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与其先生刚结婚半年, 可能当时双方,可能是因为 年龄大了快30了/为了去加拿大结婚能加分/俩人曾是分分合合3年了的恋人, 还有点感情在/男方可能还有点考虑女方经济好过他,他自己一个人去加拿大经济有些吃力, 才结婚的吧;
现在, 女友发现 其先生在和其它女人缠绵谈情说爱, 对女友却很冷淡, 其实, 女友对她先生很好的. 所以, 女友想离婚, 可档案号05年2月就出来了, 而且, 这单CASE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出国对这男方来说, 是多年来的愿望, 女方是认为出国也好, CASE是男主女辅.
如果女友要离婚, 是否一到加拿大就可以办理手续啊?
请大家给我加声望 ! 多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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