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第一阶段申请表提交的3年时间NOC分别是2241(communications technologist)和2133(radio research engineer)。现在S2补料,需要增加我申请之后到现在的工作NOC,我根据我的工作职责(类似通信类业务的售前工程师),选择了2171(information system consultant)。但是2172在classified elswhere中没有2133和2241,VO会质疑么?工作时间上到底算3年还是4年?事实上,从事无线的通信工程师转做信息系统的售前咨询,挺合理的吧
b) 我的雇佣合同上都没有说明我的岗位什么,大国企一块儿招进来的。那我直接做雇佣合同公证,但是在推荐信中说明岗位,是否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