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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6 23: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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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想把我的工作经历合并如下: 省略掉1,4,5,6的工作经历(我目前不想让现在公司的人知道我的移民情况,1,4,5的时间太短了),将他们合并到2,3中去,不知道这样可以吗?
即使不合并, 直接省掉1,4,5也可以.
2.我在的第2家的公司能够开到工作证明,但是我自己做的第三家公司已经关门了(做了两年),不能开到工作证明,但是我有公章,不知道能自己给自己开吗?
申请做工作经历最困难的一关一般是难盖公章, 你有了公章, 那就自己盖吧.
3.工作证明和推荐信是一个概念吗? 中介给我的解释是如果有推荐信就不需要开工作证明,有工作证明就不需要推荐信了?不知道她的说法对吗?我感觉是不对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和中介的人讨论了半天,她让我找个能证明我工作经历的人写推荐信,要求有两个:a)能够联系的到,有公司电话 和分机,感觉这个问题不难。b)这个人必须还在我写的工作单位里上班,要不然找个熟人写他们的公司及联系方式(造假!呵呵)。但是我觉的难以理解 的是,就算是我找的人写他们公司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但我也不能保证过一段时间后他还在不在这家公司或这家公司还在不在。那 还不是找不到推荐信上人的联系方式?所以我觉的中介也没搞清楚这个问题!各位有什么看法?
关于工作材料方面的公证只有合同公证或者工作经历公证, 两者二选一. 工作证明本不是不需材料, 而是为了去公证处申请做工作经历公证可能要用到, 这跟大使馆没任何关系. 推荐信是独立于公证材料之外的一个材料, 不能用任何东西代替.
推荐信当然能找所在公司的直接上司签署最好, 如果不行, 找同级同事的也有. 当然, 做假的也有, 除非万不得已不提倡这样做.
4。工作定位的问题: 我工作前面几年做软件工程师,后做又在做硬件工程师,后来中介将我定位为telecommunication hardware engineer. 但是我想定位为telecommunication software engineer,原因是能证明我的人都知道我是做软件的,后来我才转行做硬件,主要是在 现在的公司。所以我想定位为软件工程师,这个就算背景调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是和中介讨论过后,她认为我目前不适合定位为telecommunication software engineer,原因主要是她查了NOC里面做软件的是 计算机和相关专业才是做软件的,而我是电子工程专业的,定位为telecommunication hardware engineer比较恰当。我觉的很奇怪 很多做通信相关软件的全是电子工程毕业的啊?
何必那么较真呢? 对于移民, 你定位为软件或硬件并没什么不同, 没有说软件比硬件更厉害啊. 还是根据你的实际经历来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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