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要求夫妻一人在加 国内那个必须也要在加补缴税??!
本帖最后由 miaruanruan 于 2017-3-29 13:22 编辑问题如上。政策是这样写的,但是貌似周围朋友很多只有妈妈带着宝宝在加拿大,爸爸在国内赚钱。如果按照税务规定,爸爸也要在加报税(因为老婆孩子在加拿大超过183天,无论是否申请福利),大家真的这么做吗?我问会计师,他说没事的。但总觉得不踏实又不太敢直接cra问,怕自己没事找事。但如果这样的政策,爸爸中国赚的钱过来加拿大继续补差额缴税,那就太吓人!!请问大家知道像以上这种情况,都是在国内赚钱的另一半给加拿大缴税补差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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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补充:
在之前相关的fch前辈的帖子中看到她也有特地标注:要成为非税务居民,配偶孩子不能在加拿大居住;加拿大不能有自己的物业;还有其它的一些与加拿大的联系也要切断。
另外看到neverends网友有之前贴出一个回复是这样的:
首先澄清一下概念, 在税务意义上有以下几种居民:
1. resident:概念就不解释了,大家都知道
2. non resident:你和加拿大没有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s, 具体啥叫residential ties, 自行查阅CRA网站吧。加拿大的home和配偶按CRA说是一种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s,也要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考虑。
3. deemed resident: 你虽然在加拿大没有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s,但你本纳税年度中在加拿大停留了超了183天,并且在与加拿大有税务条约的国家不是税务居民。又或者你在加拿大之外居住,但你是加拿大军队和政府机构的外派人员,等等。
4. deemed non resident:你虽然是税务居民,但你在另一个与加拿大有税务条约的国家也成为了税务居民。那么从你成为那个国家税务居民那天起,你在加拿大就成了deemed non resident
属于上面2和4的,恭喜你,你只需要就加拿大来源的收入报告和交税,当然加拿大的税务福利你也就享受不到了,鱼与熊掌吗。
如果按照4,那么是不是我的问题的答案就是爸爸不需要缴税了,因为中国交过税,而中加之间是有税务条约的?
如果以后还要来的话,是要仔细读读条款 不用担心,中国交的税在这里可以抵扣,如果你老公打工的,抵扣完我相信也交不了多少税,如果是做生意的,找个会计师统筹一下怎么做账,也交不了多少税,你懂的:-D 本帖最后由 Song_hM3jd 于 2017-4-3 06:11 编辑
现在按照cra的规定,楼主虽然没有居住,但是你的太太和孩子在加拿大的生活来源是由你支持的,这就是一种紧密地tie。你必须报税,哪怕365天一天没居住。 这和你是否申请牛奶金等补助没有关系,是否申请补助是你的自由。而且要求提供的国内收入是有国内税务局抬头的官方文件,而不是公司打印签字盖章的收入证明,这种证明以前有人出具,cra 也认可了,但去年有移友叫苦被cra追溯以前的收入证明重新提供国内税务局官方文件,他说来加n年了,以前公司倒闭了,没法提供,cra没人听你这种解释的,他们只要证明。这也缘于分居报低中国国内收入人不少,尤其近几年中国人称为重点抽查对象。 还有如果家庭在加拿大有房产,婚后房产文件持有人即时是你太太一人,你也有份的,你和加拿大就也有tie了。你的收入税都交给中国了,收入报给加拿大,加国不会额外扣你的税,没法扣你的,只会在核家庭收入时,影响福利。反过来,因为你太太在加国没收入,报税时的公交月票退税,孩子教育培训退税这些政策也享受不了,你没给加过政府贡献税收,他拿什么退你呢?
实际上国内税局可以打印以前的收入证明,再不济还有银行工资明细嘛,做个公证,给cra一样有效的。银行帐户销了,几年前银行卡记录一样可以出具书面证明的,国内银行有这方面业务的。
还有如果家庭在加拿大有房产,婚后房产文件持有人即时是你太太一人,你也有份的,你和加拿大就也有tie了。你的收入税都交给中国了,收入报给加拿大,加国不会额外扣你的税,没法扣你的,只会在核家庭收入时,影响福利
谢谢,豁然开朗。上面这里我不太确定,我感觉加拿大还是会额外扣税,也就是补税 因为加拿大税还是高于中国的 :-( miaruanruan 发表于 2017-4-10 11:03
还有如果家庭在加拿大有房产,婚后房产文件持有人即时是你太太一人,你也有份的,你和加拿大就也有tie了。 ...
如果你的收入非常高,可能会要交税,你参照你太太居住加拿大所在省税率自己算算。无论怎样只要你太太孩子生活有受你的资金资助,你也就是税务居民,哪怕你枫叶卡已过期。除非你和太太没有婚姻关系,但是她们生活来源?cra不好惹啊,他们更重事实。把相关文件准备好,数据要经得起cra拷问。 请教一下,朋友和她的孩子都在这边上学,没有收入,他们在加拿大已经超过183天了,她老公在国内上班,这样他们报税时需要报她老公在国内的收入吗?谢谢! 12580zhuque 发表于 2017-4-12 12:17
请教一下,朋友和她的孩子都在这边上学,没有收入,他们在加拿大已经超过183天了,她老公在国内上班,这样 ...
必须要报的,没有她老公收入政府没法计算上学补助,牛奶金消费退税等。这几项都按报税税局审核后的税单家庭收入来核算的。 谢谢了!在加拿大呆183天是指2016年一年内呆的时间呢?还是可以跨年度,比如说16年8月份到加拿大,到16年12月不满半年,但是到17年2月时间就到半年了,这个需要报税吗? 我听了几场税务讲座,也咨询了几个会计师,都说可以“一家两制”。 不太清楚唉 ihatesherry 发表于 2018-2-27 22:05
我听了几场税务讲座,也咨询了几个会计师,都说可以“一家两制”。
“一家两制”具体什么意思,就是爸爸报低收入,妈妈照样领低收入福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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