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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孩子抚养归母亲。母亲与加拿大籍华人再婚,这位新父亲在加拿大生活工作近十年曾申请过自己的孩子到加拿大。(这会对再申请的人有影响吗?) 十二岁孩子随母亲同时办移民申请是否会很麻烦?不知道同时办两个申请人是不是需要等批的时间会比单申请配偶团聚要长?一到两年都不定或更久?如果先办母亲是不是比较快?半年一年内就办成了(加国有优先办理配偶团聚条文配偶孩子是否也有同等优先权?)等母亲过去了再可以申请孩子,孩子不愿意母亲因为他而让母亲与继父分开太长时间内疚选择让母亲先办理。这个纠结无助的母亲希望得到帮助。。。 水夏 发表于 2013-12-12 22:44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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