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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中英两国警察认识犯罪率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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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7: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犯罪率是什么?
--------中国警察与英国警察的比较
   许多关心祖国的青年人见到我都问:中国的犯罪率与英国犯罪率那个高?
   中国的治安与英国那个好些?
   犯罪率=一万人一年有多少起刑事犯罪
   我们国家的发案率不到万分之一百,西方平均是万分之八百,或一千以上。其中英国与美国都在一千以上。怎么看待这个比较?
   
    治安评价标准,世界上有两类,第一类叫客观,一类叫主观。
客观标准
客观标准是看得见、摸得着,有数字的。比如说:发案率,
破案率,
发案时钟,
犯罪趋势,
各类案件比。什么叫各类案件比?每发一百件案子,在常态下75件是侵财案件,25件是侵人案件,暴力案件。警察和人口比。这都属于看得着的客观的标准。发案率、破案率也是在1996年以前衡量我们公安工作的主要的指标。
主观指标
    第二类是主观指标,主观指标往往不以数字为准,而应该以一种主观的感觉为准。比如说:
    公众安全感,公众安全感不一定你这个国家的犯罪率高,安全感就不高,不是这样。它是一种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有警察的满意程度,警民关系调查,工作重点评价。
(1)客观标准:发案率、破案率、发案时钟、犯罪趋势、各类案件比、警察与人口比。
(2)主观标准:被害人调查、公众安全感、公众对警察的满意程度、警民关系调查、工作重点评价。
公众满意我就做
    我曾经介绍过西方警务改革的核心词叫“满意决定警务论”。那么在基层分局,注意,西方很少有派出所,在分局这一层往往是社区的公众参与按照对警察工作重点进行评价。比如说富人区,恐怕主要是以服务为主。比如一个案件高发区,恐怕以打击为主。
    这样每一个小区情况不一样。警察的工作重点就不一样。还有一个被害人调查。发一起强奸案,背后可能有6起隐案,有一个小女孩一报案,到村里一调查,可能有6起隐案,1:6、1:7,要用被害人调查来补充。
“一个蛋糕切四刀”
  我们国家的发案率不到万分之一百,西方是万分之八百,或一千以上。
  我们不及人家一个零头,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我们讲,“一个蛋糕切四刀”。咱们分析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国家有立案标准,城市1000元,农村五百元,这个在西方是没有的。据说有的大陆派国家有治安立案标准,但是我们也没看到。西方丢一个便士,丢一个美金都要做案子立案,百分之七十的案件是侵财案件的话,我们第一刀就把百分之六七十的案件给砍掉了。第二个是治安处罚条例,把大量的微罪排除在犯罪之外。有人统计过大概每3起治安案件诱发一件刑事案件,还有人说是7起。总之大量的案件以治安处罚的形式淹没了。第三是报案渠道不畅通。西方有这样的统计,街面有一个警察,如果日接案是10起的话,有两个警察日接案就应该是20起。就是警察越多,接报案的途径就越畅通,还有一个就是观念造成的隐案和漏案,当然,这一现象在逐步改善。
英国是怎样认识发案率
    那么我介绍一下英国是怎样认识发案率的。首先,英国人认为,发案率高是警察工作认真负责的标志。西方警察主要是巡警,巡警的工作衡量的标准,又恰恰是接报案数。那么西方的警察他巡逻一天他接了10起案子,他回来报案的时候也弄虚作假,他说我今天接了12起,弄虚作假,但是他是往上弄虚。第二他认为发案率高是报案渠道畅通。第三发案率高说明我这个地方需要整治,可以向政府申请更多的人财物。
犯罪上升和警察没有直接关系
   大家都看到,西方人他对发案率持的态度和我们是有本质的差别的,但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西方人从理论上解决了犯罪上升和警察没有直接关系的根本的理论问题。这个问题听起来很不能接受,即犯罪上升和警察没有直接关系,那么我给大家讲一下西方人的观点。
     第一,就是所谓的“犯罪高峰论”。建国以后,我们国家的刑事发案在动态中起伏,用一句话概括,叫两个阶段4次高峰。这两个阶段4次高峰大概是这样一个情况。
前28年一共有3次犯罪高峰,50年、61年、文革10年。这前三次犯罪高峰发案率在万分之五左右。发案按照一个发案模式,就是震荡源引起社会震荡,50年的震荡源是阶级斗争,中国大陆有600万国民党的散兵游勇,当时震荡源是单一震荡,阶级斗争。我们进行镇压反革命以后,马上回落。
    第二社会振荡引起社会生态的破坏。我们看第二次犯罪高峰,1961年,两个震荡源形成共震,叫“天灾人祸”,天灾,是连续3年的自然灾害,人祸是还苏联的钱。天灾人祸两个震荡源形成震荡,当时主要的犯罪形式是哄抢粮食,宰杀耕牛。小孩子饿急了,看见街上卖小吃的,上去抢一把放在嘴里。抓了吃这就是一起犯罪。国家公布的一年饿死一千万,社会震荡非常剧烈,但是生态非常好,所谓生态就是基层党组织,政府、家庭与学校,我们中国人是“饿死是小,失节是大”。在这种大震荡情况下,稍微经过一缓和,稍微供给上来一点,马上回落,就一二年马上回落。
生态平衡
    中华民族是非常伟大的一个民族,生态平衡非常稳定,它震不起来。你看现在北京闹沙尘暴,一个是风吹过来。现在的沙尘暴不是风比以前大了,而是地上植被破坏了,稍微来点风,沙尘暴就起来了。这样两个因素诱发刑事案件。那么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现在有的学者管它叫“猛增阶段”,而且没有彻底回落迹象。这说明什么?这说明犯罪率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4次高峰没有一次和警察工作的得失有直接关系,这就从理论上帮助警察卸了一个大包袱,就是警察和犯罪他们之间有关系,但不是直接的对应关系。
犯罪转移论
    第二个理论也是西方人的理论,叫做犯罪转移论。
    犯罪转移,第一点,犯罪能量是守恒的,前28年,发案率是多少?万分之五,犯罪的能量非常低。但是改革开放以后多振荡源形成的共振和谐振。现在多少犯罪源你数不清楚,基层党组织和家庭都振荡,一有风吹草动,整个社会都振荡。在这个情况下,经济背景所产生的犯罪总能量是守恒的。
    第二点,犯罪是转移的,这个犯罪转移论,他认为工作做上去能把犯罪压下一部分,但是它不会消灭,它是转移的。(图表)这里面大家看这是一个分局,分局下设3个派出所,这个分局年发案是一百起的话,那么从理论上讲,大概,每个派出所大概30多起,但是A派出所所长非常能干,别的所的车只锁一把锁,他给它锁7道,外面用铁栅栏栅起来,外面用人看着,这叫打防结合。这个时候犯罪分子来偷A派出所他偷不了,他就改偷B和C。那么当年A派出所只发案20起,下降13起,我们给A派出所披红挂彩,立功受奖,但是大家记住这13起犯罪不会消灭掉,按着犯罪转移的理论,他是转移到了B和C派出所。如果B和C派出所做好了,他就转移到其它方面去。因为前提是能量守恒,能量不变。我曾经问过一百个派出所长,我说你们工作要做好了,犯罪能不能下来?这一百个派出所长用问卷笔答说能,下来多少?下来20%,再下下不下去,为什么?能量守恒,犯罪降下就要往别的地方转移。
   小结:
   英国与中国的治安谁好谁差不能单以发案率评价。发案率的机械比较不能反应真实。我个人体会,应该是都有安全保障,英国青少年犯罪多些,恐怖袭击频繁,但整体仍很安定。英国公众似乎更在意警察的微笑与服务。我在中国更有安全感。这一点许多多年生活在中国的老外都有切身体会。
   世界警务改革的大趋势是:以主观与客观两套体系评价治安,主观客观相结合,以主观为主。即更重视公众的安全感。
   发案少,次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这是公安部制定的总体衡量标准。大家看这4个指标,只有发案少,是客观指标。后面3个指标都是主观指标。这说明我们公安工作的整体评价指标正在和世界警务改革大趋势接轨。既看犯罪率,也要看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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