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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笨笨,关于51%,有话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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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1: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笨笨,跟你谈谈51%的事情。

你前些天自己提出了一个关于贡献的共识:笨笨30%,苹果10%,dawn和FCH各15%,其他前委员会的成员各占大概5%。我的理解是这个比例跟决策权是一致的,为了提高你的决策权,我后来建议一些不常来委员的投票权由你来暂代(除非他们也可以来投票),也就是除了liming,麽麽,兔子的15%之外,你暂时总共拥有45%的决策权。我以为我们俩早前就决策权的争议也就告一段落。没有想到这才几天,今天的笨笨又打倒昨天的笨笨,你现在又一定要求51%的决策权。

我们都是知道,51%的决策权意味着你可以擅自决定任何事情;51%决策权意味着其他伙伴的提议将不再积极,也不再重要,合作的意愿和气氛也将大打折扣;最关键的是:51%决策权也完全违背了大家以往的共识,毫无理据。

事实上,你已经以完全决策者的身份,将所谓的家园mission statement公布出去,先不说它的内容,你的这个举动根本没有与任何伙伴们公开讨论,这个举动是对大家的不尊重,说句实在的,这个举动的错误比上次suiping私自号召论坛会员募捐更严重,因为当时毕竟没有明确的决策机制,而现在我们是有决策机制的:也就是需要过半的委员会成员投票通过,虽然你可以辩解说委员会已经名存实亡,可是,大家的共识还是需要讨论协商决定坛子的重大事情,而且以一个时间做为截止日期前支持者超过半数即为通过为准则。可是,你的这个决策甚至没有拿出来跟任何人商量过。你提出的51%决策权从来没有被大多数伙伴们认可过,请问你的理据在哪里?

笨笨,虽然说坛子是你创建的,可是,如果说在最初的家园起步阶段,你告诉我,告诉suiping说你不需要跟我们商量,对所有的事情有决策权,我想我们都不会来支持你的,你的immiblog根本没有度过婴儿时期的养分。Suiping和我在当时的澳际已经是那里的至尊宝,而移友中知道笨笨你的恐怕不多。记得当初我的msn上已经有至少70多个澳际移民的朋友,我逐个让他们过来登记,suiping也努力地从各种途径召集更多的朋友加入,还有dawn也为了通知失散的xdjm而白天黑夜的发邮件,还有liming,等等,等等。。。除了大家在人气提升上的努力,还有苹果在技术上的支持,我想这些笨笨也很清楚。大家在最初为什么支持你?因为家园的口号是:家园是大家的,大家也确实觉得它是属于大家的,它最初虽然由你创建,可是它不是任何一个人的。直到目前为止,家园的精华依旧是它的论坛部分,而论坛的精华正正是大家的共同努力才有今天。

如果你否认这段家园最初起步的事实,那么再看看委员会成立的这段历史吧。当时大家对论坛的前途都不看好,包括你,但是大家都想让它继续维持下去,同时大家觉得既然说家园是大家的,就不应该让你一个人独立支撑它的经济开支,所以才有了那次汇款以及后来委员会的成立。当时,为了防止“自由主义”再次发生,大家决定以后论坛的重大决策由投票决定,其实,包括那次捐款,也是通过投票才决定由内部解决的。后来由于部分委员的登陆,他们不能正常履行委员的职责,所以我们约定:一个决策,应该放在委员会专区,规定一个投票期限,如果没有反对或者支持的超过反对的,则表示那个决策获得通过。在此之后,没有得到共识的决策机制产生,直到liming上次提出你希望占51%的决策权。我当时感到愕然,才有了我们后来的争论。在我的印象中,你获得51%决策权这点并没有获得任何正式的认可。反而大家的意见是比较偏向于不应该由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权利”的。你在一个帖子里又清清楚楚地提出了我在这个帖子最初引述的那些分配比例。可是,怎么又突然做出如此大的改变了呢?难怪大家都表示不解。

笨笨,到目前为止,我仍然是抱着积极合作的态度与你商谈,虽然过往也许部分帖子的内容在口气上会有些激烈,但是,我相信,你可以感觉到我从坛子创立以来在内部以及在外部给你的支持,有时候是偏袒。我之所以在登陆之后还花这么多的时间在这里,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了这里的气氛,我想这个也是大多数委员以及会员的看法。如果你一意孤行,在毫无理据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大家以往的共识,我不仅会对我们的合作表示忧虑,也会对你的处事手法表示遗憾。正如你也提到的,你在这里交到一帮值得信赖的朋友,是你最初办坛子最大的意愿与动力。我相信,所有了解坛子发展历程的人,都会知道我上面的内容完全是事实,我也相信笨笨你会慎重地,理性地看待我的这些话的。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坛子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可是,它同时还存在着很多的隐忧,要将它进一步发扬光大,需要很多人的共同努力,而你要长期得到这些人的合作,必须能以理服人。

如果说了这么多,仍然不能改变你对51%的看法,那么,你至少要对这个转变有一个合理的交代,比如,通过所有委员的投票来决定。

这个决定关系到未来论坛的命运,恳请大家配合这样的投票。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笨笨可以在投票之前就自己决定收回你的关于51%决策权的建议。

只有妥善解决了这个决策权的问题,谈其它的事情才有意义。不然,这个问题将是一个随时可能发作的病毒,让坛子无法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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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2: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决策权的争论,上一个帖子已经有比较充分的辩论了,俺的立场一直没有变化,也不会再大规模的讨论要求决策权的原因了。

俺上次谈到的是过去一年”贡献“的比例,不是指“决策权”。每个人的权益将以"论坛评估的价值"  *  "贡献的比例" 来反映。

论坛的发展理念俺确实和委员会的很多人不同,甚至和所有的其它加拿大华人门户网站都不同, 在论坛里打补丁一样的贴小广告,从来都不是笨笨追求的盈利模式; 俺知道FCH,dawn,还有委员会的其它人,都很难过,但俺不放弃对论坛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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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12: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笨笨,有一个具体的小问题:

co-founder,advisor的职位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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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12: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小熊笨笨
关于决策权的争论,上一个帖子已经有比较充分的辩论了,俺的立场一直没有变化,也不会再大规模的讨论要求决策权的原因了。

俺上次谈到的是过去一年”贡献“的比例,不是指“决策权”。每个人的权益将以"论坛评估的价值"  *  "贡献的比例" 来反映。

论坛的发展理念俺确实和委员会的很多人不同,甚至和所有的其它加拿大华人门户网站都不同, 在论坛里打补丁一样的贴小广告,从来都不是笨笨追求的盈利模式; 俺知道FCH,dawn,还有委员会的其它人,都很难过,但俺不放弃对论坛的控制权。


笨笨,你不讨论,也就是拿不出什么道理?要硬来?这是你做人的道理吗?

你在这里说看不起小广告,为什么不早说,大家在那里讨论,你也参与了意见呀,怎么你这里这么说话呢?

笨笨,纵使你有天大的抱负,天时地利还要人和!不管你做什么样的大事,做人为先!

理念不同,可以讨论,但是以它为借口,就将决策权据为己有,你觉得心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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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2: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当前的风格全部来自与sitepoint.com. 它们将论坛的管理结构分成:
mentor,advisor,teamleader和administrator.

其中mentor是社区的眼睛和耳朵,但没有版主的权力;
advisor是版主;
teamleader是一组相关版主的leader(某个大类);
administrator有两个:一个是community director,是社区的领袖;一个是forums webmaster,负责技术方面的内容,他们两个是社区的final say.

co-founder是笨笨自己定制的title(发贴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定制),意思是共同创建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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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12: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任何商业计划的前提都是论坛的人气做为前提的。

而在人气的聚集方面,主要是靠大家的。

你有本事,自己开一个新网站去实现你的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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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12: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小熊笨笨
论坛当前的风格全部来自与sitepoint.com. 它们将论坛的管理结构分成:
mentor,advisor,teamleader和administrator.

其中mentor是社区的眼睛和耳朵,但没有版主的权力;
advisor是版主;
teamleader是一组相关版主的leader(某个大类);
administrator有两个:一个是community director,是社区的领袖;一个是forums webmaster,负责技术方面的内容,他们两个是社区的final say.

co-founder是笨笨自己定制的title(发贴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定制),意思是共同创建人的意思。


为什么有的班竹有?有的没有?标准是什么?

co-founder就是说还有别的founder了,他们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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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2: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FCH
笨笨,你不讨论,也就是拿不出什么道理?要硬来?这是你做人的道理吗?
  
俺想上次的讨论已经很充分了,耗时上周,有上百个帖子呢。硬来?不会,没有人会因此剥夺说话的权力。做人的道理?俺确实在寻求一个相对公平的方案,绝对的公平是没有的,与论坛其它的杰出贡献者相比,委员会的人否完全公平呢?FCH是否也在寻求社区和委员会里更大的影响力呢?
Post by FCH

你在这里说看不起小广告,为什么不早说,大家在那里讨论,你也参与了意见呀,怎么你这里这么说话呢?
  
你可以抽出一点时间,看看笨笨在委员区,论坛建议和其它地方的发言。关于这方面,笨笨很早就有讨论和发言。关于机票相关的广告,俺参与讨论应该是分内的事情吧?
Post by FCH

笨笨,纵使你有天大的包袱,天时地利还要人和!不管你做什么样的大事,做人为先!
理念不同,可以讨论,但是以它为借口,就将决策权据为己有,你觉得心安吗?
论坛的决策权一直在笨笨的手里,俺不会因为这个而心不安;如果俺因为这个牟利了,而且没有做到比较公平的分配,俺会心不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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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2: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FCH
为什么有的班竹有?有的没有?标准是什么?

co-founder就是说还有别的founder了,他们是谁?

俺想中间可能有些误会,版主应该是全有的。笨笨才注意到FCH和dawn没有,这可能是因为他们俩属于的用户组是超级版主的原因, 如前面所说,论坛的组织结构分了好几层,当前只是版主挂了这个头标。

co-founder,俺说了哪个title是自己可以定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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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3: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FCH
你有任何商业计划的前提都是论坛的人气做为前提的。

而在人气的聚集方面,主要是靠大家的。

你有本事,自己开一个新网站去实现你的抱负?

这句话一点错都没有,如果没有论坛的人气,就没有任何商业计划。不会有进一步的投入,不会有俺计划中的搜索引擎和分类广告。 俺也不可能再开一个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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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13: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小熊笨笨
俺想上次的讨论已经很充分了,耗时上周,有上百个帖子呢。硬来?不会,没有人会因此剥夺说话的权力。做人的道理?俺确实在寻求一个相对公平的方案,绝对的公平是没有的,与论坛其它的杰出贡献者相比,委员会的人否完全公平呢?FCH是否也在寻求社区和委员会里更大的影响力呢?


你可以抽出一点时间,看看笨笨在委员区,论坛建议和其它地方的发言。关于这方面,笨笨很早就有讨论和发言。关于机票相关的广告,俺参与讨论应该是分内的事情吧?


论坛的决策权一直在笨笨的手里,俺不会因为这个而心不安;如果俺因为这个牟利了,而且没有做到比较公平的分配,俺会心不安的。


耗时上周,上百个帖子,没有看到你得到了任何有力的支持,也没有看到你提出什么有说服力的理据,这正是我再次提出疑问的理由;

关于广告,我说的是你的口气!大家花那么多时间讨论,dawn花那么多气力实地跟对方联络,你的口气中带着傲慢!

决策权一直在你手里?如果说坛子的实际拥有者是你,那倒是事实,可是,记得你也愿意大家成立公司来控制域名了吗?只是当时大家觉得成立公司太复杂,才没有实施。不要告诉我你忘记了。如果你不是失忆,我提到的委员会决策坛子重大决定,你一点不敢想起吗?什么时候才提出的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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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5: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笨笨的的傲慢是没有的。俺已经很长时间(快半年了吧?)没在MSN上和委员会成员沟通了,大家要不先相互单独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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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9 00: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沟通确实存在非常大的问题了。。。

笨笨,不好意思,昨天msn突然断了,不过主要的内容都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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