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红酒 于 2012-6-17 01:13 编辑
移民积案官司首轮报捷 初审合格个案须发审核结果
【多伦多在线】据明报讯,中国技术移民旧案申请人挑战移民部的诉讼首波告捷,联邦法院法官伦尼(Rennie J.)昨日对首批申请人要求限期结案的诉讼作出判决,法官认为,移民部并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查,法官并对移民部发出执行令,要求移民部在120天之内(10月14日之前),对已经获得初审合格结果的诉讼代表人梁东(Dong Liang,译音)发出最终审核结果,而与梁东处境相同受惠判决结果的申请人总共有35人。
35申请人受惠于判决
对诉讼人数最多的「一刀切」申请人(即在2008年2月27日之前提出申请,但在2012年3月29日前未获初审结果的申请人),判决是否适用于他们,则由于判决书中未交代,代表律师莱希(Tim Leahy)将会向联邦司法部要求解释适用范围,并作确认。 梁东是在2007年10月申请,在中国的职业是资讯科技计划经理(IT project manager),他在2010年3月获得移民部通知初步审核结果,告诉他在技术移民计分上取得了81分(技术移民的合格分数为67分)。 但梁东又多等了一年半,还未能收到最终审核通知,移民部只是在2011年6月寄来一封信,解释「由于处理中的申请已能满足既定目标,所以对2008年2月27日之前的申请未积极处理(we are not actively processing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ases)」。 首批885名旧案申请人,最多来自中国及印度,他们由多伦多律师莱希代表入禀联邦法院,要求法官命令移民部,限期完成申请。
须120天内发最终审核结果 莱希分析,法官的判决令35名与梁东情况相同的申请人,在120天之内,收到移民部对他们的最终审核结果。
判决对「一刀切」影响未明
他说明,这些申请人,均是在2008年2月27日之前申请,且已获得初审合格,法官认为,对这些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移民部完全没有理由拖延不发出最终决定。 但对于诉讼案中有约700人,在2008年2月27日之前提出申请,至今仍未收到初审结果的申请人(即符合移民部提出「一刀切」的申请人),是否也可以获120天加速完成审核? 莱希说,法官的指示并不明确,法官虽曾提到其他申请人的情况也应该受次判决「引导」(guided),但却并非称受判决「规范」(bounded),因此他会向联邦司法部要求进一步解释,看那些未有初审结果的申请人,也能获比照待遇,在120天之内获发审核结果。
将向司法部要求解释
法官在判决书中说,移民部长有权筛选申请人,也可以制定影响申请时间的各项决定,但移民部长却不能无理由拖延申请,更不能以后来新发出的「部长指示」(Ministrial Instruction),作为拖延旧案审查的理由。
移民部对此案无法上诉
移民部方面虽然也提出上诉重大问题,但由于未获法官批准,移民部对此案已无法上诉。
申请人视判决为「重大胜利」
人在中国的技术移民申请人姜一鸣,视昨日法庭的判决为申请人的「重大胜利」。 他相信,在法官判决确认移民部必须对无限期拖延申请结果负起责任后,等于开启先例,影响未来法院对受「一刀切」影响集体诉讼的判决方向。 姜一鸣虽然也参与了莱希代表的申请人诉讼,但他并不像梁东一样在2012年3月29日前已取得初审结果,所以还不确定他是否会被比照,在120天内作出最终审核。 姜一鸣昨日收到律师莱希有关判决结果的电邮,他以为自己应该也适用120内发出最终审核的判决,但后来看到律师说明,又似乎不确定自己是否在受惠范围内,律师莱希将向联邦司法部了解,确认适用范围是否扩及所有参加诉讼的885人。 不过,姜一鸣认为,有关判决其实是为将来「一刀切」集体诉讼指引了一条方向。 他的看法是,从法庭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无法接受移民部拖延申请的各种藉口,而这个态度,对于今后类似的法律诉讼,料将会造成深远的影响。
挑战移民部获胜 移民律师感鼓舞
移民律师王仁铎对昨日联邦法院对首批有技术移民申请人挑战移民部获胜,感到鼓舞。 他说,判决透露出法官对申请人的同情,愿意就个别申请人所提出的个别证据,去审视移民部有无失职,再决定是否命令移民部限期完成审查。 这意谓吁,如果有1000个个别申请人入禀联邦法院,则这些官司已足以让移民部的法律部门无法应付,届时,移民部会重新考虑,是否需要对技术移民申请进行「一刀切」。 王仁铎认为,判决的方向,也会影响接下来即将登场、移民律师们联合要求阻止移民部实施「一刀切」的禁制令申请。
他说,C-38号法案通过后,「一刀切」正式立法,则移民律师们即可采取行动,而这禁制令的申请,只是「一刀切」引起诉讼浪潮的第一步,等取得禁制令,还会有各种集体诉讼登场,而有关判决的结果,则是环环相扣,后来的判决通常受到之前判决方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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