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租公寓房子,没有雇主,但提供了银行存款证明,并且预付3个月房租,签lease租房合约租半年,但公寓manager在申请表上多打出一栏SIN number,因为她提供了一个模板让我们照着填,我们看到模板并没有要求填写SIN number一栏,因为我们刚到,没有工作和担保人,所以我们填写了全家的工卡号。本以为就可以了,不料第二天通知我们,要我们带上我们的SIN number letter (那时我们还没有收到工卡,只有Canada Service暂时给我们的工卡信,上面有工卡号),次日面见经理,我们讲已经填上了工卡号,怎么还要工卡信?并且她将我们全家三人的工卡信扫描,说是寄给公寓管理总部去批准,但我们明确告诉她,工卡是很重要的私人信息,不能随便外给。我们已经预付3个月房租,并交了押金,应该不会担心我们欠费,为什么还要扫描拷贝我们工卡信?感觉很怪,之后电话移民顾问,讲可向警察局投诉,找了警察局,但警察说,虽然他们得到你们的个人信息,但在没有证据表明他们盗用你信息做了违法的事情之前,他们不能做什么。也没有登记,也没有任何书面东西,让我们回去了。请问,各位大侠,我是否需要向相关部门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PIPA)投诉他们?这种担心多余吗?恳请各位指点?在下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