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中国游客滞印度拒回国
(2007-05-08)
【大公报讯】中国大陆20名游客参加了中青旅组织的印度、尼泊尔两国九天游,但旅行社中途改变行程,原定四天的尼泊尔游缩水成一天。由於对旅行社的赔偿标准不满,20名游客滞留在新德里,拒绝回国。
据《人民日报》7日消息:该旅行团团友金小姐表示,按照行程计划4月30日晚从北京前往印度新德里,然後在5月4日早上前往尼泊尔,最後在8日早上从尼泊尔返京。但在3日晚上,领队通知称,原定航班因飞机故障被取消,可搭乘4日晚的航班。当晚,领队又通知说该航班被取消。游客只能在6日从新德里经加尔各答转飞尼泊尔,於6日下午抵达尼泊尔。
旅社赔偿千元不获接受
游客否决了该方案,因为这样,原定四天的尼泊尔游就缩水成一天。游客要求中青旅赔偿,但中青旅出境公司只同意赔偿1000元。对此,游客要求按黄金周期间尼泊尔游的价格进行赔偿。
6日,游客们拒绝登机。由於旅行社退了房,游客在酒店大厅等了一整天。金小姐说:「这里又热又脏,我们根本不想逗留,可实在无法接受旅行社的方案。」
对此,中青旅出境公司称已根据游客意见,为他们联系8日从新德里直接回国的飞机。对於游客这几天在当地的吃住费用,该公司称由於游客不接受旅行社安排属於违约,应由他们自行承担,但是公司将为他们安排并垫付费用。赔偿方案在游客回国後再商议。
在僵持一天後,游客向当地的中国使馆求助。6日晚,在使馆的协调下,游客找到了住处。他们称如果旅行社不能承诺给他们可接受的赔偿,就拒绝回国。
律师:旅行社应承担费用
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认为,飞机因机械故障延误不属於不可抗力,航空公司将根据国际公约赔偿旅行社。 中青旅违约在先,尼泊尔之行严重缩水,应根据合同赔偿游客。游客终止合同拒绝去尼泊尔是合理合法的,其间在印度的费用应由旅行社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