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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首先非常感激这个论坛在这里常常潜水,学到了很多,加深了自己对很多方面的认识.所以,有时间就常来这里翻看帖子学习
我现在遇见这样的一个难题,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要是是你,该怎么处理比较稳妥?
是这样,我在7月中旬申请了夫妻团聚移民,先生是个西人.我们结婚后他返回到了加,然后我们开始准备资料并为我申请移民.再过9天他就又回到中国看望我,假期很短就15天.
之前,他来中国已经前后2次了,他对中国比较有好感,尤其是常常赞许中国对孩子在学校里的教育,说有必要对孩子施加些压力,在学习上多投入时间.
在我们常常讨论为了孩子的教育上,我们达成了一致意见,希望孩子的小学教育在中国提前接受中国文化,再大了后回到加.在他的提倡下,于是我们开始计划在中国一次付款购买房为了给未来生活做好两头都能自由生活和有家的感觉.
可是困惑又出来了.....
1.我正在办理移民,我们要是真的以我的中国国籍身份买了房子后(我是主房主,他是附房主,说只有这样可以不交更多的税,因为先生是西人),以后是不是我到了加,如果时间到了我想改变国籍的时候,那么这个在中国的房子就必须还要补交税或者我必须被要求出售掉呢?
2.目前中国的银行好像汇款给每个国民取汇款的额度每年最高只有5万美元,如果他一次打入我的账户超过5万美元,还不可以被自由提取,好像还要等待提交证明资料以及报批手续,用什么途径汇款过来又不用交一堆的证明资料呢?北京不允许外国国籍的人购买商品房 ..所有有了这么多的限治了.
3.哪个银行能有可以接受汇款(加元)并能开联名账户的银行呢?
在这里提前先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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