为那些钱已获联邦保险。       尼柯森说,他了解自己为何被开除,「他们告诉我们,我们应该遵行抢匪要求,但我的本能发挥了,我尽最大的力量来阻止这个家伙」。他说,他过去在零售店任务时,也曾追过扒手,「我喜欢做这种事,追人很刺激,我是一个喜欢刺激的人」。       西雅图警察巡官惠特康说,公民的责任就是做罪行的好证人,「当面对暴力犯罪时,最好是顺从,除非他们感觉个人的安全有危险。贸然采取行动,或对抗犯罪,可能导致本人或旁观者受伤」。联调局特别探员葛特说:「你要出纳员主动防范,但要他们安全地去做。」

      呜呼!这与我们年轻时受的教育相去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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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4: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同意!!简直和我们的与犯罪人员斗智斗勇 ,保护国家财产的教育相勃?现在我们这还在国内的人们该如何教育孩子呢?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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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5: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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