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加拿大移民部宣布新《入籍法》将于6月11全面生效。新入籍法将5年住满3年的入籍要求改为6年住满4年,并扩大了入籍测试年龄范围。移民部表示,去年夏天生效的新《入籍法》条文已经初显成效,入籍处理时间明显加快,新的入籍申请将在一年或更短的时间内得到审批。2015年4月1日之前递交的入籍申请将于2016年3月31日前有答复。接下来,嘉德将为大家介绍新《入籍法》的变化内容。
1、申请入籍的成年人必须从其申请日起,在加拿大六年中至少住满四年(1460天),并且要在4年里的每年至少住满183天。移民部表示,这是为了确保入籍申请人建立一个强烈的加拿大依恋感。 2、申请入籍的成年人必须申报自己有居住在加拿大的意图,并履行公民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3、为了帮助提升程序的完整性,欺诈和虚假陈述的处罚将更严厉,最高罚款10万元及/或监禁五年。 4、14和64岁之间的申请人必须符合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要求,以确保更多的新公民适应加拿大,并为更好地生活做好准备。 5、“失落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的公民权将自动延长至6月11日,这也将适用于他们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第一代孩子。失落的加拿大人指1947年以前出生,但没在第一个加拿大公民法于1947年1月1日生效时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 6、加拿大监管委员会的新指定的移民顾问(ICCRC)是新的监管机构入籍顾问,只有ICCRC成员的律师或公证人(包括律师助理)才可以有偿为入籍申请者提供陈述或建议。 7、新的入籍申请表将于6月11日在移民部的网站(CIC)可以下载,2015年6月10日之后如果以旧的申请表申请,申请将被退回。
新入籍法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下一期嘉德将为大家机场与联合车站的新启动的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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