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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程序] 想转移财产出国吗?请看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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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0 07: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私产出境须交税收证明 并审查其有无欠税情况

    为便利申请人办理业务,防止国家税收流失,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所涉及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的有关问题。

  通知规定,税务机关在为申请人开具税收证明时,应当按其收入或财产不同类别、来源,由收入来源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开具。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已取得完税凭证的,可直接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完税凭证,不需向税务机关另外申请税收证明。对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下的,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

  通知还规定了申请人申请领取税收证明的程序和要求。一是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按财产类别和来源地,分别向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税收证明。二是申请人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应当在15日内开具税收证明;申请人提供资料不全的,可要求其补正,待补正后开具。三是申请人有未完税事项的,允许补办申报纳税后开具税收证明。四是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申请人有偷税、骗税等情形,需要立案稽查的,在稽查结案并完税后可开具税收证明。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按照申请人实际入库税额如实开具证明,并审查其有无欠税情况,严禁开具虚假证明。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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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0 11: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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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0 12: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愿意销户,这个办法应该也可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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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0 12: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真不知那些贪管到底怎么把财产弄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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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1 16: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打算采用这个办法,工作没几年,每月都扣税好多,应该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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