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生活记者日前特地电话采访了海关方面的媒体发言人Mr. John McCormack,了解到与此相关的一些信息。Mr. John McCormack说,和恐怖活动相关的经济犯罪活动与国际性的“洗黑钱”等问题日前受到加拿大政府及海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由于此类现象日趋严重化,政府部门早于今年1月就对外公布了入境资产申报相关条例。然而由于种种因素,比如海关条例并没有引起众多加国居民,尤其是回中国旅游探亲者或者抵加新移民的重视;或者是因为海关检查并不是一定检查到每位入关者而产生的侥幸心理;又或者有些华人看不明白报关表格上的具体规定和细则等等,导致日前因携超额资产或者超海关标准行李物品进关或出关而被警告、罚款甚至没收的事情屡屡发生。
上述的出入境资产包括:现金、支票、旅行支票、有价债券、有值证券等,如果所携带的资产总额超过了$10,000加币,那么就需要申报。申报的方式是在飞机乘务员发放的或者在机场取到的报关表格的“Currency and monetary instruments totalling CAN$10,000 or more”的一栏选择“Yes”,这样,入境时在海关官员查看该表格后会询问详情,比如超额多少以及款项的用途,如果是自行携带的款项,官员会根据入境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来填写或者要求携款者自己填写一份E677的表格,如果是替别人携带的款项,则填写的是E667表格。Mr. McCormack指出,政府做此规定的并不是说对带进或带出加拿大的私人财产有限额,也并不是说携带超过一万加元入境是违法的,但是为了控制和恐怖活动相关的经济犯罪与国际性的“洗黑钱”等相关犯罪活动,政府有必要了解带入或带出加国巨额资产的合理来源和用途。其实这不仅仅是针对以个人携带的方式的资产流通,这些条款同时也罗列除了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的资产流通如何申报的相关条例。对于向海关隐瞒超过万元资产的入境者,海关将处于$250到$5,000不等的罚款,也并不能保证所超额携带的款项不被没收(详细资料可浏览官方网站:www.ccra-adrc.gc.ca或致电1-800-461-9999)。
必须经过海关及有关部门特别审批才可带入境的私人物品包括军火枪械、易爆物品、车辆、动植物、肉蛋奶类食品和水果蔬菜等。有一定免税额但同样需要申报的项目除了超额资产外还包括从他国(包括美国在内)带入加拿大的烟、酒。在外停留超过48小时可携带免税烟、酒规定如下:200支烟(一条香烟),50根雪茄和200克烟丝;1.5 L葡萄酒,1.14 L烈酒和24罐普通罐或瓶装啤酒。另外,除了烟酒的价值外,所携带的行李价值(包括礼品在内)也有规定的免税限额,对于在外国停留时间的长短其数额不一:24小时-48小时$50,48小时-7天$200,7天以上$750。要指出的是每件礼品的价值不得超过$60,否则也要例外单独申报。当然私人的用品是可以携带的,但是也是在一定的规定范围内,比如一台手提电脑、一个照相机、一个Palm等,但是要注意,如果要向海关官员证明这些东西是自己使用的,务必不要把这些东西象新的商品那样原封不动的放在新的包装盒内,否则在解释的时候可能需要出具更多的证明材料。如果所携带的东西上有Made In Canada的字样那就最好,因为这样就避免了额外解释或者要征税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