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路枫情-加拿大移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7920|回复: 21

[材料认证] 工作单位没给交社保啥的,要证明怎末处理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21 22: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比如我到一企业工作,刚去的时候实习一年都没有个交社保之类的;后面两年多才交的;

到另外一个企业,因为小公司,基本上就是基本工资+项目提成了,虽然不低,但是也没给交社保的——这个如何开缴税证明之类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1 22: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确认你公司给你代缴税了就找公司要完税证明

不见得移民局要你出具这些东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3 21: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点像“黑工”了,基本的“福利”被剥削了,呵呵!

也没有什么好办法的了,没有就是没有,到时候如果真的要求提交的话,就些一封解释信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3 22: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写信跟VO说清楚

中国现在没交这些的太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13: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好啊!我的好多问题都给出了建设性意见了。

实习试用期间,实际上是大学毕业到单位报道了,他们要一年的试用期,并且没有劳动合同——明显违反行为了——我大约五个多月转正,但是还是拖了老久才办社保之类的。

后面一段完全没有缴税的,不知道我现在个人去补税来不来的及啊。打算委托朋友去问问了,sigh。

既然下定决心要出去了,剩下的就是解决每个具体问题了。尽人事,安天命吧。

原帖由 lekongwen 于 2008-6-23 21:53 发表
楼主有点像“黑工”了,基本的“福利”被剥削了,呵呵!

也没有什么好办法的了,没有就是没有,到时候如果真的要求提交的话,就些一封解释信了。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13: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新形式下要求税务资料啊。

原帖由 深圳细东 于 2008-6-21 22:37 发表
你确认你公司给你代缴税了就找公司要完税证明

不见得移民局要你出具这些东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5 16: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belus 于 2008-6-25 13:28 发表
你真好啊!我的好多问题都给出了建设性意见了。

实习试用期间,实际上是大学毕业到单位报道了,他们要一年的试用期,并且没有劳动合同——明显违反行为了——我大约五个多月转正,但是还是拖了老久才办社保之类的。

后面一段 ...


这些事情在国内的确是很普遍的,但要一个在制度完善下成长的外国人去理解就是很费劲的事情了。

其实你的情况相对我来说已经是“不错”的了,最起码都曾经有购买过社保,呵呵!至于那个税金是可以自己去补的,但要罚滞纳金的,每天就20元!记得当时我去问税务员的时候,她脸上表情愕然,然后说:“第一次见到有人这么自觉来补税的,但这样一算你的罚款都挺可观的,没必要的就不用来补了”。呵呵!

楼主还是亲自去税局了解一下,我也不清楚那个税务员是否搞错了。如果真按照她那样说,基本都不用去办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5 20: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20块一天

一年就是六千多

滞纳金可能比要交的本金还多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5 21: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吗,而且是每欠缴税的1个月的罚款累计一年就要内罚7k了,这么一算那个数字简直就是荒唐的。

当时我听到后都在傻笑了,我有这么多钱去罚款就去搞投资移民好过了。真不知道,是否那个税务员跟我开玩笑,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23: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sigh
这“滞纳金”简直太恐怖了点吧!
如果实在是不行,俺还是心疼白花花的银子啊,尤其第一年工作,距今已经四年了,每个月累计就进五十个月的滞纳金了,还不知道他们是否会滚动计算之类的。

明天就去联系下去问问吧,希望大家都好运。

实在是不行,我就先到加拿大去读书吧。到了那边再继续移民,简直让人感觉太窒息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5 23: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6 09: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税单上会反映什么时候交的这种问题吗?补交的和及时交的显示情况一样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6 16: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税金单会写明这些税金具体是属于那个时间的,但是否会写上是什么时候交的,这个就不太清楚了。

我觉得各地的税局的办事方式和政策多少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所以详细的情况还是要各位tz亲自到当地的税务局去了解清楚,大家都把得到的相关信息汇报一下,并来个研究讨论,总结一下解决的办法。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6 22: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款万分之五的话,似乎并不多呀
看来还是要到地税局咨询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7 00: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是啊,不过貌似部分PHD会给些免费并奖学金的名额吧。
原帖由 亦汐 于 2008-6-25 23:53 发表
国际学生的费用好像也很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16: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eiyi 于 2008-6-26 22:21 发表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款万分之五的话,似乎并不多呀
看 ...


那么我们是属于“扣缴义务人”呢?还是单位是“扣缴义务人”呢?

如果只是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话,就不是很大问题了。关键是那些滞纳金的计算的基数是否会按照“缴税款+每天的滞纳金”这样滚动累积计算的。

看来还是要再去税务局一趟,跟他们说说有这个《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依据,尽量把这个事情办下来。

非常感谢feiyi同学的提示,Thx!! 请问你是从哪里得知这些信息的呢?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22: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在网上搜到的近期信息,还没有跟本地税务局确认实际处理方式

关于滚动累积的问题,网上看到这个说法:“从限缴日期的次日开始计征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仅对税款计征滞纳金,新产生的滞纳金不再计征滞纳金比如: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时间是1——7号的,你有一笔1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款20号才交,滞纳时间是20-7=13天,滞纳金是1000*0.05%*13=6.5元。如果20号那天你已经补交了1000元的税款,但没交6.5元的滞纳金,那到你补交滞纳金的时候还是6.5元,滞纳金不产生新的滞纳金滞纳金的缴纳方式一般和税款一样”

P.S. 网上也有税款滞纳金计算器
http://www.cnnsr.com.cn/csfw/gzjs/znjjs.shtml

[ 本帖最后由 feiyi 于 2008-6-27 22:21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22: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还有一条:滞纳金分两段计征,2001年4月30日前按照千分之二计算,从2001年5月1日起按照万分之五计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30 10: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恩,谢谢大家提醒!
我已经给原来公司讲好,主要是说服会计帮我去试一试以公司的名义去补交社保。但愿能成功,就给大家讲下具体过程。

个人所得税之类的就解释说是单位集体交的——貌似也是这么处理的——但是公司不能给出集体缴税的证明,只能让公司开一证明来说明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3 22: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eiyi 于 2008-6-27 22:04 发表
我也是在网上搜到的近期信息,还没有跟本地税务局确认实际处理方式

关于滚动累积的问题,网上看到这个说法:“从限缴日期的次日开始计征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仅对税款计征滞纳金,新产生的滞纳金不再计征滞纳金比如:当地税务机 ...


谢谢feiyi的释疑和帮助!!

不过还有一个搞不懂的,就是你给出的那个自动计算工具里面的“应交纳的税款金额”一项,我该填写是要交纳的税金是吧?例如,我月收入2300元,按照起征税点计算,第一级1600算起就是要缴纳20元的税金了。那么,“应交纳的税款金额”一项应该填2300元,还是那个税金20元呢?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lekongwen 于 2008-7-3 22:34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驿路枫情加拿大华人网

GMT+8, 2025-2-28 13:52 , Processed in 0.135624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