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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相关] 关于离婚的问题,求求知道的帮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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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 22: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遭遇不幸,必须离婚。到今年6月已经分居了1年了。法官判他每个月给我600的生活费,但离婚协议他拒绝签字。。。。。现在离婚迟迟没有消息,请问知道这种情况的人,法律上这种情况要得到离婚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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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 23: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分居达到两年整,法院会判决离婚的,但是要有证人证明你们两个人是真的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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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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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3 00: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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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01: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些加拿大办理离婚的相关内容(华枫),希望大家都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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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离婚适用的是加拿大联邦统一的法律(divorce act of canada). 根据加离婚法律,只要一方在某地居住满一年,就可以向所在的省的任何一个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律师并不是必需的.如果双方无孩子,财产纠纷,对自己的英文比较自信,可以自己办理离婚.如果想自己办,一般要去书店买所在的省的divorce kit和divorce guide(具体名字可能有出入),照着添好所需要的文件,然后送到法院就可以了.注意,加拿大所有的离婚都必须通过法院来办理. 法院工作人员如果认为你送交的文件没问题,就会很快将文件递送给法官,法官根据具体情况来签署离婚判决书(注,法官一般主要是根据你送交的文件作出判决,你一般是见不到法官的,这叫desk divorce).根据具体个案不同,一般要2-3个月(或者更长)才能办完离婚.如果案情比较复杂,需要上法庭的,建议还是要请律师.如果案情简单,但对自己准备文件没有信心,又不想花冤枉钱请律师(一般收费没有低于$1,000.00的),可以寻找一个中间途径,可以联系一些legal assistant帮助你准备文件,但收费就便宜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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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加离婚法律,从双方不在一起居住开始算分居(住在同一个房子的不同房间也算分居).如果中间双方又居住到一起但不超过90天,可以连续计算分居的时间.分居不是由哪个机构开出证明的,而是双方自己证明(离婚过程中有相关的文件要说明分居的时间). 比较正式的分居文件是双方签一份分居协议,对双方分居期间的相关事宜,比如财产,孩子等做出权利义务划分. 等如果双方对所有问题都达成协议无分歧,那么这个分居协议在离婚过程中并不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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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加拿大境外结婚的,办理离婚时不需要结婚证及其公正.prove marriage in solemn form不是要去哪里办理,而是在离婚的一个文件(affidavit of applicant-只对alberta 省,其他省文件名称可能有差别)中, 在其中的第二段(marriage)中做一些具体的说明(结婚地点,时间,参加人-列举两个人名,主持婚礼的人), 重要的是要说明-举行完婚礼后,双方认可自己是丈夫和妻子了(根据情况,自己翻译成英文). 有了上述内容的陈述就是prove marriage in solemn form了,不需要把中国的结婚证翻译,公正然后附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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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该不该在加拿大办理离婚?关于这个问题,请朋友们一定慎重考虑.加拿大政府对其境外的离婚的认可是有条件的.用中国做例子.如果双方都在加拿大居住一定时间(至少超过一年),但基于某种原因,双方一起回国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双方都不回国,只是委托国内的朋友在某地法院诉讼离婚,对于上述的离婚,加拿大政府是不予承认的(加法律要求,在中国办理离婚时,至少一方已经在中国至少居住了一年以上,这样加政府才可予以认可).如果你想在加拿大长期居住,你就要想到将来在加拿大境内再结婚,或者是回中国和某人结婚然后sponsor其来加拿大这些具体问题.如果还涉及到孩子抚养和财产问题,你就还要想到离婚判决的执行问题.如果想在加拿大长期居住下去,我建议,做好还是在加拿大办理离婚的好.中国政府是绝对承认加拿大的离婚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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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申请离婚的理由一般有4个:separation excess one year, mental cruelty, physical cruelty,and adultery. 通常用的比较多理由就是separation one year-即分居一年.
如果想用分居一年作为理由提出离婚申请,并不是说一定要等到分居已经满一年之后才可以开始办理离婚,双方在分居期间就可以开始办理离婚了,因为按照法院要求的法律程序,送文件到法院是有顺序和期限的,并且法院处理文件也需要时间,理论上说,双方开始分居就可以开始办理离婚了,但是,最后你最后的文件送到法院,并且能让法官满意并签署你的离婚判决,这个时候双方的分居期限必须够一年.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一开始分居就开始办理离婚,到最后得到离婚判决要一年的时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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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01: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insofo 于 2008-9-2 07:54 发表
本人遭遇不幸,必须离婚。到今年6月已经分居了1年了。法官判他每个月给我600的生活费,但离婚协议他拒绝签字。。。。。现在离婚迟迟没有消息,请问知道这种情况的人,法律上这种情况要得到离婚需要多久?? ...


法官都判了?还有什么离婚协议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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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3 01: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回复 我只想知道对方拒绝签字还有其他什么办法没有?我是在中国住了一年后返回加拿大分居到现在的 现在又是1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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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3 01: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判了每个月给我抚养费600 其他的没判 我是被没收了枫叶卡赶回中国的 但我拿不出证据 我一个人很苦 我想离婚后回到中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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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01: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上面的信息,离婚协议似乎并不是必须的吧。你说的离婚协议上面的内容也就是关于赡养费的吧?赡养费都有判决了,那是分居期间的赡养费?不是离婚后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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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3 01: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律师告诉我必须要有我们的离婚协议啊。。。。。。。赡养费是他的收入比我高,是离婚后和分居期间应该给的,我不想要也要判的,这是他们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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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09: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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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1: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insofo 于 2008-9-3 01:19 发表
我是被没收了枫叶卡赶回中国的 但我拿不出证据 我一个人很苦 我想离婚后回到中国去



被谁没收的啊?凭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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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3 11: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是被没收了卡,可反过来说是我自己跑了,我没证据。所以我只想离婚,你们都没有很具体的回答我的问题。我要离婚,我们分居早超过2年了!我该怎么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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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1: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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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3 11: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说得很含糊啊,说我做得好秋天可以得到离婚,可还要他签字。。。。。。。我觉得很不对劲,所以来这里问问

[ 本帖最后由 winsofo 于 2008-9-3 11: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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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3: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头都是律师帮你的吗?付费了,他应该有责任清晰地告诉你详情呀。

你说的法官判决是不是一个divoice order?我看资料说,如果31天内对方没有反对,就生效了,是不是对方不同意所以又拖下去了?你还跟他能沟通吗?既然你不要求那么多,应该容易达成协议的吧?

你的情况似乎比较复杂,一切还是以专业人士-律师的建议为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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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3: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间可以看看:

离婚DIY

http://www.ag.gov.bc.ca/courts/civil/info/do_it_yourself_divorce.htm

这个是中文的:

http://www.cba.org/bc/pdf/dal/5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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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6: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楼主P说没说清楚个啥,楼上各位在干啥?

他究竟为何要离婚?不说清楚,干嘛帮你。如果你之前是假结婚,不但不帮你,还要打击你。您有意见吗?有意见的话,就说清楚你的情况。不要虎头蛇尾搞的人一头雾水。并且,对待这种分不清黑白的情况,大家干嘛就开始帮助了?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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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6: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鸟怎么看出她是假结婚了?呵呵。。。

离婚话题也是新移民在加拿大遇到的一个生活实际问题,而且因为跟国内法律制度不同,会有很多疑问。搜集一些内容,正好借这个主题给论坛填补些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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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6: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看,怎么觉得另有阴谋。还是说清楚点,再给你解答吧。

本人坚决不帮助任何有关作假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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