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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一 总则
二 论坛用户
三 管理员及版主
四 论坛积分规则
五 道德规范
六 言论禁止
七 广告与商业行为
八 处罚规则
九 论坛头衔说明
十 版权声明
十一 附则
序言
尊敬的用户,在注册用户名和发表文章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如果您登陆ZOL论坛,即意味着您自愿遵守《ZOL论坛用户协议》及以下条款,并完全服从ZOL论坛的统一管理.
一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命名为"ZOL专业论坛".
第2条 本论坛所有权、经营权均属中关村在线.
第3条 本论坛的重大通告、决策,均以网站内容版块,论坛首页的正式公告为准.
二论坛用户
第4条 凡是ZOL网注册用户都为本论坛注册用户(以下统称“论坛用户”),拥有论坛用户基本权限.在论坛中不可匿名发表文章,注册成功后才能获得发表文章的权利.
连续四个月未登陆论坛的,论坛资料会被清空,ID保留。
第5条 本论坛保护用户的个人资料,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基本资料的请求,司法、检察机关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6条 本论坛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上的所有规定,不得在本论坛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否则管理员有权力对其ID进行封杀等操作:
1 违反国家法律和其他国家法规的任何内容,一旦发现、立即删除.
2 政治敏感话题及造遥,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一旦发现、立即删除.
3 一切带有任何淫秽、暴力、恐怖、教唆、赌博广告、迷信的视频,音频,图片,链接,言论.一旦发现、立即删除.
4 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一旦发现、立即删除.
5 凡有争论,有异议,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对国家政府不利的贴子及其链接都应该删除..
6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7 帖子所附带的图片内容中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任何人身攻击,谩骂和诋毁的言辞出现于帖内,一旦发现,立即删除相关贴.
8 严禁在论坛发生个人争吵,一旦发现,立即删除
9 短时间内大量张贴,以任何形式多次重复回贴及同一内容重复发新贴.一旦发现,立即删除.
10 同一话题,不得在相同或不同的版块重复贴出.即使你认为确实有此必要.你的帖子迟迟未见人回复,也请不要重复发出.
10 恶性灌水.
恶性灌水的定义:
a.连续发送大量相同内容或相似内容的帖子
b.发送大量没有意义文字图形
c.大量拷贝别人的内容的灌水(解决技术问题的拷贝不在此列)
d.在技术问题中大量回复灌水的内容
e.被管理员或者斑竹认为使用其他外挂程序恶意灌水的
f. 可以发到同一篇帖子里的内容分成多个贴发的
11 技术版内发误导性文章的,比如很小的问题就说格式化硬盘之类的
12 涉及他人隐私,人身攻击,威胁恐吓
13 未经同意,严禁发布各类商业网站宣传广告,凡有关产品信息、招聘等都视之为广告(电影、游戏等收费下载站也算在内).
14 坚决不谈国家已经定性的话题:比如法*功等.
15 就删贴之事无理取闹,误导或辱骂网友,班竹
16 其他足以影响到本站声誉者
17 其他管理员认为不合适的内容
版主拥有在版面删除任意贴子之部分或全部的权力.
第7条 用户注册
用户名和密码不要相同,而且密码最好是6位以上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用户ID最好不要为中文,影响上传照片,应该使用英文和符号组合.
第8条 ZOL论坛用户呢称的规定:
(一) 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真实姓名、字号注册.
(二) 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三) 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四) 请勿注册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名字.
(五) 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图形符号组成的名字.
(六) 请勿注册与论坛管理层人员相似的名字
(七) 其他由管理层人员认为应该删除的名字
凡违反以上条目的用户名会被即刻删除
第9条 ZOL论坛关于网址链接的规定:
任何形式的链接,包括:网站(网页)地址、图片链接、签名中的链接,都视同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其违反、触犯相关法规的可能性并不低于文字信息,当事人同样要承担责任.
个性化签名视同于用户注册名的一部分,必须积极健康.
第10条 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11条 本论坛拥有对违反以上规则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力,直至禁止其在论坛内发布信息.
三 管理员及版主
第12条 版主申请
版主是从网友中产生,经过身份及资料验证,管理具体(楼盘)论坛的优秀论坛成员.
1 软硬件版块版主
申请者的经验值必须超过10000分,
申请者最好成为本月论坛的软件或者硬件专家的前30名,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后,从您的"个人信息"菜单中,可以看到申请版主,点击申请版主,并填写自己的信息,对应的大区版主会尽快与您联系,
然后,总版主考察申请者回贴的质量和积极程度以及所申请职位,
最后才能确定你是否可以当斑竹,以及可以当哪个板块的斑竹~
2 娱乐&休闲类版块版主
申请者的经验值必须超过10000分,
申请者最好成为本月论坛的灌水专家的前30名,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后,从您的"个人信息"菜单中,可以看到申请版主,点击申请版主,并填写自己的信息,
对应的大区版主会尽快与您联系,
然后,总版主考察申请者回贴的质量和积极程度以及所申请职位,
最后才能确定你是否可以当斑竹,以及可以当哪个板块的斑竹~
PS:如水平能力较强有可能特殊对待
第13条 版主职责
1 版主必须认真负责,尽量保持充裕的上网时间,来维护所属栏目.
2 版主应该保持平和、冷静的心态,不能发布危害本论坛的言论,不能在本论坛使用攻击性语言与其他会员争执.
3 尽最大努力解决网友提出的各类问题,做到有问必答.如果不会解答也应该指点对方如何找到解决办法.
4 版主应该热情跟贴,并经常组织专题的讨论,要注意自己的言论的科学性和有事实依据,不发表未经证实和无根据的猜测,以保持在论坛中版主的权威地位.
5 同一版的各版主应当密切配合,尽量保持在任何时间都有版主在线,帮助各会员处理各种问题.
6 对于有一定见解或者表述精彩、或者引起大家共鸣和热烈讨论的帖子,要尽快给列为“精品”或者置顶讨论.
7 版主应当努力宣传论坛和本版,可以在其他的一些论坛或者网站上发布一些精品的文章和广告并加上指向本版的地址链接.
8 版主遇到严重违规(色情、反动、违法)的帖子,可以立即删除.
9 对于垃圾贴和攻击性的帖子,请马上删除,并通过短信通知警告该网友.
10 删除乱送分和分类不对的提问贴子.
11 删除了帖子能够说明原因的,应用短信通知发贴的网友,解释原因.
12 对于热情发文章并有一定水平的网友要多多鼓励,并可推荐成为版主之人选.
13 版主应当有其所负责的版面和论坛的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及设想,并征求大家的意见.
14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版主,管理员或大版主将暂停该版主的权限,转为普通会员,并通过短信或其他途径通知该版主.
15 版主不能把自己的版主ID转借给他人,如果版主的确有特殊原因(一个星期以上)无法来管理,请通过短信直接和管理员或大版主告假.
第14条 版主必看
1 版主是义务为大家服务的,但滥用版主职权做不利于ZOL发展的事情的,经查实后取消版主资格.
2 任何版主不得未经zol同意,打着ZOL名义,为自己牟私利或做不利于ZOL发展的事情.
3 经常不能积极帮助会员并被会员投拆的版主,经查实取消其版主资格.
4 所负责的版块里有求助的贴子在2天内要有回复,即使本人不能回复,也需跟贴说明情况,协助会员解决问题.
5 版主超过一周不参与本版的话题讨论的,或者事先没打过任何招呼连续2周不在本版块出现的,将会被取消版主职务,特殊情况另议.
6 版主遇到近期长时间本职工作繁忙,无暇顾及论坛的,可以随时申请暂停版主职责,以方便论坛的发展.待有时间时,再恢复版主或另安排维护工作.
7 版主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并且严禁版主把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告诉别人,严禁让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版主权力。有以上类似问题的,将被取消版主资格.
8 论坛管理员及版主有权保留和删除其管辖范围内的任意内容.
9 版主自觉自愿参与论坛管理,任期不限,但是不得恶意删贴或随意修改别人文章.凡多次管理失误,或长时间不履行职责的版主,论坛有权随时调整撤换.
第15条 除管理员(总版主)之外的一切版主及网友言论,均与本论坛无关.论坛管理员对管理员认为其活动已经影响了论坛管理秩序的ID有权力进行封杀。
四 论坛积分规则
第16条 问题分类:软件问题(黄色)、硬件问题(红色)、娱乐问题(蓝色)
第17条 经验值:登陆10分/次,发主贴得5分,贴子被回复得1分,回复得1分
第18条 可用分:与经验分来源相同,每次提问从"可用分"中减掉 "提问分"
第18条 提问分:每次提问设置的提问分不能超过可用分的1%而且不能超过200分
第18条 答题流程:
1 网友提问时,对每个问题预先设置"提问分"
2 当多个专家回答后
3 该网友可以对正确的答案,根据他们回答的好坏给于不同的分值
4 "提问分"必须一次给完
5 这样,说明这个问题已经回答完毕,该问题就可以作为成功案例
第19条 专家分:专家分是提问者对回答者的打分
回答软件问题得到软件专家分
回答硬件问题得到硬件专家分
回答娱乐问题可以得到娱乐分
相互炒分获得的专家分,一经证实后,处以扣除500-2000个专家分
第20条 怎样结贴给分
很多地方都可以结贴给分.当你登录后.
1.点击你的贴子后,在右上角,有提示
2.点击你的"信息.个人"->"我欠分的文章"有结贴提示
五 道德规范
第21条 本论坛用户应尊重社会公德,尊重他人及其文章,友爱互助,不搞欺骗.
第22条 ZOL论坛提倡正直、诚信、互助,要勇于抵制不良行为,共同维护论坛良好秩序.
第23条 本论坛用户应时时注意网络礼仪,使用文明用语,友好辩论,不可出言不逊.
第34条 严厉禁止猥亵性的文章,禁止对任何人进行污辱、谩骂及人身攻击.
第25条 本论坛用户请尽量不要发表无内容的空帖,不发表与本版无关的文章.不要为了一时好玩去做破坏网络安全,恶意灌水或大量重复发表(炸帖)的事,对于干扰和破坏
论坛正常工作的行为,ZOL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 言论禁止
第26条凡违反本规定第6条及以下各款规定的言论,均在本论坛禁止之列:
(一)攻击和影射政府、执政党,或披露“内幕”的境外媒体(网站)文章(图片).
(二)对政府、公务员批评超出正常范畴或夸大捏造,或攻击国家政体、政党及主要领导人的言论.
(三)涉及他人隐私、恐吓、骚扰、对性活动及心理体验露骨描述的文字、图片.
(四)将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转贴超过3个项目论坛,在同一版发表同一文章超过2篇.
(五)文章或签名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
(六)任何攻击ZOL论坛和中关村在线网站的文章,图片等等内容
(七)未经本论坛同意,在非广告发布区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或其他受到控制
的广告与商业行为.
(八)故意或变相宣传ZOL的竞争对手,或者以类似行为扰乱论坛秩序的.
(九)模仿论坛管理人员呢称,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十)发布攻击论坛管理人员或者斑竹以及其他被论坛管理层认定为不适宜的言论。
(十一)注:论坛管理员认为有必要的话,可以拥有对一切ID进行任何操作的权力.
七 广告与商业行为
第27条 ZOL做为一家商业机构,为保护网站自身及客户的权益,在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未经许可的房地产行业商业活动、广告及变相广告行为进行控制和处罚:
(一)商业站点工作人员以组织网友活动名义进行的变相商业活动.
(二)发表有商业宣传及商业活动内容的主帖,或逃避管理在回帖中进行广告宣传的.
(三)签名中设置有商业广告链接及文字图片的.
ZOL论坛还对以下发布垃圾广告、扰民广告的行为进行控制和处罚:
(四)发布与版面无关或无实际内容的广告,或重复同样内容的广告,干扰网友阅读和
版面秩序的.
(五)连续发布广告、恶意占有版面行为的.
(六)利用论坛短消息功能发布广告的.
对以上行为,ZOL论坛通过计算机及管理人员实施双重控制,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删除,对故意违反或屡次违规者,论坛依次给予警告、限制发言、注销id的处罚.
第28条 未经本论坛许可,任何公司或个人不得在论坛发布广告性文章.需要在论坛进行广告宣传及举办商业活动的,可与中关村在线直接联系.
八 处罚规则
第29条 对于违反删帖标准(第6、26条规定)的行为,版主有权删除当前文章.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论坛有权关闭其发言权限、暂停直至注销用户名.
第30条 在论坛中发布攻击论坛,论坛管理人员,斑竹,以及影响论坛维护工作的言论,以及其他管理员认为对论坛管理层不利的消息的,将给予警告,严重的可封其ID.
第31条 在论坛中利用多个ID表演“双簧”,影响网友的正常活动,以及论坛的管理的,以及其他管理员认为扰乱论坛正常秩序,影响论坛管理的行为,将被封ID.
第32条 在论坛中有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发表猥亵、色情、反动、和个人攻击性的文章,工作人员有权限制该用户的发言权,情节特别严重者,论坛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取消该帐号直至移交国家执法机关的处理.
第33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论坛技术漏洞进行任何商业及违法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社区有权关闭权限或删除帐号.ZOL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九 论坛头衔说明
第34条 ZOL论坛头衔说明 (本头衔全部取于我国清代官衔名称!!)
等级 品 文官名称(女) 武官名称(男) 经验值
26 正一 光禄大夫 建威将军 < 700000
25 从一 荣禄大夫 振威将军 < 450000
24 正二 资政大夫 武显将军 < 300000
23 从二 通奉大夫 武功将军 < 200000
22 正三 通议大夫 武义都尉 < 152000
21 从三 中议大夫 武翼都尉 < 136000
20 正四 中宪大夫 昭武都尉 < 120000
19 从四 朝议大夫 宣武都尉 < 104000
18 正五 奉政大夫 武德骑尉 < 88000
17 从五 奉直大夫 武德佐骑尉 < 82000
16 正六 承德郎 武略骑尉 < 72000
15 从六 儒林郎 武略佐骑尉 < 64000
14 正七 文林郎 武信骑尉 < 56000
13 从七 征仕郎 武信佐骑尉 < 48000
12 正八 修职郎 奋武校尉 < 40000
11 从八 修职佐郎 奋武佐校尉 < 32000
10 正九 登仕郎 修武校尉 < 24000
9 从九 登仕佐郎 修武佐校尉 < 20000
8 状元 < 12000
7 榜眼 < 8000
6 探花 < 6000
5 亚元 < 4000
4 进士 < 2000
3 举人 < 500
2 秀才 < 200
1 考生 < 50
十 版权声明
第35条 中关村在线论坛各栏目的版主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版块中的任意内容
第36条 任何试图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一)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
(二)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及文章出处.
(三)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37条 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发表者本人承担一切因本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作者文责自负.转贴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十一 附则
第38条 本规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39条 在本条例规定范围内,中关村在线和ZOL论坛拥有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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