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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认证] 找谁做推荐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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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6: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上一个单位的工作合同是与集团公司签的,(不好意思,因为是经理),盖的集团章。但工作单位是工厂,二者相距甚远(虽然工厂也有公章)。如果找集团公司的人事经理做推荐人,电查到集团,集团公司的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我。如果找工厂的副总做推荐人,留的工厂的电话与集团公司的电话不符。我该如何是好?
再者:我写出的工作单位是集团好呢(这样与合同一致)?还是工厂好呢(这样无论移民官问到谁,都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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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7: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公证合同,做工作经历公证,找哪个开证明就盖哪个章,找哪里的推荐人,全部一致就好了.

根据您的情况,我的个人意见是:工厂出工作证明,做工作经历公证,合同就当不存在,副总---推荐人,留厂里的电话.要注意的是:这一切都不影响您的职业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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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00: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就是如果工作合同的情况比较复杂的话,就改为去办理工作经历的公正了,只要其一致性没有问题就ok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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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8: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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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00: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二楼阿当意见~

稳妥起见,可以考虑做工作经历公证,这个同您的实际工作经历吻合,虽然合同是集团公司,但还是以工作经历公证为准为妥。

上边的办妥之后,推荐信理所当然请您工厂的上司来开咯,这样的话,万无一失,就是Perfec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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