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是副申,虽然说现在是副申请人不需要递交任何工作证明,但为了防止今年新政出来又改成需要副申请的工作情况证明,为了不耽误递交时间,决定现在还是准备一份一起递交。我的情况是这样的,5月刚换的工作,虽然是新单位新签的的工作合同,但是老板是过去就认识的,我准备让新公司出具推荐信,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不用原来公司的(原来的公司工作了5年,但走了就不好找人再做推荐了,劳动合同当初也没保存过),在写推荐信的时候加上一句说 the owner has known me for a while,以显示虽然5月刚入职但仍有推荐的资格,这样交上去,符合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