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05-11-11
- 最后登录
- 1970-1-1
- 日志
- 阅读权限
- 100
|
发表于 2007-11-16 22: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求助:关于工作经历
1,我需要合同吗?还是说单位出一个证明,证明我在那边工作?然后对这个证明进行公证?
2,如果需要合同,是说拿着合同去公证?翻译是指翻译合同还是说翻译的公证件?
以上两个问题一并回答如下:
使馆的初衷是需要申请人提供工作合同的间接公证. 就是申请人提交合同复印件给公证处, 公证处再对合同复印件进行公证, 证明合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因为大多数人的合同都是中文, 所以公证处会找人翻译成英文, 附在公证书后面. 有人会想自己翻译可以省一笔不小的翻译费, 可一般的公证处不会愿意, 即使你自己翻译他们也照收翻译费. 具体价格自己找公证处讨价还价.
如果申请人的合同太多, 比如有的公司是没年签一次合同, 这样要公证的合同太多, 对申请人很不利, 因为重复太多的公证费. 也有的申请人根本没有合同(合同丢了, 或者根本没签合同), 这样肯定做不了合同公证. 这种情况下就只有做工作经历公证来取代合同公证.
办工作经历公证的程序如下:
1. 上公证处网站或直接去公证处领取申请工作经历公证的表格(就一页很简单的表).
2. 自己填写申请表, 然后拿申请表找单位人事部签字盖章, 能盖到公司章就可以.
3. 拿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公证处做公证.
注: 合同公证不涉及到公司盖章, 所以保密性比较好. 合同公证和工作经历公证两者只要其中一个就够了. 论坛里常谈到的推荐信是另外一个必须的材料, 跟合同公证和工作经历公证不能混为一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