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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工资、工作时间、假期、解雇
加拿大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如下:
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最低工资在BC省是:$8/每小时
2.从事招待工作的人员的收入不得低于8.95/每小时
3.在读学生工作收入不得低于(并且年龄低于18岁):$6.40/每小时
4.家庭企业雇用的员工收入不得低于(不包括家务佣工):$7.54/每小时
关于工资扣除的法律规定:
按照劳工法雇主发给雇员薪金前,必须在薪金内扣除下列款项:
1.收入所得税,视收入不同而定。
2.失业保险金,简称E.I.,占工资的2.4%
3.加拿大退休金计划供款,简称C.P.P,约占工资的3.5% ,加拿大法律规定在每一次发放工资时,雇主必须提供书面单据说明雇员工资如何计算。
劳工法中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正常情况下,一天的工作时间是八个小时,一周工作5天。
按照政府的规定,一星期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超过的时间要按照加班计算工资,加班工资是普通工资的1.5倍。(注意:加拿大无论你工作的时间是晚上还是周末,只要你每周的工作时间没有超过40小时,就不能算加班)如果工作需要一定要求加班的话,雇主也不能要求雇员一周工作超过60个小时。
如果雇主要雇员一天工作8个小时以上或一周工作48个小时以上,他必须先向政府的雇佣标准局(Director of Employment Standards)申请,同时必须经过雇员和雇员所在工会的同意。雇员连续工作5个小时以上时,必须最少给雇员半小时的进膳时间。
至于具体的上班时间,政府没有明文规定,根据不同的公司业务需要自定。一般公司上班时间是从上午9:30到下午6点,中间有半个小时的吃饭时间。但是如果你在超市或一些特别的行业里上班,那工作时间可能就不会很有规律了。
关于有薪假期的法律规定:
雇员除了每年8天的公共假期以外,在工作满12个月后,可以得到至少2个星期的有薪年假。不论年假是一次休完还是分两次休完,除非得到雇主的许可,否则在有资格放年假之后的十个月内必须休假。
但是,无论全职或兼职雇员,都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享受有薪的公共假期和年假:
1.被雇佣了最少三个月。
2.在假期前的四个工作周内,最少工作了12天。
3.在假期的前后都有正常上班。
另外,如果你没有享受到年假的话(经雇主同意)。那么雇主必须在年底多支付给你今年年薪的4%,作为对你有薪假期的补偿。
注意:如果你未工作满一年,即使是连三个月的试用期都没有过,就辞职或被解雇,雇主也必须多支付给你所有应付薪水(包括已付和未付)的4%,作为对你年假的补偿。
关于解雇员工的法律规定:
解雇分为两种,一种叫做lay off,是由于公司业务不景气,不能雇佣这么多的员工引起的;另外一种是fire,是因为公司对你的表现不满意引起的。
如果是lay off的话,只要你再满足其他的一些条件,就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但是如果是fire的话,领取失业保险金就会有麻烦。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是fire的话,公司不需要告诉你原因,直接叫你回家,但是如果你觉得公司对你不公平,你可以起诉。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如果要解雇你的话,必须提前书面通知你,提前的时间如下:
1.你工作了三个月或以上:提前一个星期;
2.你工作了一年以上:提前两个期;
3.你工作了三年以上:提前的星期数和年数相同;
4.最多提前八个星期。
但是如果公司愿意付给你解雇金的话,可以让你立刻回家。解雇金的数目和应提前通知你的星期数的工资相同。例如,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公司必须提前5个星期通知你,那么他就必须多付给你5个星期的工资。
读者们的补充:
1)每次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若不到2小时,应付2小时的工资。
2)必须是在holiday之前30天内工作满15天,才有holiday pay.
3)雇主可以只付你未扣过税的薪金,但是你会收到这笔收入的T4,拿去报税吧.这种做法很普遍,应该算是自雇的一种.
4)雇主付你现金(指每年又不给你T4)对他有什么好处?那是从他自己完税后净的收入给你,亏大了.但他给了你T4,那么,他在报税的时候就当费用抵减了.
5)工作满60个月后是3周的年假,或拿49到60月毛收入的6%!但如果没干满5年就不干了,还是4%;如果第五年按4%发了或存了,满五年后要补发2%的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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