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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事] ZZ中国的社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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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12: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一直劝朋友们,能少交就少交养老保险,我们这一代人全要靠自己,千万不要指望社保会照顾我们。以前对社保不是很了解,总以为是交得越多越好,因为你交得多,公司相应就交得更多。但是最近这两天仔细研究了一下社保政策,真是有点大吃一惊,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反而是交得越多越亏。
    以上海为例,社保的基数上限是前一年的平均工资的三倍,2006年为235*3=6705元,假设你的工资为8000元,那么将以6705为基数缴纳社保。

      首先是养老保险,这个金额是最大的,个人8%,即536元,单位22%,1475元。但是请注意,单位交的一分钱都不会进入你的个人账户!全部用于社会统筹。那么到了你老了养老金怎么领取呢,这个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居然找不着一个明确的官方文件说明。比较普遍的说法是,养老保险累计缴纳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金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120。这就相当于,除了个人账户不一样外,大家领的基础养老金都是一样的。那么显然现在交得越多是越亏的,因为个人账户其实都是你自己交的钱,你不交社保把它存银行也是一样的。但是公司替你交的那部分就完全替国家做贡献了,交的越多贡献越多。难怪很多公司都把基本工资开得很低,而提高奖金和补助,这样可以把省下来的那部分保险作为福利发给个人。而同时,你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不会有什么差别。

    再说医疗保险,个人2%,134元,单位12%,804元。同样,只有自己交的进入个人账户,单位交的全部被统筹。医保的报销政策是:对于门诊,先由其个人帐户资金支付,帐户资金用完后由个人自负。说白了就是一分钱不给报,而且还只能去指定的医院用指定的药!对于住院,有个起付标准,好像是两千多吧,这个标准以下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的自己掏现金,也就是这两千多还是全部你自己出。超过起付标准且低于医保最高限额的由统筹基金支付85%。这个标准同样是大家统一的,与你交得多少没关系。与养老保险一样,公司交的那部分医疗保险被国家给"劫富济贫"了,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失业保险,个人1%,单位2%,加起来200,这个真的是一点用都没有,反正你都拿不到,即使你真的失业了。

    最后是住房公积金,个人7%,单位7%,一共938,这个倒是全归你个人,不过说到底其实本来就都是自己的钱,国家没有投进任何福利。

    这样算下来,公司在8000的工资以外,还要替你交1475+804+134+469=2882元,相当于实际每个月为你付出了10882元,而你实际得到的呢?首先,扣除社保后的工资为,8000-536-134-67-469=6793元,这6793元要扣掉663元的税,到手现金是6129元。

    再算上你个人账户里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公司和个人交的公积金总额,你一个月的实际收入为6129+536+134+938=7737元。
    我们假设另外一种情况,还是这个公司,它每个月在你身上的预算是一样的,即同样为你付出10882元。但是它把基本工资开得很低,按上海市规定的社保基数下限(月平均工资的60%,即2235*0.6=1341元)给你发,剩余的钱以奖金和补助形式发给你。这样,公司需要交纳的社保为:295.+ 160.9+26.8+94=577元,你个人交纳 107.2+26.8+13.4+94=242元,扣掉四金后工资还剩1099元(还没到个税的起征点)。

    公司可以给你发的补助为10882-1341-577=8694元,这样你的补助加上扣除社保后的工资一共为:8694+1099=9793元,这 9793元扣掉所得税1263元(据我所知很多公司这种福利和补助还可以避税,姑且把这个算上吧,毕竟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剩8530元,这就是你到手的现金。算上个人账户的保险和公积金,一个月实际收入为 8530+107+27+198=8862元。与上面一种情况相比,公司为你付出的钱都是10882元,但是你到手的现金多了8530-6129= 2338元,实际收入多了8862-7737=1125元。而你享受到的基础养老金、医保统筹金这些国家福利是一样的!
      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很不公平和合理的制度,社保至少应该保证"高投入,高福利",但是实际上反而成了交得越少,却能获得更高的利益。不知道这应该是谁的悲哀。

      其实,现在的社保资金都是现收现支。个人账户全是空帐运行。

      好,说现在工作的人养现在退休的人,可以来看看中国将来30年,可以说现在是中国最好的人口红利时期,后面的孩子没有现在70/80代多,可以去留意一下现在小学中学的班级数。

      而30年后,中国老人将占到30%,总数是前无古人的3亿。

      这时候谁来养?不要指望将来年轻人来养,根本没有年轻人了。

      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30年后的1000块,不可能还是现在1000块的购买力。想必大家都清楚。30年后的1000块,我保守估计一下,如果中国还按照这个速度发展,很可能相当于现在的200块。

      一边是空帐运行,一边又要应付通胀。所以说中国的社保是不可能维持的。这一点D很清楚,所以从一开始,公务员就不加入社保,D和D员是不会吃亏的。

      将来社保的支出还要改,社会平均工资的20%是他没法承受的,必定改。

      现在不加养老保险是绝对明智的。 (See attached file: 社保养老金计算办法.doc)

社保养老金计算办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帐户/120,只有1994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且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的人,或转业军人,或机关到企事业工作的人员才有此部分。


视同缴费帐户=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8%*12*1993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1993年前的连续工龄)*(1+10%)12.5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大约为:社会平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12月,目前60岁退休的为139个月,55岁退休的为170个月。

3、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视同缴费指数=1993年所在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99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实际月缴费工资指数=本人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对比一下,不知道加拿大的养老制度是啥样的?大家会不会很亏?国内的“空帐运行”的确很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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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13: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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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5 13: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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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13: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养老保险改革不应该有特殊者zt

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1月31日《重庆晚报》)。
    据称,此次高层下决心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财政负担问题。当前由于享有国家拨款,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与机关公务员挂钩,普遍高于全国月人均养老金1080元的标准。一旦施行改革,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企业标准来发放,那么养老金待遇则会大幅下降,而国家财政负担也将大大减轻。

    这一改革的重大意义不容置喙,然而,让人不解的是,在当前养老金金字塔结构中,居于最上层的是国家公务员群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为何机关却可以不保持一致?难道公务员群体没有为控遏财政支出作贡献的职责?

    在现实语境下,由于编制性质的不同,其收入差距是相当大的。而事业单位人员正处于夹心层地位,一方面企业化的高薪无法享受(这一点各地供电部门由局改成公司后,收入翻番即是例证),另一方面财政福利正在逐步减少。尤其实行阳光工资后,各地事业性质人员收入已经远远落后于公务员收入。这一现实下,事业单位人员其实已经人心浮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依然选择从事业单位开始,激起的民意反弹可想而知。

    或许有人说,在公平公正的框架内,不应该有人员身份的区别,事业性质不应该优越于企业性质。诚如是,但公正之下不应该有特殊者,这其中公务员群体也应该进入改革的大笼子中来。我们希望的养老保险应该是“全国一盘棋”,没有身份的差异,无论你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抑或是企业员工、自由职业者,各人承担相同的自缴比例,到期享受一样的社会养老标准。不能说因为编制不同,所以就应该享受的标准不同。财政的阳光是普惠性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员被排除在外,这不符合公平原则。

    范仲淹说,“先天下之忧而忧”,作为改革者尤须要有这样的先忧情怀。我们看到,这场改革的设计者、推进者是公务员,那么就应该先拿自己试刀,从自己做起,为全国作好表率。

    “有利的自己先来,无利的别人先请”:一项改革如果对自己有利,那么就从自己开始;如果对自己有害,那么就从别人开始。我相信,养老制度改革不应该是这样,那么,改革设计者则不妨让改革先从公务员群体开始;我认为,公务员群体由于身处的特殊位置,更有为国分忧的责任意识,改革设计者不妨给他们一个机会,让他们也能“先天下之忧而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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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13: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何清涟:中国的巨额财富到底流入谁的口袋?

  




最近有两条新闻,不由得让我想到一个问题:中国的巨额财富到底流进了谁的口袋?
一条新闻是描绘底层民众之穷苦。2008年末寒冬,四川平昌县的60多个民工在失业后,为节约路费,骑着由三轮摩托车改成的“大篷车”,挈妇将雏,行程约6千余里,返回四川老家。据报载,这类故事发生多起。民工们备尝艰辛节约的路费每家大约数百元至上千元,在公款吃喝动辄几千元的中国官员眼中或许不算什么,但于民工家庭来说,却是经济萧条时期过日子的救命钱。

另一条讲的是京沪粤三地政府为筹集建设资金发行为期5至8年的中期票据(即债券)。据有关资讯,购买中期票据的最大买家仍是银行,如有政府背景的上海城投发行的中期票据,其大部分买家是银行,只有少部分是券商。这种方式其实就是回归政府操纵金融的老路,用现代金融工具为形式,打通银行和财政这两只中央政府的“钱袋”,拿民众的银行存款来代替财政投资。

第一条 消息证实民穷,第二条消息则表明最富的地方政府家底其实也有限。事实亦证明,政府也从未在养老、医疗、教育上投入足够的资金。到目前为止,政府积欠养老保险金将近1万亿,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也在1万亿元以上。富,既不藏于民,也不藏于国,那么中国GDP连续高速增长20多年积累的国力──即巨额财富到底流到哪里去了?

远的就不算了,仅以本世纪零年代的资料做概略估计。从2001年到2007年,中国GDP总量从将近10.96万亿元攀升至2007年的24.6万亿人民币,其中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总量的比重则从20%左右攀升至24%。不过,中国财政至今仍是“吃饭财政”,占GDP总量五分之一至四分之一的财富,其中58%左右用来供养吃财政饭的公务员群体约7,000万人。

这笔帐在明处,还有灰色收入这笔暗帐。灰色收入到底占GDP总量多少?这是笔永远也算不清的糊涂帐。有人提出一个了解官场实际腐败程度的计算公式,即:

被查处的腐败案件 + 腐败黑数 = 实际腐败数。

所谓腐败黑数,是指确已发生但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惩处,因而没有计算到腐败案件统计中的腐败官员数量占腐败官员总数的比例。国际上习惯用百分比来表示 腐败黑数的大小。中国的腐败黑数究竟是多少?有的学者估计80%以上,有的学者则认为达到了95%。 这就是说,查处曝光的腐败案件仅占腐败总数的5-20%。

大致可以说,财政供养加上灰色收入,中国公务员群体的中上层消耗了国民财富很大部分。但这只是消耗部分,还有通过各种途径转移成“私有财产”的部分,这部分已有一些资料备查。如果说海外中文世界里不少文章被中国政府指为“**势 力”的造谣,没有可信度,有两条资料却很有公信力,中国媒体也登载过。一条是波士顿谘询公司(The Boston Consulting Group)发布的“2006全球财富报告”显示,中国的150万个家庭(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0.4%)占有中国财富总量的70%──这还只计算了存款、 股票等公开的金融资产,未计算灰色收入──而在发达国家,一般情况下是5%的家庭占有50%至60%的财富。

上述资料只说明中国财富的集中程度,另一条资料则说明集中在什么人手中。2008年12月10日,赵晓在“盛世危言:一组组令人心惊的数字背后”这篇文章中,引用了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国社科院等部门一份联合调查报告中的资料:截至2008年3月底,中国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 5,000万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在超过1亿元以上的富豪当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他们拥有资产 20,450余亿元。而考证其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的权力下的非法所得和合法下的非法所得。

算清楚了巨额财富流入谁的口袋里,这样的“改革”还需不需要持续下去,请读者自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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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13: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zt
不久前就已经传出国家正准备对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并向企业看齐,说白了,也就是要降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以缓解已经一堪重负的所谓的财政负担; 果不其然,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气氛之时,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将试点。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调至与企业一致。目前,超过千亿元的事业单位退休费令财政不堪重负。

  目前中国的养老金制度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我相信绝大多数人并不会的疑异,毕竟目前虽然养老金制度政出一门,但实际上不同部门和行业或者说不同的职业就存在非常大甚至非常巨大的差异和矛盾,抛开农村农民这些基于户籍制度产生的体制内的二等国民我们就不说了,城镇居民中就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显而易见差别,造成事实上那些退休前辛勤工作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直接提供国家税收的企业人在老了后退休工资(现在应该说养老金了)竟然还要远远低于那些他们曾经供养的“人民公仆”,形成显而易见的在养老金制度上的不公正、不公平,更令人困惑的是那些退休前就高高在上且被供养的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过高的养老金支出已经造成了国家财政的巨大负担,与此同时由于这种本末倒置的养老金制度还造成了事实上的社会不和谐;因此,中央关于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怎么说都应该是合乎时宜和早就应该进行的事。

  照讲这一轮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按照一般人们的逻辑,就应以实现公平平等为目标一次性的进行全面改革,如果因为财政不堪重负在不可能提高企业养老金水平的现实下,尽可能的进行统一向下、也就是向企业养老金水平看齐这也无可厚非,可以理解,但令人奇怪我们看到出台的改革政策却仅仅只限于“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只是试图降低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金水平并向企业看齐,并没有涉及到这一改革方案的制定者自身所代表的公务员、机关单位群体,让这次明显有损个人切身利益的改革从根本上避开了公务员这一特殊利益集团,自然而然在政策出台后引发了广泛的质疑和不满,质疑的焦点也毫无疑问的放在了机关公务人员在养老金制度改革方案的缺席上。

  作为一个在军工企业服务了20多年的企业人,我想大多数企业人员首先会对改革持坚决的欢迎态度,至少从个人情感出发,让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向企业看齐已经多少实现了一点有限的公平,要知道作为对比,企事业单位、公务员之间在没有退休前,各种收入和福利待遇本来就差距很大,除了少数垄断国企的职工收入超过一般单位外,大多数企业职工都长期处于一种纯粹为国家做贡献的状态,前几轮的改革首先受到巨大冲击的就是企业职工,下岗分流、生活无着、无人问津,然后老弱病残内退病退、提前退休仅仅拿少得可怜的几百元退休金,年轻力壮的可以出门打工,不老不少的进一步陷入极端贫困,这些都是全国性的问题,造成了相当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隐患,加上那些并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机关事业部门想方设法的年年增加工资和福利待遇,机关公务员就不用说了,就是那些如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也并利用他们的权力出台各种政策向企业和社会人员榨取钱财,即使退休后也在收入上远远高于企业职工,形成了巨大的收入反差,除了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外,也显而易见的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所以这次国家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多少实现了一点点公平,但作为与机关公务人员的对比,这项改革明显又是很不彻底、有很多缺陷和不足的改革,必将引发新的矛盾。

  我们知道,政府机关也就是公务员、官员作为各项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制定者,在国家经济状况好的时候,年年不顾及最广大普通国民的感受,想方设法的出台政策大幅度的加薪,早就受到诟病,但基于老百姓只能无可奈何,他们照样我行我素,到现在他们看到国家因为养老金入不敷出、一堪重负了,首先不是想到要先从公务员自身进行改革,而是把降低收入这种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大刀挥向他们原来的战友——事业单位,这在一般人看来,其实首先就进一步证明了这些改革设计者们的极端自私自利和不道德行政作风,也进一步向人们透露出了一个信息,那就是过去出台的各种涉及到国民个人利益的改革政策,其实很大程度上都是与这次养老金制度改革一样是不彻底、甚至不干净的,改革总是不能从自身改起,不能够带头改革自身利益,那么可以想象,这些所谓的改革设计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本身就是改革的阻力,其所做所为也必将延缓发展进程。

  一个本来人们期望是公平公正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从出台后人们对公务员缺席的质疑就已经足见其可能的不和谐音,有网友就说,首先应该是公务员群体带头改革,与企业并轨,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先做表率。我看确实如此,国家公务人员确实有权,但在设计制定改革政策时应该多想想,这权力是谁给的,是用来干什么的、为谁服务的,千万不要将自己设计成一个置身于改革之外的特殊利益集团的模样

[ 本帖最后由 驿动的心 于 2009-2-5 13: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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