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中,请教:1、我在之前申请加拿大长期旅游签证的时候,填写一个工作履历表,我如实填写了所有工作经历。其中有段半年的工作经历,我试用期结束后,没有跟这家公司签约,因为工作条件没有谈妥。我现在填移民申请IMM008 schedule 3 economic classes中Work experience的时候以及checklist清单中要求的工作证明,我想把这段半年工作经历写成unemployment,会有问题么?我想这么做的原因是,我无法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和reference,因为我没有签约,而且当时离职的原因是公司一定要外派我去非洲且提出苛刻条件,我拒绝了,闹得很不愉快,而且事情已经过去6年了,没有合同,我无法取得相应的工作证明。但是我看我的护照上,加拿大长期旅游签证页上有个document #,我就担心VO会通过这个document #查到我的,之前申请加拿大签证时填写表的信息。发现不符。2、还是之前申请加拿大旅游签证时,我把我爸爸的出生年份我不小心填错了。我现在填移民申请表的时候,查了下我递交旅游签证时给加拿大使馆递交表的复印件,发现了这个问题。我现在改正的话,需要写个explanation letter解释一下么?VO会通过护照签证上那个document #,发现我两次填写的父亲的生日不同么?还是我假装不知道两次填写父亲生日不一致的事情呢?3.还想起个问题,checklist中说如果信息由变动要及时通知VO。supplementary information your travel IM 5562 中关于去过哪些个国家。我目前办好了美国和澳洲的签证,准备初次递交申请完去这两个国家。那难道我去完回来,还要把去这两个国家的情况,再填一遍supplementary information your travel IM 5562 递出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