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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安省财政预算增加了一项新的退税款项:私校教育退税额.目的在於减轻家长送子女读私校的费用.具体规定是:在2002年及随后的几年内安省将向所有上私立幼儿园,小学或中学的家长,就每个学生的第一个7000元加币的学费,按最多达50%的比例退还税款.这项计划将在随后的五年内逐步实行,具体实行计划如下:
- 2002年度: 10%
- 2003年度: 20%
- 2004年度: 30%
- 2005年度: 40%
- 2006年度及以后的年度: 50%
哪些学生是有资格的?
- 在2002年刚满四岁的儿童,有资格从9月1日到12月31日享受长达4个月的退税额.
- 2002年4岁以上21岁以下的学生则全年有资格, 可享受长达10个月的退税额.
- 在2002年刚满21岁的学生,将会在6月30日后取消资格,因此退税额最长只能为6个月.
申请此项退税额的人必须是付了学费的家长或监护人,在12月31日必须居住在安省. 公司, 慈善机构等,以及在12月31日或以前离开安省到其它省份或海外定居的人无资格领取.
私(独)立学校必须向安省财政部注册才能成为教育退税之学校.校方必须向家长和监护人提供学校以及课程的情况介绍(STATEMENT OF INFORMATION),并在学费收据上注明私校教育退税额(EETC)的注册号码.小学和中学课程每周不能少于1500分钟,幼儿园课程每周不少于750分钟.
计算退税额时,只能以净学费为准.一个年度内每个学生的净学费最高只能为:4到5岁--3500加币, 6到21岁--7000加币.而且,以下费用即便包含在学费里也必须扣除.
奖学金,助学金;
在校住宿费;
单独列出的额外物品和服务费:如膳食,电脑,书本,服装,旅行,体育以及器材.
此外,以下费用也必须在计算净学费时扣除:
- 已开具托儿费收据的托儿费;
- 如果是教会学校用于宗教教学部分的学费,校方出具慈善捐款收据金额的40%部分;
- 符合申请联邦和安省医疗费减税额的医疗费部分.
如果学费是由几个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支付的,那么此项退税额必须由各人按支付的比例申请.当然, 总数加起来不能超过最大的额度.
如果阁下需要更多的资料,可与安省财政部联络. 电话是:1-800-263-7965.
注:安省自由党2003年上台后已取消私校教育退税额。
本稿由浩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www.chishencga.com
电话(416)410 0400, 或(905)633 8862, Email: chishen@chishencg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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