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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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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下填好的例表,发现如果我曾经在几家不同的公司工作过,比如2001-2005在一家公司,2006至今在另一家公司,但是noc类型都是同一个,那么work experience还用写成2条么?
如果两份工作的NOC相同, 时间上也不间断, 可以合起来写.
还有,如果我再其中2家公司工作经历累计已经够4年了,我还需要把其他工作经历也写上去么,如果也写上去是不是等补料的时候一定要原来的单位开出证明?
满了四年, 如果剩下的其它经验不是时间很短的那种, 且不是属于允许移民职业范围之外的, 或者以后办工作方面材料不是很难, 那我还是建议你也写进去. 当然, 如果你写进去了, 以后补料的时候就要提供材料.
或者最后一个雇主能证明我档案中工作经历的真实性即可,我还保留着这几个工作的合同,实在开不出来原来单位的证明拿合同行吧?工作证明信什么样的格式是对的?
合同公证本来就是官方要求的工作证明材料, 另外就是推荐信, 有了这两样, 其它就都不需要了.
参考FAQ里的:
8。如何证明自己的职业?
申请人的职业的定位,是要有证据来证明的。申请人自己有举证责任。证据的提供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8.1 工作证明信。
8.2 履历。
8.3 专业资格证书。
8.4 工作样本。
8.5 雇佣合同。
您可以提供以上全部五种证据,或是仅提供工作证明信。
关于工作证明材料, 我这里再明确一下. 必需的两种材料如下:
1. 合同公证/工作经历公证. 有合同就公证合同, 即所谓合同公证. 没有合同, 那就只有开证明, 公司盖章, 然后拿去公证, 即所谓工作经历公证.
2. 推荐信.
3. 其它的都没什么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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